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結婚與不結婚的權利,也有著離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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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婚姻,很多時候並不只屬於彼此。

姑娘A又被催婚了,她才23歲,根本沒到恨嫁的時候。

但是她媽不停的要求她去相親,把她煩得夠嗆。

跟她媽兩三天一吵,連家都不願意回;

姑娘B被迫不離婚,狀態非常尷尬。

她跟老公三觀不合,協議離婚。

兩家大人卻認為,這些都是雞毛蒜皮的小矛盾,他倆過於孩子氣,沒有責任心。

於是不給他們戶口本,還輪流住在他們家,不許他們分居,整天撮合他們;

姑娘C不是我的朋友,她是前兩天帶著兩個孩子跳樓的那個可憐媽媽。

她產後抑鬱,被家暴,老公出軌,父母跟她說,忍忍,就算是為了孩子。

我不知道為什麼,中國父母這麼喜歡:沒結婚催婚,結婚了催生孩子,要離婚各種勸和,男人出軌勸女人寬容大度。

就像他們自己愛說的:什麼愛情,最後都變成親情了,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我無法認同這種觀點,更不支持父母參與我們的婚姻。

我們有結婚的權利,不結婚的權利,離婚的權利。

我相信每個父母的初衷都是為了我們好,然而,不了解情況就一味的催促,摻和,讓我們顧全大局,甚至是把個人意志凌駕在實際情況之上,反而導致了扭曲的婚姻,痛苦一生的悲劇。

有一種幸福叫:你爹媽認為你會幸福。

我只能理解成:我怕我的孩子跟這個社會上的大部分人不一樣。

但是不一樣,又有什麼可怕的呢?失去婚姻這層保護殼,女人就不能活了嗎?誰又敢保證,跟眼前人結婚就能一輩子不離婚呢?一輩子不離婚的婚姻有很多,每段都是圓滿的嗎?孩子在父母沒有愛的環境裡長大真的會健康嗎?

那個跳樓的媽媽帶著兩個孩子永遠的走了,我不知道她父母看到她長長的遺書,是否會懊悔。

在她抱著希望給父母打電話訴說的時候,父母關上了最後一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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