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結婚與不結婚的權利,也有著離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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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婚姻,很多時候並不只屬於彼此。
姑娘A又被催婚了,她才23歲,根本沒到恨嫁的時候。
但是她媽不停的要求她去相親,把她煩得夠嗆。
跟她媽兩三天一吵,連家都不願意回;
姑娘B被迫不離婚,狀態非常尷尬。
她跟老公三觀不合,協議離婚。
兩家大人卻認為,這些都是雞毛蒜皮的小矛盾,他倆過於孩子氣,沒有責任心。
於是不給他們戶口本,還輪流住在他們家,不許他們分居,整天撮合他們;
姑娘C不是我的朋友,她是前兩天帶著兩個孩子跳樓的那個可憐媽媽。
她產後抑鬱,被家暴,老公出軌,父母跟她說,忍忍,就算是為了孩子。
我不知道為什麼,中國父母這麼喜歡:沒結婚催婚,結婚了催生孩子,要離婚各種勸和,男人出軌勸女人寬容大度。
就像他們自己愛說的:什麼愛情,最後都變成親情了,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我們有結婚的權利,不結婚的權利,離婚的權利。
我相信每個父母的初衷都是為了我們好,然而,不了解情況就一味的催促,摻和,讓我們顧全大局,甚至是把個人意志凌駕在實際情況之上,反而導致了扭曲的婚姻,痛苦一生的悲劇。
有一種幸福叫:你爹媽認為你會幸福。
我只能理解成:我怕我的孩子跟這個社會上的大部分人不一樣。
但是不一樣,又有什麼可怕的呢?失去婚姻這層保護殼,女人就不能活了嗎?誰又敢保證,跟眼前人結婚就能一輩子不離婚呢?一輩子不離婚的婚姻有很多,每段都是圓滿的嗎?孩子在父母沒有愛的環境裡長大真的會健康嗎?
那個跳樓的媽媽帶著兩個孩子永遠的走了,我不知道她父母看到她長長的遺書,是否會懊悔。
在她抱著希望給父母打電話訴說的時候,父母關上了最後一扇門。
婚姻里,符合這三點,不離婚,對女人來說也是折磨!
01 我很痛苦,想離婚,可為了孩子,我忍了!有一種婚姻是為了孩子,沒有了孩子羈絆,也許女人分分鐘就離婚了,不管是遇到家暴,還是老公出軌,還是沒有感情,因為有孩子,女人總是一忍再
來來來,我們一起活撕小三兒!
讀大學的時候,我一直以為小三都是一些膚白貌美氣質佳,大長腿、小細腰、烈焰紅唇、美到高不可攀的美人胚子。等我開始融入深圳這座城市,開始和很多人一樣在這座密不透風的城市裡掙扎的時候,我發現不是。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