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時,不應該做哪些事?這六件事,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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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感情到了盡頭,誰又願意離婚呢?離婚的夫妻,都是沒有辦法繼續再過下去了。

所以,既然離婚是不可避免的。

那麼離婚時,我們也需要做到「優雅」。

見過一些離婚的夫妻,特別是女人。

離婚的時候鬧得很兇,結果搞得大家都沒有好心情。

雖然說離婚本來就不會有好心情。

但再鬧,不是雪上加霜嗎?

前段時間和朋友閒聊,談論起一個話題。

女人離婚時,不應該做哪些事?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其實這也是值得思考的話題。

我們一共總結了六件事。

在此分享給大家。


第一:不要做過多的糾纏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既然離婚了,就不要去糾纏了。

那個想要離開你的男人,你是留不住的。

即使你糾纏萬分,到最後只能得來他對你的厭煩。

本來離婚的時候人家對你都很討厭了,你再去糾纏,這不是打自己的臉嗎?

見過不少的離婚女人,離婚時心不甘,還是要繼續糾纏。

其實,這樣做只能讓自己受更多的傷。

大家都是成年人,選擇了離婚,就放過彼此吧。

做再多的糾纏也沒有用。

與其糾纏,還不如想一想這以後自己的日子該怎麼過。

第二:若自己沒有能力,就不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很多女人說:「就算我撿垃圾,也可以把孩子養大。

」其實,這是一種自私的做法。

你若給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那麼就不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留給他父親,會過得更好,那麼你就要學會放手。

一般來說,女人的條件要比男人差一些。

除開有能力的女人外,其他情況下。

若離婚的時候女人沒有能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就應該放棄。

有些女人,很是不講理,非得要孩子撫養權。

其實這種情況,即使上法院,你也得不到。

故而,還是自己要有自知之明,要做自己能力範圍之類的事。

這樣才能讓自己以後的生活得到更好的提升。


第三:不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離婚了,夫妻之間的東西是需要分割的。

有些東西,不屬於自己的就不要拿。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有的女人回想,我離婚了,我自己沒有什麼能力,就必須要男方多「出血」。

這種想法不對。

人要有尊嚴,自己靠能力吃飯,才是光榮的。

不要讓人覺得離婚了,自己似乎是一個「乞丐」一樣。

只拿屬於自己的東西,別的就留給那個男人。

畢竟曾經是夫妻,留一些情面為好。

而且這樣做也是突出你的尊嚴。

第四:貶低男人,辱罵他是沒有必要的

很多女人離婚時,心裡不爽。

在外人面前極力的貶低這個男人。

其實,你貶低這個男人,從某種角度來說,你就是在貶低你自己。

既然這個男人那麼的不好,你為什麼還看上他,還要和他結婚?這不就證明你自己是個「傻子」嗎?

所以,離婚時,不要貶低男人。

不要辱罵他,這是一種尊重。

即使是離婚了,也要優雅的離開。

對於這個男人,也不要過多的記恨。

就算離婚了,那曾經的美好,也是真的。

給彼此留下一些好的印象是有必要的。


第五:別求男人回頭,這樣做不值得

有的女人離婚的時候,還是不心甘。

她們會很卑微的祈求男人不要離婚。

其實,一段婚姻走到盡頭,到了離婚的地步。

這樣做是沒有用的。

你要明白,一個真心要離開你的男人,你即使在卑微的求他,他也不會改變主意。

而且,即使有時候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他或許一時心軟留下了。

暫時不離婚了,但你們之間的感情其實早就淡了。

這以後還是會離婚的。

因此,離婚的時候要洒脫一點。

不要把自己搞得那麼的卑微。

離婚,也要自信的離開。

第六:別對孩子說男人的不好

離婚時,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是歸你還是歸男方。

記得不要對孩子說男人的不好。

即使你記恨這個男人,也不要這樣做。

要讓孩子心中充滿愛。

很多女人離婚後,若孩子是和自己一起生活的。

往往會貶低男人,告訴孩子是他父親的錯。

其實這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故而,這件事是不能做的。

離婚時,女人要明白這一點。

你要大度一些,包容一點。

一切要多為孩子想一想。


​離婚時,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

對於女人而言,以上這六件事,不應該去做。

要記得,你不去做這六件事,離婚的時候你才會優雅的離開。

而且離婚後,你才會開啟新的生活。

雖然離婚了,但以後的生活你會有一個新的好的開始。

所以,希望那些離婚的女人都能懂得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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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獨孤林楓;情感原創作者。

圖片來源網絡,與文章無關,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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