同時喜歡著幾個人,這份感情還真麼?|KY粉絲留言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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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我們在公號上問了大家一個問題,

「你曾經同時、真心地喜歡著多個人麼?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

不得不說,收到的回覆之多元,超過了我們的預期。

雙性戀、開放關係、多元戀……這些教科書里的詞語原來就在我們身邊,它們都很真實。

謝謝願意和我們分享故事的粉絲們,以下是來自大家的觀點——

首先,有人覺得單身的時候喜歡多少個都可以:

▶ 同時喜歡兩個人的感覺,村上春樹曾經在《挪威的森林》里這樣說過:在風和日麗的天氣里蕩舟於美麗的湖面,我們既會覺得藍天迷人,又深感湖水多嬌。

▶ 因為單身,所以可能喜歡誰,喜歡幾個都可以吧。

我也常常問自己,我喜歡這個人,那之前的那個我忘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每個人都是在自己人生不同的階段扮演不同的角色,感覺不一樣,彼此之間都無法代替。

▶ 現在就是在同時喜歡不同的人(單身),不是因為花心,喜歡3個不同的女生,這三個人都是特別優秀的那種,很傾慕,不打算向她們三個中的任何一個表白,只是當朋友就好。

看到她們,總覺得生活還是有很多美好的人和事,還是有陽光的,看到她們就像看到了一些希望,激勵自己好好生活。

但也有人覺得,喜歡多個等於一個都不愛:

▶ 我同時喜歡他們,喜歡他們各自的優點,但其實是為了讓自己別愛一個人太深,是我的自我保護。

▶ 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歡好幾個人,但只是「喜歡」的那種感覺,與愛情無關。

個人覺得喜歡只是一種純粹的感情,就好像我喜歡吃肉、同時也喜歡吃蔬菜一樣,喜歡只是喜歡對方的一方面,而愛情卻是要愛著對方的一切,包括缺點。

▶ 愛一個人的時候什麼好都想給他,他的什麼不好也都想擔過來。

怎麼能有那麼多的心力,這樣地愛多個人呢。

▶ 曾經,我糾纏在兩個人之間,我那時候真的以為我是真心喜歡他們兩個,缺一不可,直到最後都無果而終。

如今回頭看這一段經歷,那時候所謂的「真心」,不過就是為了掩蓋「自己還是最愛自己」這個真相而已。

▶ 我的經驗是,與其說是真心,其實更像是自我催眠。

因為自己跟他不可能了,但還是放不下他。

希望自己放下這段無疾而終的愛戀,就強迫自己去喜歡別人。

▶ 「喜歡」那麼多人,可能是你最喜歡的那個人遲遲沒有答覆你吧。

有人覺得,喜歡可以很多,但選擇只能有一個:

▶ 現在心裡同時裝著兩個人,一個是男友,一個是朋友。

喜歡都是真心的,對男友忠誠,對朋友沒有越界。

可是喜歡能有很多,但選擇只有一個。

而如何做出這個"選擇",我想,除了相遇時間先後的問題,更多的取決於你願意在誰面前毫無保留地展現出自己

愛人和被愛,都讓我感到快樂,而真心地喜歡多個人,讓我心裡永遠被愛充滿著,這種充盈的感覺讓我無比珍惜。

至於結果,我想不會有什麼變化,我珍惜以朋友身份相處的、我默默喜歡的男孩,但我更愛我的男友。

我只想和前者分享生活里所有美好,我想和後者同時分享生活的美好和不堪/艱辛。

▶ 我曾真心地愛過一個人,但與此同時,也喜歡過很多人。

那種喜歡是crush,會在晚上想這些讓自己心動的人,也會不住地和朋友聊這個人。

但crush就是crush,沒多久就完了。

心裏面愛的,還是那一個。

▶ 我沒有同時喜歡過多個人,但是做過被喜歡的之一。

我是女生,前任是個雙性戀。

我們在一起五個月,除了我,他同時還有一個男朋友,當我發現這件事的時候選擇和他分手,畢竟愛情不分性別、劈腿也不分性別。

他說他是真心愛我的,但也真心愛那個男生,我從未懷疑過他的喜歡和愛,但是無法贊同他這種做法,可能同時喜歡上幾個人可以理解,但同時喜歡著、都想擁有是不是就是不負責任呢?或許也說明都不是真愛吧,真愛是唯一,想把一切都只給一人。

還好,現在我遇到了這個人。

▶ 現在我很清楚,對非伴侶的人的喜歡,那是因為了解有限。

今天的伴侶我找得多辛苦才找到的啊,無論外貌還是價值觀、性格、生活方式……都能合得來,而且花了那麼長的時間磨合到今天的和諧,多不容易。

外面的人再好,那是因為沒有用「結成伴侶」的標準衡量過,只看到幾個閃光點就覺得很好,更沒有幾年的共同成長磨合形成的榫卯契合,所以跟伴侶不是一個層次的,不能比。

但是,開放關係和多元戀也是存在的:

▶ 我和男朋友是開放關係,是對方的首要伴侶。

一年半以前,在一個開放關係小組的聚會上,我們認識了一個三觀特別合拍的新朋友。

那天我們回到家討論當天的聚會,當發現對方也很喜歡那個男生的時候,我們的感覺是「啊,真巧,你也喜歡他真是太好了!」後來我和男友就一起告白了哈哈哈,我至今還記得告白前腦子裡飄過的一萬種可能出現的尷尬場面。

不過結果一點都不尷尬,因為那個男生其實也很喜歡我們倆啊!

一開始,我們三人都只打算比較casual地交往,但是慢慢相處下來,我們發現大家身上越來越多的閃光點和共同語言,而且三個人的化學反應特別棒,時常會有意想不到的討論和想法,而且互相拋梗總能接得住。

在這一年半里,我們的感情不斷加深,最近我們一起聊了一下,發現大家都已經成為對方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雖然我們還沒正式重新定義我們的關係,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對方是知己也是戀人。

在生命里能得到其中之一已經很難得了,而我能遇到他們兩個一樣不拘於主流愛情觀、而且能理解我的人,實在是超乎尋常的幸運。

▶ 作為一個Bi+Polyamrous(雙性戀+多元戀)的女生,以前沒太在意這個問題,直到幾年前有一次,自己在有真心相愛的對象的情況下,超級超級喜歡上另一個人,對自己對象的愛又沒有絲毫減弱,當時只告訴了對象,問她「人是不是會同時喜歡好幾個人?」她說會吧,這事兒就不了了之了。

後來自己查各種資料發現這種現象叫做多元戀(polyamory)。

我到現在都還同時喜歡著好幾個男男女女,但是因為對方不一定能接受,所以從未向他們吐露過,也並沒有和他們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因為不想給對方造成困擾……雖然在別人眼中我就是個花心的人,但我確實是發自真心!有時還會幻想幾個人一同生活的平凡瑣事什麼的,如果能成真的話,應該很幸福吧~

有一些人在婚姻中處理過這個問題:

▶ 其實於我而言,「喜歡」只是一種感情而已,並不需要結果。

在這樣的經歷里,我同時喜歡著我先生和另外一個人。

我和我先生感情非常深,只是聚少離多。

被另一個人吸引是偶然狀況,跟他一起聊天、相處激發了我性格中跟與我先生相處時不同的一面。

我們都感覺到我們之間有某種張力和吸引,但我們什麼都沒有做,也沒有說。

我認真的和先生探討過,婚姻是契約,兩個人之間什麼可以,什麼不能接受。

我們覺得情感上喜歡別人是很正常的事,沒什麼大不了。

肉體的接觸,我們則覺得比較難接受。

所以對於這段同時喜歡上別人的經歷,我反而很享受自己在新的情感里產生的激情和活力。

我既享受它,又在觀察不曾看到的自己的一面。

我覺得我了解自己更多了,這對我是很有趣又珍貴的體驗。

這段強烈的喜歡並沒有持續很久,很快它就平淡下去。

我們仍然有聯繫,是朋友。

當然,我也深愛我先生,甚至覺得我們之間的感情又更「強壯」了一些。

▶ 這事兒發生在前兩年,當時我內心對兩位心愛之人(一位是丈夫,一位是男同事)的眷戀和自責,讓我做出了離職去外地工作的決定。

我非常感謝男同事,我們誠懇而克制地交流了彼此的感情,沒有越軌。

也非常感恩丈夫,在看到我電腦中的信件時,獨自一人遊蕩一個冬夜,最後還是選擇默默回來,好像什麼都沒發生,只是在幾個月後才說起此事。

前年我提起H,我說我還是沒忘記他。

丈夫說:「忘不了,就記著吧。

記著記著,就忘了。

」來自丈夫這一段隱忍的感情,至今依然給我溫暖和感動。

有人覺得喜歡上多個人,並不是自己的意志所能控制的:

▶ 有,確實有過。

在有男朋友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女神一樣的女生,陰差陽錯地相愛了。

但是,出於道德感,我們都覺得這樣很糟糕。

這確確實實是我的錯,可是我實在說不出口我出軌了。

而且,我也真的還喜歡著他。

所以,我一度陷入了極度糾結,自我折磨中。

我這種心理,不就是所謂的"渣"麼?哪個都想要,哪個都不想放手,哪個都不想傷害。

先說故事的後來。

我想辦法找了個理由,終於和男友生硬地分手。

而我和她從高二下,一直在一起到大四畢業。

但是從始至終,這件事都不時影響著我們。

現在我和她也分手了,是因為其他原因。

但分手的時候我卻真的如釋重負,心裡想著結束這段愛情吧,那種負罪的滋味太難受了,太壓抑。

現在過去一年多了,經歷了這件事我清楚地認識到,"我同時愛上兩個人"、"我愛上了男人,也愛上了女人",這是一個客觀事實。

這是我的真實情感,首先我得承認它。

我甚至覺得,這不是我的意志能左右的。

我可以用意志選擇和誰在一起,但是我不能用意志決定我喜歡誰、我愛誰。

在不講道德與社會約束的情況下,這件事是完完全全有可能發生的。

但如果讓我再來一遍,我會覺得,現在這樣單身最好了,可以不愛,但不能傷害。

還有人覺得,愛著過去的人,與愛著現在的人並不衝突:

▶ 可能很多人都有同時喜歡兩個人的經歷,前任和現任。

我和前任A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卻爭爭吵吵、磕磕絆絆,在一起也有兩年。

分手是因為異地。

我為了更好的晉升機會,參加了公司一個外派的項目,去到另一個城市,為期兩年。

他十分不解,認為我不用那麼努力,照顧好家裡就足夠。

我選擇異地,在他眼裡是對兩人關係的不重視。

異地兩個月之後我們分手了。

A迅速地找好下家,沒多久我也遇到現任。

現任B成熟穩重,對我很好。

我和他每天都有說不完的話,我們十分確定彼此就是對方的Mr(Mrs.)Right。

我也以為我忘了A。

直到一次出差,我回到A的城市。

一落地,回憶洶湧而來,這座城市提醒著我過去的一切。

實在沒忍住,聯繫了A,想看看我們養的寵物。

我們在一起聊了三個小時,周末實現了之前計劃很久卻未完成的出遊。

然後我們好好的告別了。

黃偉文寫過一首歌「念念不忘」,其中有一句是這樣說的:「誰亦會講,假使那樣懷念必會再次有回光。

其實只要,讓我耿耿某人思憶早閃閃發光。

個個也探問愛戀不老的秘方,唯獨壯烈離座可百世流芳。

你未忘,我未忘,仍勝伴在旁。

▶ 有過不止一次。

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剛剛結束上一段無疾而終的感情,開始下一段惶恐不安的感情之際。

對現在的伴侶還不夠信任,對以前的戀人還有千絲萬縷的依戀。

後來的結果是,漸漸淡忘了上一段感情,逐漸接受了身邊的這個人,一開始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慢慢能夠理解,這是一種自然的過渡。

後來明白試著接受這段逝去的戀情,學著去包容和接受現在的戀人,才是開始真正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的表現吧。

▶ 我從十六歲開始,有一個很喜歡很喜歡的男生。

從喜歡他之後,我又交往過四五個男朋友。

我對歷任男友都很認真,付出的感情和心血是完全不需要被懷疑的。

但是我沒有一刻停止過深愛十六歲時候的那個男孩子。

其實我真的覺得這兩種感情是可以共存的,喜歡的男生對我來說是某種療愈和希望,而男友是真切的愛。

現在我是單身,很期待下一段愛情並且依然願意全情投入,但是喜歡的男生,他一直是我平淡歲月里的星辰。

人心太複雜了,每個人可能都不盡相同,沒有什麼通用的標準能用來評判人的情感。

可能,你只需要找到一個和你匹配的、和你對愛有著同樣理想的人。

今天的這些觀點裡,你最贊同哪個呢?留言給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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