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當中,夫妻感情再好,這件事,都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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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樁婚姻當中,相愛著的夫妻雙方,即使感情再好,都會出現一些裂痕,這是不可避免的。
小田和丈夫結婚後,一直承擔著相夫教子的光輝形象,丈夫在單位業績還不錯,每個月,也能按時上交數量不少的工資,小田乾脆辭掉了自己的工作,安心當起了家庭主婦。
在此期間,小田發現了丈夫不少的缺點:他時常撒謊,有時候,分明是跟女同事一起吃飯,卻騙小田說自己在跟哥們喝酒。
有時候,因為在工作中壓力大,與客戶爭吵,丈夫回家後就時常罵罵咧咧,指責小田這不對那不對的。
還有,有任何事,丈夫也從來不跟小田商量,全部自己作主, 一副大男子主義。
對此,小田全忍了,兩個孩子都讀了小學,不為誰考慮,她要為孩子考慮,不想因為夫妻雙方感情出現問題,就離婚,導致孩子小小年紀受到心靈的傷害。
就連她的母親也勸她:忍吧,年紀再大些,就好了,就知道疼媳婦了。
因此,小田對丈夫一再縱容,即使他有時候在家裡亂發脾氣,她也逆來順受。
上個月,小田突然離婚了,對此,朋友們都驚呆了,這樣一個賢惠的妻子,這樣一個顧家的妻子,為何竟然離了婚呢?她不是一直強調,自己想要把這個家維持下去嗎?
面對朋友們的疑惑,小田只說了一句:他什麼我都能忍,但這一回,我沒法再忍了!
原來,小田的丈夫的確做了件出格的事,那就是,那一晚,丈夫喝多了,結果回到家時,都已經凌晨一點多了,他居然發起了酒瘋,把小田從床上拽起來就暴打,打得小田渾身是傷,還無法掙脫,最後,丈夫甚至從廚房拿了把菜刀過來,要不是兩個孩子都被驚醒放聲大哭,估計小田會有不測……
因此,小田堅決離了婚。
她說了一句話,什麼,我都能忍,但打我,我不能忍!
是的,夫妻雙方,如果出現了家暴,那堅決不能忍。
表姐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結婚二十多年,經常挨丈夫的打,身上不斷的有青傷紅傷。
為此,她流淚,哭訴,哀求,但都不起任何作用。
後來,有一次,表姐被他丈夫打得奄奄一息,為了保命,她奮起反擊,摸到一個酒瓶,直接砸到了他頭上,打得他太陽穴那兒粉碎性骨折。
這個男人,終於怕了,在離婚書上籤了字。
婚姻當中,小錯誤,是允許犯的,但一旦觸碰到了對方的底線,這婚姻,真的就沒有必要再維持下去了!
夫妻之間,無論遇到什麼事,都不能說的話,你說過嗎
(1)娶你回來,不就是幹這個的有大男子主義的男人,通常是這樣的。他們想洗衣服,做家務,帶孩子……這是女人應該做的。厭倦了一天的工作,應該由女人來服務。但事實上,家是兩個人的,責任也應該是兩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