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一個肯為老婆花400萬買單的男人,為什麼還要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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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肯為老婆花400萬買單的男人,為什麼還要出軌
文/琴台 圖片/來源於網絡
1
讀者A的真實親歷。
婚齡十五年,兩個娃,大的8歲,小的2歲。
老公大公司金領,走南闖北的營銷天才,年薪幾百萬。
A體制內科員,工作清閒。
A的照片我見過,四十來歲,漂亮優雅,氣場范兒十足。
兩個人是青梅竹馬長大的玩伴,感情基礎很不錯。
結婚這些年,從無到有,房子車子票子,無產階級混成中產階級,夫妻恩愛、婆媳和諧,一切都OK。
如果必須說波瀾,有一個BUG,A瞞著老公投資股票和基金,本想賺點錢顯示個人實力,孰料,一腳踏空,賠了四百萬。
沒法收手,求助老公,先生沒有太多怨言,直接拿錢填了這個窟窿,生活該怎樣繼續還是怎樣繼續。
雖然不差錢,但一出手就是400萬,A還是感動得不要不要得了。
金錢雖然庸俗,一定程度上卻也是檢驗愛情的深刻標準。
都說結婚日久男人的愛就消減了,先生的這番表現,讓A覺得,他對自己且一往情深著呢。
她發誓要做一個更賢良的妻子,對得起老公的情深似海,沒過一年卻被現實打臉。
老公出軌女下屬。
哭哭鬧鬧,該有的痛苦一點都不少。
先生賭咒發誓自己一時鬼迷心竅,各種道歉認錯,看在兒子身上,A原諒了老公的第一次出軌。
第一次出軌風波平息後,過了幾年波平浪靜的日子,A迎來了先生的第二次出軌。
A再次爆發,堅決提離婚,先生山盟海誓,各種哀求,說是被女助理勾引,中了她的套。
軟磨硬泡小半年,最終,離婚的事兒再次擱淺。
先生向A保證:日後如果再出軌,一定答應離婚。
2015年,A懷了二胎,生下孩子來不久,第三次發現了老公的姦情,這次的姦情對象,是女客戶。
她寧為玉碎不瓦全的再提離婚,老公痛哭流涕,可是,A去意已決,最終,兩個人草簽離婚協議,老公為了表示對妻子的深愛,家裡大部分資產都給了她。
2
簽署離婚協議之前,先生和A坦誠,無論出軌多少次,老婆和孩子的位置都是任何婚外女人不能替代的。
他說,慾望只是男人的樂趣,不是愛情,錢在哪裡,他的愛就在哪裡。
言外之意,他願意把大部分資產留給妻子,就說明無論婚姻是否存續,他最愛的都是她。
A嗤之以鼻:一個人若真愛另一個人,怎麼會一再出軌。
先生繼續坦白,說身邊的朋友同事都這樣,外遇或者出軌,只是玩玩兒解悶,沒人真當真。
先生此舉,不過是想最後盡力挽留A,可惜,在A看來,這樣的坦白純粹一派胡言、強詞奪理。
「一個人怎麼能如此無恥。
」A極為憤慨。
看了她發過來的兩個孩子的照片,我給出建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
「如果不離,豈不太便宜了他。
」
看到這樣的話,只能呵呵了,不便宜他,一樣會便宜別人。
天下烏鴉一般黑,離婚容易,再找一個肯花400萬為她買單的男人,難了。
「如果真有這麼愛我,為什麼會出軌!」
我不是男人,不能精準敘述男人控制不住慾望出軌的那種心理過程,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這個男人出軌,真的只是玩玩兒。
否則,幹嘛等妻子主動提離婚啊,他早就迫不及待要和婚外情人雙宿雙飛了。
但凡出軌男不主動要求離婚或者出了軌藏著掖著怕老婆發現,就說明他還留戀這個家和家中的太太。
如果非得較真認死理:既然留戀為什麼還出軌?
無他,錢太多了,燒的。
3
不建議A離婚,不是男人出軌有理,而是綜合考量各方面的情況使然。
既然原諒過老公兩次出軌了,就說明A不是道德上有特別潔癖的那種女人,既然這樣,再原諒一次又何妨。
不是為了愛情犧牲自己,而是為了孩子。
兩個孩子,大的才小學,小的剛兩歲,隨便扔下哪一個,都是摘心的痛。
中年實力男,離婚後若想再婚,分分鐘的事兒。
等到娶了別人進門,孩子有了後媽,自己的心尖子放到別人眼皮子底下的那種忐忑不安,一定比現在咽下老公出軌這個蒼蠅難嗎?
沒孩子,隨便離。
一旦有了孩子,婚姻分分合合的標準不是愛多愛少,而是怎樣能對孩子更有利。
有人說,不離婚,女人多虧啊。
的確,不離婚,女人很虧。
但是。
離了婚,女人就不虧了嗎?
以A為例。
這些年相夫教子,典型的一枚賢妻良母,做過的唯一大事就是投資股票失敗。
這樣一個女人,事業上橫空出世基本沒可能了。
前夫留下的錢夠她生活無憂,孩子呢?孩子缺的不止是錢,還有完整的家啊。
以A的樣貌和性情,再婚不成問題,但什麼樣的男人會來娶她?
被有錢人追求的幾率不是沒有,但,中意她,能一樣中意她的孩子嗎?有孩兒女人的再婚,感情不是問題,成問題的,是孩子。
不找有錢人,找個普通男人度餘生,幾率也有,但是,A甘心嗎?拿著前夫給的錢養個窩囊男人,圖什麼啊。
什麼男人都不找,自己帶倆孩子過?含辛茹苦一個人把孩子養大,再讓他們給離異多年的前夫養老送終,是不是虧得更大?
注意,這樁婚姻中我不支持A離婚的前提有四點:
一,出軌男有錢+顧家。
二,孩子幼小。
三,女人是賢妻良母型。
四,先生出軌的原因是缺乏自控力,不是對老婆和家庭生活不滿意。
可惜,A不聽我的建議:「人生太短,我不想過分委屈自己。
」
然後,她辦理了離婚手續。
兩個孩子,大的跟了她,小的跟了前夫。
因為不放心孩子,只要前夫不在家,她還是會回前公婆那裡繼續照顧孩子。
「每次看到兩個孩子天真爛漫的在一起笑鬧,我的心都要碎了。
」
婚離了,非但沒有解脫,反而愈發痛苦了,A甚至開始反思:「難道真是我跟不上時代,不了解男人的需求?」繼而又糾結:「為什麼他口口聲聲愛我,卻還會出軌呢。
」
婚姻解體,前夫對自己的內心不再有太多隱瞞:我要賺錢,我很累,出軌只是放鬆休閒的一個方式而已。
很無厘頭很滑稽很強詞奪理很沒底線是吧。
可這就是現實,是很多有錢太太必然要面臨的現實:能接受就一起過;不能接受,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代價慘重,重新開始。
《歡樂頌2》中包太太有句台詞振聾發聵:寧要討飯娘,不要有錢爹。
所以,女人們沒事不要老盼著夫貴妻榮了,真想過好日子,趕緊自己長本事,靠著男人發達坐享其成的,老公發達之日,也就是你痛苦的開始。
此事無關美貌和性情,而是雄性本性使然。
4
A截圖離異後和前夫的對話發給我,有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你多接觸幾個男人就知道我到底夠不夠愛你了。
」
言外之意,這個世界,A不可能找到比他更愛她的人。
這一點,我相信,但還是覺得,離也離了,痛也痛了,事已至此,倒不建議A重新回頭考慮復婚事宜了。
沒離婚還可以自欺欺人的繼續給先生一個表面威懾,離了婚再復婚,太太的所謂原則也就成了徹底的空談,除非男人落魄了,否則,只能越玩越猖狂。
與其個人尊嚴被明目張胆的踐踏,不如另做打算。
既然選擇了決絕,就決絕到底吧。
孩子一人一個,當然不利孩子身心健康發展,但生在離異家庭,這是註定的不幸,作為母親,要永遠做好一個準備:前夫再婚的妻子若對孩子足夠好,就讓他跟著父親繼母生活;若對孩子不夠好,從你肚子裡爬出來的娃,還是自己擔起來吧。
以個人經濟狀況和樣貌,A的再婚不成問題,不過,再婚對象一定要慎重,還是儘可能找個平庸男人白頭偕老吧。
即便有錢的優秀男人來追求,也不建議答應,偶像劇中的浪漫橋段都是騙人的,王子可以拯救落難的公主,卻不可能拯救離異帶孩的落難公主。
若能懷有這份清醒,未來或許依然幸福的可能。
若不能有這份清醒,前路莫測,禍福難料。
A的故事講完了,很多女性讀者可能感覺很泄氣,覺得棗姐是長男人威風滅自己志氣。
漂亮的口號我也會喊,但是,喊了又怎樣呢?矇騙可憐的女人們繼續做無腦的春秋大夢嗎?那不是女權,那是一個寫作者的不負責任。
講述A的故事,是想重複已經重複了千百次的那個主題:愛情是浪漫的,婚姻是現實的,一個女人進入圍城,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最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確定了這一點,遇到問題,就不會第一時間莽撞跳出來,而是選擇適當的方式應對處理。
離婚不是不可以,但離婚不代表贏。
所以,遭遇情感問題,離開不是最佳途徑,如何獲得最大勝局,才是檢驗一個人智商和情商的唯一標準。
作者簡介
琴台:《讀者》《意林》簽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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