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消離婚的念頭!如果離婚,3類房產,女方無權分割,哭鬧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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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容易離婚難,難就難在夫妻的財產分割問題。

這幾年社會物價飆升,女性對婚姻的物質生活要求越來越高。

很多女性為了男人的車子房子而結婚,但是婚姻生活卻並不讓她們滿意,閃婚又閃離的現象又極為普遍。

今年新婚姻法對於離婚又做出了仔細規定,請女人們打消離婚的念頭吧!如果離婚了,這3類房產,女方無權分割,哭鬧也不行。

第一類: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

結婚之前,有些男性經濟能力足夠,自己買了房子。

在之後遇見了對象,選擇了結婚。

但如果兩方選擇離婚,那么女性是無法把房子當成共同財產來分割的,因為本來就是男性自己買的房子,是男性的私人財產。

以前法院也處理過很多這樣的離婚案,現在婚姻法點明了,大家也要自己心裡清楚了。

第二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男方的房

現在年輕人掙錢難,在應該成家的年紀卻因為經濟能力不夠,負擔不起房子。

很多父母也為自家孩子操心著急,就慷慨為孩子購房,並且明確表示是贈與孩子的。

這樣男方有了婚房,可以順利結婚了。

不過如果碰上離婚,女性是沒有辦法去分割這類房產的。

第三類:父母遺囑中表示留給男方的房

有些夫妻人到中年選擇終結婚姻,而男方父母可能已經去世。

對於父母生前住的房子,一般父母都會寫一份遺囑標明如何處置,如果遺囑中明確標明是留給男方的,那麼這個房子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女性就算離婚,也沒有權利去爭奪遺產中的房產。

現在看來,新婚姻法的規定讓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又低了很多。

很多女性結婚後就在家當了全職太太,沒有了收入來源。

這次有關離婚財產分割的事情,給女性也敲了個警鐘,凡事還是要靠自己,保持經濟獨立才是好辦法。

至於房產分割問題,女性朋友最好是看清人了再結婚,擇偶一定要謹慎啊,不然受損失的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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