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愛,我真的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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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看《春嬌救志明》,前兩天看了《春嬌與志明》和《志明與春嬌》,感慨蠻深的。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個余春嬌。
多疑,沒有安全感。
身邊的他一身的缺點,幼稚孩子氣,永遠長不大,卻還是無法自拔的喜歡。
也有很多個張志明。
花了分紅和他們攢的首付,九萬五買個達利,說每個男人都應該有一個達利,還強詞奪理說那個可以用來掛飾品,但是像張志明那樣,可以為了春嬌改變,為了她而長大的,卻很少見。
因為禁菸令相識於後巷的他們,和大多數情侶一樣,吃飯,看電影,唱K。
感覺來的時候,什麼都擋不住,即使春嬌比志明大了四歲。
感覺這種東西,太難以解釋。
也許即是兩個人可以一起一邊吸菸一邊看飄過的塑料袋。
志明以前的女朋友講過,他喜歡把乾冰倒進馬桶看煙霧繚繞的感覺。
但是那麼多次,難道他都不悶嗎? 感覺,不是委屈自己陪對方做沒興趣的事情,不是為了對方改變自己的愛好,更不是什麼「同你一起 再無聊的事我都不會覺得悶」 為別人而做的犧牲,到底是希望有所回報,到頭來一口一個「當初我為了」最讓人吃不消。
最最好,兩人天生有著接近的喜好的直覺,就好似春嬌同志明可以一起吸菸一起看飄過的塑料袋。
所以他們在一起了。
當感情趨於平淡,開始穩定的時候,春嬌還是發現了他們之間的問題:張志明,就像是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給不了自己想要的安全感。
他們分開,又遇到各自合適的人。
可是重逢後的他們,還是放不下彼此。
因為捨不得。
就像張志明說的那樣:「我小時候很喜歡吃肉醬意粉,它真的是咸了一點,肉也不多,喜歡就是喜歡,我喜歡她是因為,我覺得她好,她什麼都好。
」
春嬌遇到了大叔徐崢,卻還是在看到張志明扮演的王馨平後,選擇了回頭。
她說:「我努力去擺脫張志明,最後我發覺,我成了另一個張志明。
」
我們因為愛而在一起,確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可是在一起久了,我慢慢地就成了你。
我終究是擺脫不了你了,可是你再也不在了。
現實生活中,我們不會和春嬌與志明一樣,沒有那麼多的重逢,一別兩寬後,各自歡喜。
我還繼續著你的習慣,一個人活成了兩個人。
志明是愛著春嬌的,所以在春嬌離開的時候,他給她發簡訊:可不可以給我一次機會?
北京南站門口的昏黃路燈是愛人眼前燦爛的宇宙飛船 。
春嬌對志明說,我真的比你大,。
他說:可我真的比你高。
楊千嬅抱著余文樂笑了出來,是我看過最溫馨的笑。
因為捨不得,所以無論如何都要留住你。
因為放不下,所以沒有想過真正的離去。
在《春嬌救志明》里,志明長大了。
他會和她的媽媽一起逛菜市場,並幫她提著袋子。
他和春嬌的爸爸一起去大保健時,發出無奈的表情,提前離開,也會主動幫春嬌的爸爸拍婚紗照,忙前忙後。
可是,志明還是志明,他沒有長大。
覺得每個男人都應該有滑板和達利。
在青梅竹馬找他「借種」的時候,他的第一反應是推給春嬌,他無所謂。
在春嬌穿護士服的時候,配合她的表演。
台灣地震成為兩個人的爆發點。
春嬌自己回了香港,收到志明的簡訊:可不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
而現實中,卻很少有男生說:可不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
張志明用自己改編的歌曲《春嬌與志明》,唱給春嬌聽。
他說:如果不是你的話,我想我沒有辦法成為一個男人,謝謝你,拯救了我。
原來一個男人這一輩子,不是需要一個滑板或者一個達利,而是需要一個我喜歡,我想好好照顧而且能一起過日子的女人。
兩個人維持一段感情不容易,不要因為做了什麼或者沒做什麼,而破壞它。
八年,志明為了春嬌在改變。
努力的成為一個可以給她安全感的人。
他在不斷成長,因為他愛春嬌。
生活中,我渴望遇到張志明那樣的人。
像長不大的孩子,有著天真的爛漫。
卻又在不斷的努力進步,為了我而變得有責任,懂擔當的人。
如果你是張志明,請一定不要丟下余春嬌,她一直在原地等你。
她不會因為你長不大而拋棄你。
因為愛本來就是接受對方的不完美,依然選擇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