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兩個人相戀多久後結婚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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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戀愛7年,把最好的年紀給了他,愛情長跑結束以後,我跟他領證登記結婚,一年以後,他出軌被我發現,然後吵架,離婚,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發現我對他也不是越來越愛,只是變成了親情,我可以當他死了一樣,彼此互不認識,見了也不打招呼,現在,聽我們共同的朋友說他過的不好,我很開心,因為我過的比他好,活得也比他自由,偶爾做夢會夢見他,也記得剛離婚想輕生的念頭,唯一一次困的不行卻睡不著的感受就是離婚前夜,慶幸自己很他分開,戀愛時間長了,對自己,對他人,都不好。

等待

  那麼要達到適合結婚的程度,需要的時間可長可短,因人而異,視具體情況而定。

  這個時間可能是三個月,也可能是半年、一年,或者兩年,甚至三年都有可能。

結婚

  那戀愛多久適合結婚呢?

  通常綜合網絡上的統計情況來說,戀愛時間在半年到兩年之間,比較適合結婚。

網友們認為在這個時間區間內,戀愛雙方能夠基本了解對方,比如家庭組成及背景,工作狀況及收入,以及對方的性格、愛好、人品等等都能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是否能夠組建家庭,共同承擔未來生活的擔子也能大致心裡有數,結不結婚也就可以拍板決定了。

  其實,結婚與否並不取決於戀愛時間,關鍵還是要看人的,合適的時間、合適的人,戀愛與結婚都必然幸福無比,真心相愛,互相理解包容,不論戀愛時間長短,都能婚姻美滿,白頭偕老,子孫滿堂。

我大學同學兩口子,大一就開始談戀愛,畢業後男的上了研究生,兩人在男的出國上博士前結婚,女的去陪讀,生了個美國兒子回來,定居魔都,男的做了外語培訓,事業越做越大,女的順理成章做了全職太太,讓人艷羨不已。

說起來,他們的戀愛時間長達7年,最終修成正果。

  因此,還是人要選對,這才是最重要的。

閃婚

  但閃婚是絕對要不得的,戀愛三個月,時間太短,不足以認清對方,此時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優點,戀愛中的人此時也善於表現自己優越的一面,而將自己不完美的地方隱藏,甚至假裝自己是優秀的。

此時衝動是魔鬼,在衝動的驅使下結婚更是不理智之舉動,帶來的只能是閃離,對離婚雙方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如果有了孩子,對孩子更是漫長的傷害,終身無法消除。

  我爸媽說一年左右差不多了,久了就沒新鮮感,就拖著不想結了。

也聽過說法是,戀愛三年以上不結婚,在一起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事實上,我見過的所有戀愛馬拉松,無論是從中學開始還是大學開始還是工作開始,談三五年後分開的確實比最後結婚的多很多。

但是時間太短,閃婚的,閃離的情況比較多見。

  我和我女朋友,高一第一學期就戀愛了,每次回頭想想都覺得很好笑。

一晃九年了,異地戀四年,都堅持過來了,就因為彼此相信對方,前幾天她微信跟我說明天咱倆去領證吧,然後第二天就去她家取戶口本,臨出門我還跟我丈母娘開玩笑說你女兒讓我拐走了。

緩解一下尷尬,父母還沒有見過面呢! 等領了證還是很興奮,畢竟合法了哈哈,其實對我倆來說結婚證真的只是一本證。

從一開始我覺得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換人了,雖然她不是很漂亮到我就覺得誰也比不上,上學時候我倆的生活費就放在一起,從來沒因為過錢的事吵架,現在也一樣,我從來也不知道自己錢包里有多少錢,這些年多虧她了,把我照顧的這麼好,謝謝你

陪伴

  回到主題,我倒不是不贊成閃婚,但我一直覺得接觸的時間短的話還是了解不夠,有些東西的想法兩人開始不一樣不代表磨合一段時間以後就不一樣。

所謂夫妻相無非就是兩人在一起久了,生活習慣,言談舉止都像才才叫夫妻相,在一起時間短互相之間肯定有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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