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最後分手的愛情,都是一次充滿遺憾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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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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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就像一次旅行,從兩個人確定戀愛的那一刻起,旅行就開始了。
那些一直堅持下去的愛情,是永久的旅行。
而那些堅持到一半分手的愛情,只是一次短暫的旅行,而且註定在回憶中成為一次充滿遺憾的旅行。
因為在短暫的愛情旅行中,雖然你和另一半一起做過很多事,但有更多事你沒有做過。
那些你還沒來得及做的事,那些你當初不懂的事,那些你感覺虧欠對方的事,都會成為永遠的遺憾。
下面這個讀者就是在分手之後才有這樣的感悟,不得不說,對於失去的那段愛情來說,已經晚了。
東林老師:
你聽過《小幸運》這首歌嗎?裡面有一句歌詞「愛上你的時候還不懂感情,離別了才覺得刻骨銘心」,你有過這樣的愛情經歷嗎?我有過,這句歌詞簡直就是我那段愛情的寫照,真的,我真的是愛上他的時候什麼都不懂,還不懂裝懂,像個傻子一樣,結果分手了離別了才發現他是最愛我的人。
可是當我明白的時候,愛情已經離我而去了,留下的只有刻骨銘心的痛。
大學時我談過一段戀愛,不過畢業前就分手了。
那段愛情就跟鬧著玩一樣,分手時也並沒有什麼痛苦的感覺,或許是因為那個人沒愛過我,我也沒愛過他吧!但是,我千不該萬不該,不該以那段算不上愛情的愛情當成我之後愛情的參考標準,不然的話,我後面遇到了他,一定會好好珍惜。
他是我在工作中認識的,我很喜歡他,他也很喜歡我,雖然不是一見鍾情,但是彼此剛認識就互相有好感,很聊得來。
之後他就開始追我,用盡各種方式討好我,沒過多久就向我表白了。
我看他表現得那麼積極主動,就答應了他。
那時的我,仗著自己談過一段戀愛,就不把自己當愛情小白了,覺得自己也是個有戀愛經驗的人。
再加上看過聽過身邊很多人的愛情,我覺得我很懂愛情。
就是因為有了這種妄自尊大的心理,導致我在愛情中根本就沒有一個正常的態度。
當時我對愛情的理解是:「男朋友必須得無條件對我好,必須什麼事都讓著我,什麼事都得聽我的。
要不惜一切代價寵我愛我,不能凶我罵我,不能跟我大聲說話,要捨得為我花錢,為我買包包,買口紅,買各種東西,別人有的我得有,別人沒有的我想要也得給我買。
」不光是這些條件,而且我總是臨時起意,想起一出是一出,只要能指使他為我做事,我就開心,我覺得男人就得這樣被女朋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才是愛女朋友的表現。
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吵架之後,他一直在我身邊哄我。
我賭氣不理他,雖然是我自己沒事找事跟他吵架的,但是我就是不想理他。
他看我睡著了,也趴在床邊睡著了。
我醒來時感覺很餓,就讓他去給我買吃的。
他看我心情好了,很殷勤地問我想吃什麼。
我說想吃肯德基了,他問我能不能換其他的,說肯德基離家很遠,而且不知道那一家是不是24小時營業。
我不管,就是要吃,眼看著又要生氣,他就二話沒說出門給我買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去的,兩個小時之後才回來,身上全是汗。
我如果正常一點,應該關心他。
可當時我關心的是自己,是吃的,我質問他為什麼去了那麼久才回來,是不是想把我餓死?他一邊道歉,一邊哄我吃東西,我才沒跟他計較。
還有一次,同事買了個新款的包包,我很喜歡,就讓他給我買。
他問我能不能再等一個月,等下個月發了工資就給我買,我沒同意,告訴他不給我買就是不愛我。
他給我買了,我當時根本就沒想過他有沒有錢,只在乎我想要,他給我買就行。
覺得這樣我就在別人面前有面子了,我就可以吹噓我男朋友對我多好了。
現在回頭想想,我真的太不懂事了,我竟然把包包看得比他還重要。
我當時如果稍微動動腦子,應該就知道,他平時滿足我一切需求,給我買各種東西,以他的工資,根本承受不起,他肯定借了很多錢。
類似上面的事還有很多,我不想一一說明了,因為每說一件事就等於揭一塊傷疤,心好痛。
最後,他可能實在無能為力了,我提的很多要求他漸漸滿足不了了,總是露出為難的神色。
而我,竟然理解為他不愛我了,不願意再為我花錢了,就找了個「有錢」的男朋友,和他分手了。
他挽留我的時候,我問他,「你能給我什麼?我要一套口紅你都不給我買,我還能指望你什麼?」他低下頭沉默了一會兒,說,「那好吧!分手吧!祝你幸福!」
我當時不想看他煽情,扭頭就走了,覺得反正已經找好了下家,才不想管他的死活呢!
可是,我跟那個所謂的「有錢人」戀愛之後,才慢慢意識到前任對我有多好。
那個「有錢人」總是嘴上說會對我好,實際上是個一毛不拔的人,不光如此,他還總是讓我為他花錢,騙我說以後會加倍補償我的。
我一開始信了他,可他一直花我的錢,我就有點懷疑了,問他既然有錢為什麼要一直花我的錢?結果他沖我發火了,說我不信任他,說我如果連這點考驗都經受不了,就不配花他的錢。
他和前任真的反差很明顯:前任什麼都願意為我做,他什麼都不願意為我做;前任什麼都聽我的,他從來不聽我的,還指使我做這個做那個。
最後,把我的錢花得差不多的時候,他跟其他女人好上了,把我給拋棄了。
我感覺被他深深得傷害了,感到痛苦之餘,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之前又何嘗不是這樣對待前任的?我沒付出多少,被拋棄都感覺那麼痛苦,前任當時為我付出了那麼多,我把他拋棄了,他得多痛苦啊!想到這裡,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責,感覺特別對不起前任。
我想去找他複合,可最後想想還是算了,我有什麼資格找他複合呢?我把他禍害地那麼慘,他估計早就對我有陰影了吧!他對我那麼好,我還不知足,還一味地索取這個索取那個。
是我不懂得珍惜他,我根本沒有像他愛我一樣愛過他,是我對不起他!
我不奢求他回到我身邊,我只希望他能看到我這些心裡話,我想對他說聲對不起,就算他不原諒我也沒關係,我本來就不值得他原諒。
他給我的那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我會一直記住,會記住他的好,會記住我的壞,我不想在以後的愛情中再犯同樣的錯誤。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愛情在你手中的時候,你不知道珍惜,等到失去了才後悔莫及,這不光是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而且是最無能為力的事。
雖然每個人在分手後都會有遺憾,但分手後又後悔的人,遺憾更多。
該付出的沒付出,該愛對方的時候沒去愛,意識到自己對對方的虧欠之後卻發現已經沒辦法重新來過了,那種感覺真的會刻骨銘心,不光會痛,而且會在你心裡留下一道永遠的傷疤。
但是,話說回來,已經分手的愛情,你再痛苦也無濟於事。
你要做的,應該是好好反思那些痛苦和遺憾,認識到自己哪裡做得不夠,認識到自己哪裡做得不對,把這些教訓時刻記在心裡,確保自己以後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有些教訓雖然痛苦,但那是愛情留給你的財富,是能夠教會你成長的東西。
已經錯過的愛情和人,就讓他們錯過吧!生活還在繼續,以後你還會遇到新的愛情。
只希望你在遇到新的愛情時,能夠帶著上一段愛情教會你的東西認真對待,這樣才不辜負那段教會你成長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