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聰明優雅的老婆離婚娶了一個不長腦子的女人,心滿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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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陳慕的婚姻只維持了短短兩年,只有我們談戀愛時間的四分之一。

遇見陳慕那年我們都是18歲,剛上大一,對於這個世界還充滿了新鮮感。

學院裡的第一次聯誼活動,我只看了一眼當時的陳慕,就淪陷了。

當時聯誼會上有那麼多各色各樣的人,但是我卻再也看不到別人。

但是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我湊到她面前要了聯繫方式。

她很開朗,笑著說好啊,晚上回去我就迫不及待跟她發消息聊天。

知道她雖然個子很高,但是內心裡其實特別單純可愛,就在那年的情人節,我跟她表白,我們順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陳慕家庭條件很優越,這讓她有一種「少年不識愁滋味」的簡單,吃所有的東西都要最好的,買衣服的時候根本不看價錢。

我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階層,每個月的生活費雖然給的也很足,但是卻不允許我浪費,但是我對陳慕的好是真心實意的。

為了買到她喜歡吃的那家很貴的泡芙,我省了一周的早餐錢。

為了在她生日的時候送她一條裙子,我做了兩個月的家教。

這一切我都沒有告訴陳慕,她那麼不諳世事,怎麼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為了物質的那種辛苦呢?

雖然我辛苦一些這有什麼關係,看到她拿到禮物那一刻會心的微笑,我就覺得天空都亮了,再辛苦我都願意。

我們和很多的校園情侶一樣熬過了畢業的離散季,順利走入了婚姻。

婚房是陳慕的父母準備的,雖然他們沒有說什麼,但是作為一個男人,我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

但是剛剛畢業兩年的我當時實在是沒有能力在魔都那種地方買起一套房子。

我總覺的倆人只要有感情就一定可以幸福,但是直到走入婚姻我才直到當初的想法是多麼單純。

陳慕是那種花錢大手大腳,對金錢沒有多少概念的女孩兒,以前在學校里的時候尚且有父母給零花錢,她倒不覺得憂慮。

但是工作和結婚以後我們開始了自己的小日子,她仍然是這樣。

而我們都剛工作,收入並不高,又不好意思總是問父母要錢,每次剛發了工資還不到半個月,她就可憐兮兮地向我伸手要錢,她的工資還不夠她在這個大城市裡買一件外套。

結婚半年以後我們有了第一次爭吵,那天是周末,我答應陪陳慕一起逛商場,她看上一款新出的手機,但是那不手機的價格是我一個月的工資,而且她的手機新換的才不到四個月。

我不同意買給她,這也差不多是我們認識以來我第一次拒絕她。

看得出她當時臉色就不好了,回家一路我們沒有說一句話。

就這樣冷戰了一周,是我好哄歹哄她不生氣了,但是我卻覺得很累。

陳慕習慣了魔都的生活,每次跟我回我們家都是怨聲載道,不是嫌棄家裡不夠衛生,就是嫌棄我爸媽做得飯太油膩,這些話我聽了總是不那麼舒服。

我們平時工作忙一年最多回家兩周,一次中秋節一次春節,看得出二老很開心,每天在廚房裡忙來忙去,但是陳慕就是不領情,導致每次回來都是矛盾重重。

後來她索性不跟我回去了,於是每次過年都是我一個人拎著大包小包回家,鄰居總是問我為什麼媳婦沒有跟我一起回來,總不是婚姻出問題了吧?我只好尷尬的笑。

生活中的細小矛盾就像是一顆顆的沙礫磨損這我們曾經的幸福,從最初的甜蜜到最後的爭吵,我們走過了兩年。

最近是陳慕提出了離婚,她說我們生活理念不和,我給不了她想要的將來。

說實話兩年的婚姻生活我感覺到很累,一直被要求生活得有品質,她卻不明白這種「品質」需要很多的物質做保證。

和陳慕好聚好散離了婚,我搬出了曾經的家,開始了一個人的生活。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遇到了劉滿滿,是同事介紹的,跟我是同鄉,比我小三歲。

她很樸實也很家常,收拾家務做飯都是一把好手。

劉滿滿人很單純,屬於傻呵呵的那種女孩,追求的只是柴米油鹽的平實。

跟她一起出門買東西每次都會貨比三家,我告訴她不用那麼仔細對比,她太不樂意。

跟她在一起沒有那麼多心動,但是卻有平淡生活的穩妥。

交往半年之後我們結婚了,她第一次跟我回家,就大讚我媽媽做得紅燒肉太香,家裡的床鋪鬆軟又舒服。

聽到這些,我開心的笑了。

我和陳慕在一起的八年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我把所有的悸動和寵愛都給了她,雖然我們最後因為生活階層不同而導致的消費觀念不一致而分手,但是我從內心裡仍然感激和她的相遇。

是她讓我明白全心全意去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而劉滿滿與我而言,是一種踏實的生活,人不能總是活在風花雪月里,必要時候應該學會著陸。

我們周末一起逛逛菜市場一起養了個小動物,一起去小館子吃飯吃甜品,這樣的日子讓我感覺到踏實。

無論生活將要走向何方,都要感謝每一份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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