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房子的歸屬權經常會成為矛盾!網友;那我就給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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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房子的歸屬權經常會成為矛盾!網友;那我就給你公平

婚前買房,房子的歸屬權經常會成為矛盾,引發婚姻問題。

看看這對新人就因為房本上加名字的事,爭執了起來。

其實女方要求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可以理解,畢竟女人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不過男方同樣拒絕的很乾脆,鐵了心不加女方名。

結果女方說你要公平那我就給你公平,約法三章家裡的東西劃分的清清楚楚!到了這個時候,新郎開始慌了,覺得如果按照新娘的約法三章來,分得太清,完全不像結婚過日子。

可是新郎別忘了,是自己先把新娘當外人的,現在新娘一反擊,自己就接受不了,簡直是打自己的臉!

關於婚房姓名歸屬問題你有什麼觀點呢?先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網友;看似聰明,實則沒看過婚姻法,就算不加名字,婚後還貸部分就是夫妻共同債務,若離婚房子增值和還貸部分都可以平分,女方這樣一寫男生有點心機就把這段保留下來,日後說不定還真能派上用場。

女生聰明的做法是趁還有貸款時趕緊結婚這樣經濟利益才能最大化,婚後工作不能丟經濟上保持相對獨立即可。

若干年後真不幸離婚,愁的是男方,房子的增值部分是要平分的,女生不虧,反而男方壓力會巨大。

網友;老公是婚前買的房,婚後有次吵架要求加我的名,同意了但是一直沒去辦,現在我都都刻意避開這個話題,若離婚了,除非是他對不起我,否則我就只帶走自己的行李和花花草草,其他的都不要,看著傷心的東西要了添堵!這段感情這場婚姻自己傾情傾心了,沒辜負也不後悔……

網友;我們結婚時老公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承諾給我們的,老倆後來回老家,老家還買了兩套。

現在我們這邊住了十幾年,房產證什麼的我壓根兒沒見過,我也沒問過,反正孩子也大了,我覺得他們沒必要在這個事情上算的這麼精,讓人挺寒心的。

這本來就是我結婚承諾給我們的,他們老倆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我也沒意見,可我們畢竟有自己的生活,動不動指手畫腳想操縱我們,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你不把房本給我,說明你們留一手,說白了,孩子也大了,真要有什麼事兒,也不可能不認他們,可我就慘了,算盤打得精精的,他們就是這麼打算的。

既然我還在這個家,我就有我自主的權利,你們就不該過多的干涉我。

這是我的家,我才是女主人。

網友;我只能說,有這些問題的只能證明你們根本不愛對方,我和我老公結婚,房子寫的是他的名字,我從來沒讓他加我名字,有次他自己偷偷跑去房產局要加我名字,結果手續不全沒加上,我還嫌麻煩讓他別瞎跑了,婆婆也催老公讓他去給我名字加上,我從來沒當回事兒,有那功夫還不如在家陪陪兒子呢!

網友;現在的婚姻,目的性很強啊。

寫誰的名,房子就是誰的了?我認為婚前全款買的房,應該沒有問題的,婚前只付首付,婚後還貸,當然還貸的部分是雙方共同財產了,如果離婚,應該算得出來的,即便升值了,升值的比例也是算得出來,按出資比例分割應該不難,所以有必要糾結寫名嗎。

出現這些問題,關鍵還是大家,特別是女方存有私心。

現在好多評論把女方說的很弱勢,嫁過去又要做家務又要照顧男方父母什麼的,好像現在的女人什麼都會做,又懂事理一樣的。

現實恐怕是現在的女人強勢的多,不會幹家務的多,懂享受的多吧?要說孝順,更談不上了,現在的公婆,子女結婚時才五十多歲,會要子女侍候?會幹家務,懂事的女孩反而不會去計較這些事情,小倆口都想著和和睦睦,白頭偕老過下去的話,財產是誰的名,還重要嗎?其實這些財產你也不過是暫時保管個幾十年,最後都是子孫的。

所以糾結這些的,其實是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信心,沒有做好婚後包容對方及對方家人的打算,這種人心裡想的是對方在婚姻中必須無條件的包容自已。

所以說得難聽點就是極端的自私。

網友;我老公也不願意加我名字,我提了兩次就放棄了。

不過房子我也沒出錢,也沒一起還貸,所以也無所謂了。

真走到離婚那一步,他有良心的話,也不會讓咱凈身出戶,真的做那麼絕,也是自己選的人,自認倒霉吧。

我是很煩算計這些的人,只想快樂活在當下。

網友;我女同事老公愛喝酒脾氣暴躁,兩套房子一是婚前貸款,一套婚後買的也在老公名下,離婚鬧了三年才離成,因為老公一家堅決不給房子,我同事心力交瘁耗不起,分了一點點存款出戶。

所以,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你還了貸款也爭取不來的,有你的名字就有主動權,你不簽字他動不了房。

網友;這種事情很難講,有的女的就是沖房子彩禮去的,結婚沒兩天就跑路的新娘也不少。

有的女的確實是腳踏實地過日子的,加名字理所當然。

誰都不想冒這個風險,我個人覺得看雙方誰強勢吧,如果男方強勢就必須寫女方名字,如果女方強勢,就不能寫,這是對弱者的保護。

如果買婚房,最好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寫雙方名字,彩禮多一點,陪嫁少一點。

我在結婚之前自己有房有車,房子在老家市區,不到200萬,我自己的名字,父母彩禮給了50萬,丈人陪嫁50萬,然後這100萬在領證前用我老婆名字付了一套首付,去年年我們自己又買了一套,寫的兩人名字。

我覺得女人最好自己有工作,就算你工資5000,然後花5000找個保姆照顧家裡,也是划算的,就算離婚了,也有收入來源,如果長期待在家裡不跟社會接觸,各種機能都會退化,離婚後很難再就業

網友;我真想不通,現在的男人咋都跟小人一樣,過去有句老話,嫁漢,嫁漢,為的是穿衣吃飯,現如今,你啥都要和女人算,那麼你結婚,你沒房,難道住大街,女人懷孕,不能上班,沒有經濟來源,難道讓他們討飯,生完孩子,誰養,男人這些事都想過沒,不是男人能掙就了不起,,女人們,不結婚真的沒啥,自已能掙能花,要男人幹啥,光該戀愛別結婚,結婚你就是保姆,

網友;我結婚象徵性要了1.8萬,帶過去50萬,其中一部分是借給男方買車,創業的,最後呢,凈身出戶,父母幫忙帶小孩子,男方一分不給,現在小孩大了,男方媽帶20多人去醫院兩次圍毆父母,搶走小孩,在當地到處說我訛他家幾百萬,所以說什麼不在乎是女的自己傻,遇到淑人人家感激,遇到渣,毀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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