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是人人都離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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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稱,無論幸福不幸福,任何一種婚姻,兩人都有過十多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有高達幾十次甚至幾百次離婚的念頭。

婚姻不幸的,這數據還會呈指數增長。

但為什麼在這種狀況下,許多婚姻還是堅如磐石,穩如泰山,牢牢地繼續?

很簡單。

因為維繫愛情的,是彼此的好感+三觀的相近;但維繫婚姻的,卻是經濟、責任和安全感。

一個被家暴的女人說:「離了婚,我根本養不活孩子……」

另一個丈夫出軌的女人說:「我也想離婚。

可你知道嗎,我離不起。

房子是他婚前買的,車是他姐送他的,他還借了幾百萬的債,我要是離了,一無所有,還要幫他還一屁股債……」

一個深愛第三者,卻就是不離婚的男人則說:「我真的太愛這個女孩了,我可以為她去死,但不能離婚,我老婆為我付出太多了……」

一個看妻子百般不順眼的男人說:「我現在就在她的家族企業里做事,要是離婚,我什麼都沒了,我現在40多歲了,重頭開始,太難了……」

這也就是許多人寧可痛苦,也不離婚的原因。

比之於自由與安寧,他們更需要房子,錢,前途,孩子教育的保障。

所以說,離婚是經濟獨立+人格獨立者的特權。

貧窮與懦弱的人,是無法奢望走出困局,奔赴自由的。

即使離了,也像出走的娜拉一樣,無法自保,那麼,除了墮落,就是回來。

兜兜轉轉,還是一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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