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不是在一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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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愛自己的人,還是嫁給自己愛的人,何去何從,要問問自己的心。

女人有時是自私的,當她沒有遇到一個愛自己而自己也愛他的男人之前,可能會半推半就地接受一個愛自己但自己不愛的男人的愛。

可是,她並沒有因此而感到幸福,反而越來越不快樂,卻又捨不得他走,就騙自己說:「被愛比愛別人幸福。

」到底幸福與否只有自己心裡最明白。

戀愛是件自由的事,何苦這樣騙人又騙自己呢?

有「心計」的女人應該明白愛情不是無私地犧牲,也不是單純地占有,而是在共同體會彼此吸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精神共同體」。

不違心地奉獻和接受,保持自我,是使愛情得以永恆的不二真理。

女作家張小嫻在一篇有關愛與被愛的文章里精闢地論述了兩者的利害關係。

她說:「假如你不愛那個人,被他所愛又有什麼幸福可言?除非你這個人對感情已無要求,但求有一個人對你好,對你千依百順。

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所愛,有時是痛苦的。

你不愛他,但是你愛的那個人不愛你,你只好留在這個你不愛的人身邊。

他願意為你做任何事。

你甚至可以拿他來做出氣筒,你可以罵他、打他,你甚至可以驕傲地說:「我不愛你!」你想哭的時候,還可以借他懷抱一用;你需要讚美的時候,他絕對不會吝嗇。

有些女人,基於一種近乎愚蠢的無私觀念,常常將愛情視為一種被動的情感,只有當自己被愛時,才能肯定自己的存在,於是接受對方,進而結婚,一生就這麼決定了。

如果說因為有人喜歡你,你就心甘情願地嫁給他,這想法簡直太荒謬了。

要知道男人的占有欲是很強的,他只是想將你占為己有,藉以滿足自己的慾望,一旦你屈服,將終生變成他的「階下囚」,更別提還能獲得什麼幸福了。

愛情不是犧牲,也不是占有,而是彼此能互相吸引

如果兩人的關係不幸摻入一絲的占有慾望,或是奉獻的心理,這樣的感情已經不能視為真愛了。

建立在奉獻基礎上的婚姻,兩人的關係永遠難以和諧。

除非雙方都是彼此坦誠,彼此欣賞。

愛情的真諦便是自始至終永遠真實地表現出自己

戀愛時的女人要有「心計」,不要為了得到對方而偽裝自己,否則當面具卸下的那一刻,彼此便會成為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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