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糾舉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監察院糾正糾舉」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憲法名詞解釋第97條糾舉權 - 國考加分誌
第97 條(糾正權、糾舉權、及彈劾權之行使) Ⅰ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 2監察院行使的彈劾權、糾舉權及糾正權, 究竟有什麼區別?
糾正權則是對行政院及其所屬各. 機關的工作及設施,有違法或失職時,經監察. 院有關委員會審議後,移送糾正案文予行政院. 或有關部會,督促其注意改善。 Page 2. 案別.
- 3【觀念】糾正、糾舉、彈劾(2/3) | 社會 - 均一教育平台
- 4高中社會科- L3: 糾舉、彈劾糾正之差別
移送機關---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違法行為涉及刑事或軍法者,應逕送各該管司法或軍法機關依法辦理。
- 5監察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監察院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提出糾正案,除審計權之行使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法之規定。 第2 條. 監察院以監察委員行使彈劾權、糾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