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放棄撫養權實錄:「我可以什麼都不要,包括孩子,只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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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放棄撫養權的女人,在想什麼呢?是什麼讓她們做了這樣的決定呢?

今天,我們的實錄主題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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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軌,但是為了孩子,我忍住不離婚

分手和離婚最大的區別,就是分手通常只需一方同意,而離婚,如果不是雙方就離婚協議條件達成一致,就需要走更複雜的離婚程序,放棄撫養權就是為了達成一致,和平離婚。

六一兒童節那天,我帶孩子去歡樂谷玩,我們排隊坐森林小火車時,無意中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再仔細一看,我驚呆了。

原來是朋友小敏的老公正領著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姑娘,親密得像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他幫小姑娘提著包,還餵水果給她吃,寵溺的眼神令人痛心。

我恍惚了幾秒鐘,想起他在小敏面前不是指揮就是挑剔,永遠不高興的樣子。

可是對待小三卻這般殷勤周到,真的是一物降一物,人性太可怕。

小敏老公好像發現了我,帶著小姑娘匆匆離去。

回來後,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告訴小敏,想想還是算了,真相往往最傷人。

過了兩天,小敏居然約我吃飯,我故作淡定地和她聊孩子聊工作,就是不聊婚姻。

「我老公的事,你都知道了?」

「你,也知道了?」我很驚訝。


「我早就知道了,但是我假裝不知道,為了孩子有個家,能忍就忍。

沒想到他昨天和我攤牌,說我讓你跟蹤他。

「你現在有什麼打算?」

「我堅決不同意離婚,他在外面怎麼玩都可以,只要他還回家,孩子能每天看到爸爸就行,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沒有爸爸!」

「如果他玩到五十歲你就等到五十歲?那他玩到八十歲怎麼辦?你打算等他一輩子嗎?孩子終究會大,你為了他犧牲一輩子的幸福,他知道以後也許會自責半輩子。

小敏,你該好好想想了!」

「我只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為什麼那麼難!」小敏激動地說完後趴在桌子上哭了,她的眼淚包含這些年她為家付出的所有心酸和委屈。

我的鼻子也泛酸,這些年我見證了小敏的婚姻從新婚到形婚的過程,小敏和她老公是奉子成婚的,當初為了孩子而結婚,如今為了孩子不離婚,不得不說她真的很聖母心。

小敏懷孕期間,就發現她老公在微信上找別的女孩,常常半夜三點才回家,有的時候徹夜不歸,打電話永遠關機。

孕八個月時,小敏在老公的褲子口袋發現一個保險套,她哭過鬧過,老公甩下一句話,不能忍離婚好了,反正孩子還沒有出生。

婆婆媽媽都來勸她,女人別老管著男人,男人像孩子,看什麼都新鮮,玩累了自然就會回家。

然而小敏等了八年,老公還是不斷的出軌,鐵打的老公,流水的情人,小敏已是心力交瘁,看看無辜的孩子,她咬牙挺著不離婚。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她不想離婚,作為朋友的我再勸人離婚,心裡有罪惡感。

這種婚姻,自己不想辦法解決問題,誰也幫不上忙。

@敏敏

「離婚時,我全身只有不到50元」

我跟我的前夫及他的家人一起生活了3年時間,期間計較多過寬容,爭吵多過和睦,最終以離婚收場,離婚的時候我放棄了財產分割,同時也放棄了兩歲孩子的撫養權,凈身出戶並且一貧如洗,當時沒有工作全身上下的現金加在一起不超過50元。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自己苦一點累一點總會把孩子養大的,誰說不是呢?想想要跟自己的親身骨肉從此連見面的自由都不能保證,那是一種打斷的骨頭連著筋痛徹心扉的疼。

離婚前期我考慮的最多的也是孩子的撫養問題,結合當時的現狀我給了自己兩種選擇:

1.選擇協議離婚,放棄所有,孩子的爺爺奶奶對孩子疼愛有加,孩子留給前夫照顧除了得不到母愛以外,其他的生活都能被照顧的很好;

2.借錢請律師,打官司,爭取財產,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官司打贏的可能性也有,耗上大半年的時間精力,雙方撕破臉皮,在我們縣城那種小地方沒有兩天就會傳的風風雨雨,我的父親上了年紀了,我不想讓他承受更多的心理負擔。

孩子跟著我得到的照顧遠遠不及跟著前夫,也許是我骨子裡的懦弱下不了狠決心去改變自己,最後一切只能妥協了。

現在,我離開老家,去了市里工作。

時間是我的一劑良藥,它讓我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通過這些年的努力,我已經在這個城市站穩腳跟,孩子未來需要經濟上的支持,我也能幫上忙。

孩子現在是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的,兩個老人對孩子照顧得很好,我也放心。

我自知是個平凡的普通人,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時間倒流,我依然會做同樣的選擇。


@顏辭

「放棄財產、放棄撫養權、離開人渣、開始新生活,獲得重生」

這是我曾經分享過的一個讀者故事,借今天的實錄話題,想再和大家講述一遍。


女主和男朋友戀愛近3年,做了2次人流,因為男人說戴套不舒服,她耳根子軟,也沒有底線和原則,就一次又一次懷孕,然後一次又一次墮胎。

不僅如此,這個男人還好高騖遠,找不到工作,就整日靠女主賺錢養他,他還嫌女主笨,只能賺到這點錢。

女主第三次懷孕,男人還是老意見——去墮胎。

女主對他說,如果這次再流產,他們倆就算徹底完了。

男人最後思前想後,終於答應結婚(他一個無業游民才捨不得離開搖錢樹),他們在6年前結了婚。

結了婚,日子會變得好過一點嗎?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男人還是不工作,並持續貶低女主的能力,女主就不停地努力,做銷售,她要做到銷冠,創業,她要公司穩步發展。

就連她生孩子,都沒忘了工作。

她真的是一個很拼又很讓人心疼的姑娘。

生孩子痛苦,開奶更慘,好幾個開奶師都沒搞定,最後是婆婆用嘴反覆吸了很多次,才通的,很尷尬也很艱辛,而她的男人一直在家打遊戲,幾乎沒怎麼到醫院來過。

生的時候,男人都沒管,可想而知,養的時候,男人就更沒管了。

孩子一直是奶奶帶得多,男人不上班沒有收入,一家老小都等著女主一個人養,所以她生完孩子3個月以後,就回公司了。

但從女主坐月子開始,男人就說她現在不能滿足他的生理需求,他會到外面找女人滿足他,女主一開始還以為他開玩笑,直到6年婚姻,無數次的出軌,還騙大學生小姑娘,搞大人家的肚子,讓她終於覺醒了——她嫁了一個人渣。

嫁了人渣,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及時止損。

女主提出離婚,男人不同意,後來她說他們沒買房,家裡一共有50萬現金存款,車1年前25萬買的,她再給男人湊25萬,只要求男人把公司法人變更為女主(公司開辦以來,男人幾乎沒有為其做過任何事,目前公司發展穩定),女主就把價值100萬的財產全部讓出。

至於孩子,女主一開始也是準備帶走的,但男人同意離婚的條件是1、孩子留下,那也是個男孩;2、女主之前提出的財產分割方式。

否則就會和她耗到底。

我問女主:你難道放心孩子和這樣一個無恥、沒有責任心的爸爸待在一起嗎?

女主給我的回答:「這是我嫁錯人,必須付出的代價,我和這樣一個人渣睡了近10年,如果我不願繼續下去,把錢都給他,還要被迫接受和孩子分離都是不得不做的事情。

這件事從一開始就錯了,就不能再往下賭,所以現在他能就這樣放我走,已是最好的結局了。

放棄財產、放棄撫養權、離開人渣、開始新生活,獲得重生。

這對於女主來說,就是她人生的利益最大化。

現在一年過去,孩子並沒有她想像中過得那麼不好,孩子奶奶對他很好,他上小學一年級了,他爹還是老樣子,自己都管不好,根本沒空理孩子,所以女主去看孩子,他本人都不知道,而她因為離了婚,再沒人貶低她,越過越好,公司也搞得紅紅火火。

她準備等孩子大一點,再想辦法把他接到身邊,我還是很欣賞女主的果敢和理性的。


這是今天的實錄,再給大家講個我身邊的故事吧。

我媽媽的一個好朋友,三十多歲的時候,被丈夫家暴,出軌,忍無可忍的她提出離婚。

可無奈對方拿孩子要挾,說要想離婚就別想帶走女兒。

為了女兒,她一忍再忍。

在那個年代,離婚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為了離婚打官司更是不太可能,再加上阿姨的經濟條件一般,所以她也知道自己根本無法帶走女兒。

可是,如果再這樣將就下去,她真的覺得生不如死,最終,她選擇離開。

從那天起,她就再也沒有見過女兒。

她無數次去老公家樓下等,去女兒學校門口等,可是婆家人嚴防死守,就是不肯讓她和女兒見一面。

而且她發現,就算是她拼盡全力衝到女兒面前,女兒看向自己的眼神也是恐懼的,陌生的,抗拒的。

她知道,婆家人一定給女兒說了什麼,她也知道,自己和女兒,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許多年過去,她在眼淚中麻木了。

雖然也會想女兒,但再也不奢望能見到她。

每次看著我,她都會說,我女兒,應該也有你這麼大了吧。

媽媽問她後不後悔,她只說了一句:「不知道啊。

是啊,這種問題,要怎麼回答?

如果當年有一點堅持下去的辦法,她一定不會離開女兒,可是她又是真的沒有辦法,在那段婚姻里再將就下去。

這麼多年,她一直陷在痛苦之中,她自己都不知道當初的決定是對是錯。

可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還會這樣做吧,畢竟那是當時對她來說,最好的選擇。

我覺得,沒有人有資格去罵那些離婚時沒有要孩子的女人,作為媽媽,大家一定都知道離開孩子後那種撕心裂肺的痛。

很多女人離婚的時候拋下孩子,要麼是因為自己實在沒有辦法去帶孩子一起生活,要麼是因為對方的咄咄相逼,總之,苦衷是一定有的。

你不要說什麼就算要飯我也要帶著孩子一起,真的作為媽媽,有時候是會為了孩子的未來,去放棄把他帶在身邊的可能。

也有些人說為了孩子嘛,忍一忍就過去了,就如第一則故事的女主一樣。

但我想說,人如果長期活在偽裝的情緒裡面,很容易得心理疾病,尤其是心智不成熟的孩子。

你們以為感情破裂卻不離婚是愛孩子,實際上是害了孩子。

女人不要再對孩子說,媽媽都是為了你,放棄了事業放棄了自己,勉強維持這個家,等你長大了你就知道媽媽為了你,在婚姻里熬得有多辛苦。

等孩子真的長大了,他會告訴你,媽媽這些年我一直活在愧疚中,我無法承受你如此沉重的愛。

我只希望你快樂,我不想你為了我受盡委屈。



中國式的婚姻,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離婚,為了孩子不離婚的女人占六成以上,等孩子長大了再去辦離婚手續。

那時候女人容顏已老,男人卻有機會開出第二春。

小s說,婚姻那麼難,希望你們能撐到最後。

我想補充一句,如果感情破裂,不要為了孩子撐到最後,女人要為了自己而活!



想起前段時間,朋友結束了和丈夫五年的婚姻。

他們為了孩子的撫養權糾纏了快要一年,把曾經所有的美好都給毀掉了。

為了爭奪孩子,兩個人都拿出了對方不能撫養孩子的證據,包括出軌、家暴、收入低等等。

他們極盡所能的傷害對方,直到兩敗俱傷。

當時所有人都勸朋友放棄,畢竟她還那麼年輕,不帶孩子還可以重新開始。

可是她說什麼都要堅持,頭破血流都在所不惜。

看著她,我就明白什麼叫做女子本弱,為母則剛。

真的,沒有一個母親會捨得放開孩子的手,每一個母親,都會為了孩子拚命。

我想告訴所有正在一段壞的婚姻里掙扎的姑娘:

你的隱忍,換不來孩子的幸福,因為在這樣一個家庭里成長起來的孩子,是不會健康快樂的。

所以,如果你要離開,我支持你。

關於要不要帶孩子走,我希望你量力而行,如果有能力,那最好帶孩子走,這對你對孩子一定都好。

但如果沒有能力,也請你不要勉強和為難自己,把自己逼上絕路,那真的不值得。

有時候現實就是那麼殘酷,不是你再堅強一點,就能挺過去。

當然,我也要告訴所有人,不管一個離婚的女人帶沒帶孩子走,你都不應該去歧視。

因為她一定經歷了不為人知的掙扎和糾結,她一定在無數個黑夜默默流淚。

她已經那麼難了,你就不要再去給她添堵,她已經那麼痛苦了,你就不要再去補上一刀。

如果你不能善良的對待,那也至少請你閉嘴,她那說不出的苦衷,只需要懂的人聽就好。

很少有媽媽在做出離婚又不要撫養權這個決定時,完全不糾結的,但最後她們做了這樣的選擇,我相信絕大部分都是有苦衷的,我們實在不應說她們不是個好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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