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出軌導致離婚,女人可以不報復,但不該卑微得乞求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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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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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夫妻復婚的問題,如果是你的錯誤導致的離婚,那你去找對方復婚,為了認錯道歉,為了彌補對方,那多少還可以理解。

可如果是對方的錯誤導致的離婚,你還去乞求對方復婚,那就有點卑微了,如果被對方拒絕了你還念念不忘,那會更卑微。

後面這種情況,男人去乞求犯錯的前妻復婚很卑微,女人去乞求犯錯的前夫復婚更卑微,因為完全不值得,你甚至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就算你說是因為愛才想復婚,但是不是真的因為愛,你自己心裡最清楚。

「我要去找前夫復婚了,祝我好運!」

薇薇和阿松離婚的事,當時認識他們的人都知道,因為鬧得很兇。

離婚的原因就是:阿松背叛了婚姻,還死活不回歸家庭,即便是薇薇撕破臉去找第三者算帳,完全把事情捅開了,他依然不回歸家庭,而且逼著薇薇跟他離婚。

他說他就是要一條道兒走到黑,就是要和薇薇離婚,和那個女人結婚。

最後實在僵持不下,誰勸都不行,於是大家只好轉而勸薇薇離婚,說沒必要留在阿松這種男人身邊。

就在這樣的被動局面下,薇薇心不甘情不願地接受了離婚。

離婚後的薇薇一直活在離婚的陰影中,活在阿松的背叛中,她很不甘心。

有人勸她放下,她只是聽,從來不說話,而且根本沒有聽進去,別人說完,她繼續留在陰影中。

有人慫恿她報復阿松,她沒有這個勇氣,她不敢也不願意,覺得那樣不好。

報復也不行,放下也做不到,該勸的都勸了,後來就沒有人再跟她說什麼了。

她一直不吐露心聲,沒有人知道她心裡到底在想什麼。

本來大家都以為時間平復一切傷痛,以為時間會讓她慢慢放下,可是沒想到她竟然還放不下前夫,想找他復婚。

她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沒有跟任何人說,只是在行動之前發了一條朋友圈,說的是:「我要去找前夫復婚了,祝我好運!」

有些不知情的人在下面評論:「祝你好運!加油!」

但是,認識她的人都很不理解,幾乎都是反對的聲音。

有的問,「為什麼啊?你被他傷得還不夠深嗎?」

有的問,「你是不是有病?是不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有的問,「你忘了他的背叛了嗎?忘了他是怎樣逼你離婚的了嗎?」

有的問,「你再忍忍就好了,為什麼非要去找他復婚?」

有的問,「你難道不覺得這樣做很卑微嗎?他都背叛你了,逼著你離婚了,肯定不愛你了,你這是圖什麼?」

有點問,「結果明擺著的,你肯定會被拒絕,你何必自討苦吃,自取其辱呢?」

有的說,「趕快把這條朋友圈刪了,你在哪?我們去找你!」

她沒有專門回復任何一個人的評論,而是在反對的聲音不斷增加的時候,統一回復了一條:「我愛他,放不下,我必須去試一下。

我怕他照顧不好自己,或許他已經認識到自己錯了呢?或許他已經和那個女人分手了呢?或許他正在等我去找他復婚呢?我如果不去找他復婚,錯過了,就真的是一輩子了,我不想給自己留下遺憾。

結果,她的這條回復又招來更多反對的聲音。

可是,她再也沒有回覆,打她電話也不接,發微信也沒人回。

有朋友拉了個群,在群里問,「怎麼辦?我們要不要去阻止她?再不去恐怕就來不及了,她這一去肯定更會被再次傷害?」

朋友都是好意,可是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干著急也沒辦法,只能約好輪流過一會兒打一個電話給她。

結果,一直到下午才聯繫到她,她說了自己在哪,於是我們就約好一起去找她了。

「女人不該卑微地乞求出軌的前夫復婚!」

找到她的時候,她正站在公園的湖邊發獃,再往前一小步就會掉進湖裡。

米希急忙和另外兩個朋友把她拉到了安全地帶,問她什麼她都不說,像是丟了魂兒一樣,痴痴地發獃。

外面人多嘴雜,我們就一起把她帶到了米希家,有性子急的就問她,「這次你徹底死心了吧?不讓你去找他你非要去。

何必要做這種自取其辱的事呢?你都已經知道了他是什麼樣的人,他都那樣對你了,你還說什麼愛著他,放不下,真的不知道說你什麼好。

你要報復他,我們可以幫你,但是你乞求他復婚,這個讓人難以接受。

米希說,「男人出軌導致離婚,女人可以不報復,但不該卑微得乞求復婚!這個道理你不可能不明白,你只是喪失了理智,任由自己的感性作祟,明明應該死心卻不死心,非要再受傷一次才肯接受現實。

反正無論如何,這件事你已經做了,你說你不想給自己留遺憾,那現在應該沒什麼遺憾了吧!」

她這才開始眼圈發紅,漸漸流下淚來。

米希剛抱住她,她就放聲痛哭了。

她哭了,也就沒有人說話了,只有米希在不停地重複安慰她的話。

那天,米希沒讓她回家,留她住下了,說要陪她一段時間,等她好了再放她走,其他人也就放心地撤了。

後來,她的狀態雖然有所好轉,離開了米希家,但是始終出於鬱鬱寡歡的狀態中。

米希說該跟她說的都說了,剩下的就交給時間吧!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愛」這個東西,我們不能一直把它看得太重。

如果兩個人感情一直很好,那你看重點也沒關係。

可是,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了,離婚了,那就不應該再把「愛」看得太重,不然你就會為情所困。

愛應該相互給予,才會有意義。

如果只是你單方面愛一個人,那其實算不上真正愛,只是你在一廂情願地付出而已。

你愛的人也愛你,那愛才有意義。

你愛的人不愛你,甚至已經離開了你,背叛了你,傷害了你,那你對他的愛就一文不值,因為得不到回應,你付出再多也都會石沉大海,甚至是自取其辱。

米希說得很對,男人出軌導致離婚,女人可以不報復,但不該卑微得乞求復婚。

這種情況的離婚,被傷害被背叛的那個人,光是想到和對方復婚就已經很卑微了,你再去找他復婚,那就會把卑微放大,你再被傷害一次之後,你會因此變得自卑,會給你留下更大的陰影。

感情這種事,每個人都要儘量讓自己做到洒脫,愛的時候洒脫地去愛,分手或離婚了,就洒脫地放手,別揪著不放。

你不要打著痴情的旗號繼續留在原地,那沒有意義。

你揪著不放的不再是愛情或婚姻,只是自己在跟自己較勁,那是在委屈自己,甚至可以說是作踐自己。

並不是所有的離婚都有必要去復婚的,雖然復婚是當事人的意願,但是你要認清事實,值不值得復婚你要想清楚,別想一出是一出,都已經經歷一次傷害了,何必再次跳入火坑,讓自己再受一次傷害呢?應該怎樣做,你心裡其實很清楚,只盯著你應該做的去做就行了,沒必要去做那些明顯不應該做的事。

(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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