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忘記,並不是不在想起,而是偶爾想起,心中卻不在有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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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愛情有點矯情。
有人說,都什麼年代了,誰還會去相信愛情,都被愛情傷透了心,朋友跟我這樣形容他的愛情。
追她的時候,嫌我熱情過度,天天找她聊天,關心生活,她還不耐煩,說,沒事不要一天天的找她。
追到手的時候,嫌我不夠熱情,有時忙不找她聊天,她更不耐煩,說沒事就不能找她多聊聊天。
朋友說,愛情就像兩個傻瓜追來追去,聊來聊去,想要天真想要浪漫,女的想嫁給愛情,男的想娶上愛情,愛情放在枕邊,掛在嘴邊,都有點不相信愛情。
不啊,我就相信愛情。
談愛情我覺得就跟談吃飯一樣,好吃你就多吃點,難吃你多少也要吃點。
就像電影里男主角跟女主角表白那樣:
我一直以為我自己喜歡一個人吃飯,但遇到你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是沒有人願意陪我吃飯。
就連陪吃飯,這樣簡單的,都是件浪漫滿足的事情,因為是你,也就是你,你來了就讓我離不開你。
吃的在哪裡出現,我就在哪裡出現。
愛情有多盲目,就有多無可救藥,心甘情願的地步到了你喜歡什麼樣的人,我就渴望變成天下你最喜歡的人;你喜歡什麼樣的事,我就渴望做遍天下你最喜歡的事。
就像莎士比亞說的那樣:「愛情不過是一種瘋。
」
對呀,瘋了,我也願意。
那種愛上一個人的感覺,就算一個星期見不到對方幾次,心裡卻和對方過完了千百次不同人生。
02
即便愛情像風陵渡口初相遇這樣的美好,也有兩個問題困擾在我心裡。
第一個是,為什麼要結婚?
因為觀念,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香火繼承?
因為性慾,食色性,酒足飯飽思淫慾?
因為裹挾,迫於壓力,草草結束單身?
因為金錢、地位、名利,配偶是標配?
我不知道,結婚是不是愛情,是不是要真心實意。
第二個是,什麼是婚姻?
因為婚姻能讓男生變成男人,讓女生變成女人?
因為婚姻能讓男人有責任感,讓女人有歸屬感?
因為婚姻能讓男人賺錢養家,讓女人貌美如花?
因為婚姻能讓男人吃一口熱飯,讓女人有大衣披上?
我也不知道婚姻是不是愛情,是不是要知心體貼。
身邊的人告訴我,哪裡那麼多的「為什麼」和「是不是」,只要年齡到了,遇見了那麼個人,然後心動了,因為選擇了愛情,就願意為結婚找歸宿;又因為選擇了愛情,就為了婚姻去改造自己。
你看看老一輩的愛情,哪來什麼自由戀愛,大多是介紹,媒婆約著見個面,雙方覺得合適,沒過多久就結婚了;再看看現在,在一起談個朋友,談了好幾年,也不一定結得了婚。
那些戀愛談得長的,不是商量著去結婚,就是籌謀著去離分,但很少有功德圓滿的。
可能,時代的包容,觀念的開放,文化程度的提高,社會的複雜誘惑,婚可結可不結,大不了獨身主義。
真要是到了適婚年齡被家裡崔急,需要結束單身,雙方談的也是房子、車子、票子和條件。
一點都不純粹,一點都不簡單。
03
其實,我多羨慕爸媽他們的愛情。
聽媽說,她自己做月子那會兒是雨季,家裡農活兒特別重,天不亮,就起來做好了蒸蛋端到床頭給媽,爸就牽著牛,扛著犁就到田地忙活了,到了十一點左右,滿身是泥漿的爸拖著軟綿綿地步伐回來,就給媽做最愛吃的紅燒魚和小炒土豆片兒,那時候我特別地煩人,老喜歡哭鬧,媽來照顧我,給我餵奶,爸來照顧媽,一口一口地餵媽吃飯。
爸特別地寶貝著媽,不是心疼坐月子這件事,而是心疼媽這個人。
爸特別感激,因為曾經窮,媽也沒有嫌棄過他,更重要的是媽沒有說過一句泄氣話。
就算是兩個人吵架,爸絕不摔門而出,媽打爸,也是裝得很痛,就算真的很痛,也裝得沒事,反倒都是爸主動認錯寬心。
媽對爸也好,爸從小就有老寒腿,每天晚上都在被窩裡給他捏,一捏就是十幾年,有時候爸一覺睡過去了,媽也會捏好久,好幾次媽都是睡在爸的腿上。
那時候不懂事還笑過媽,每天捏了又白捏了,一睡又給睡麻木了,不知道爸那腿是什麼腿,竟然還不喊麻,愛情的力量就這麼大?真的能承受生命之重?
這話被爸聽到了,斜睨了我一眼,你沒有喜歡的人不懂,你沒有同甘共苦的人你也不會懂,整天就想一見鍾情,整天就知道挑三揀四,該考慮著收心了。
爸說,年齡越大,遇見喜歡的人的機率就越低,想得多,考慮得越多,越容易具體化,越具體化出來的對象就越虛幻,以為是愛情,只怕是作繭自縛。
04
不過,誰年輕的時候沒有喜歡的人,我也有過喜歡的人,我也有過喜歡了很久的愛情。
12年的時候,我冒著大雨去肯德基為你買一杯可樂,一包薯條,一個炸雞,忘了帶番茄醬,又穿梭在磅礴大雨里。
13年的時候,在奧體中心看一場足球賽,散場的時候你被巨大的人群給擠散了,我驚慌失措地叫著你的名字,找保安,找警察,最後你在路燈下嚎啕大哭,抱住你,安慰你,你像個孩子一樣。
14年的時候,你說要給我做一道菜,差點燒了半個廚房,還把廁所的下水道給堵著了,滲水到了下面的住戶,我在樓下那家當牛做馬打掃了好久好久。
15年的時候,你正在考研究生,你爸又在外地,你的媽媽得了急性闌尾炎住院了,你沒法兒照顧他,我主動向單位請假,提出去醫院照顧,畢竟以後也是咱媽。
16年初還好好的,也計劃結婚的事情,沒過多久你就跟我說不合適,就陪我到這裡了,就你的一句話,我冬眠,心死了快一年,差點對愛情失去信心。
用了好久才想通一個道理:該走的人留不住,該來的愛情也擋不了。
只要爸媽沒有離婚,我就依然還有理由去相信愛情。
管好自己的事,對自己自律。
過好自己的人生,對自己自愛。
這就是對愛情,最大的善良。
愛情沒有敲門的時候,就先對自己好,讀想讀的書,看喜歡的風景,變成自己喜歡的好人,最後牽喜歡人的手。
愛情不怕它來的晚,而是怕它迷了路,可以晚一點,慢一點,久一點;但一定要深情一生,厚愛一生,認真一生,陪伴一生。
我就依然願意再等,早安和晚安的那些日子
若只是為了找個人將就,為何要把自己養得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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