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4種婚姻模式!是愛情還是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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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不離家:名譽與政治前途的婚姻合作
劇中,省委副書記高育良原是漢東省政法大學的教授,後來棄文從政。
妻子吳惠芬也曾在大學任教,兩人共同育有一個女兒,女兒在國外工作。
在外人眼中,高育良與吳惠芬堪稱模範夫妻,兩人在工作上互幫互助,亦師亦友,令人生羨。
誰料高育良與吳惠芬早已離婚,與小三高小鳳在香港結婚多年,並生有一子。
這種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婚姻,隱藏著中國傳統保守思想「離婚不離家」的婚姻觀念,現實生活中,也不乏看到「離婚不離家」的現象。
「有的夫妻總以孩子的名義不離家,認為健全的家庭對孩子成長非常重要。
其實孩子是非常敏感的,夫妻雙方感情不好,常常因為瑣事吵架,強制生活只會增加孩子的負罪感;另外,弱勢一方往往把孩子留在身邊,並把孩子當成『槍』使,同樣會影響孩子以後的婚姻觀。
」
二、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婚姻可能不是必需品
市委書記李達康在政治上野心過重,眼中只有工作和政績,沒有生活情趣,也不懂女人。
妻子歐陽菁則不同,小資情懷嚴重,痴迷少女們沉迷的都教授,於是這兩個生活觀不同的人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互不干擾,就連吃飯睡覺都不同步。
李達康多次想與手腳不乾淨的歐陽菁離婚,直到受賄案被揭發準備出國時,歐陽菁才勉強同意。
三、姐弟戀:利益所驅,苟且婚姻
劇中,祁同偉與梁璐是姐弟戀。
梁璐是祁同偉大學時的老師,祁同偉是從山區走出來的窮小子,梁璐是省政法委書記的女兒。
梁璐曾追求過祁同偉,然而他卻無動於衷。
畢業後,祁同偉被分配到窮鄉僻縣,他深知無後台無家庭背景是難以成功的,於是開始轉過頭瘋狂追求梁璐,直至被打動。
在老師高育良與岳父的幫襯下,他在官場上平步青雲,但卻對年紀漸大的妻子越發嫌棄。
後來和山水集團的高小琴搞在了一起,存在著不正當的關係。
四、風雨同舟:婚姻的正確姿態
侯亮平和鍾小艾這對夫婦,可謂是紀檢戰線同一戰壕的戰友,兩人生活中配合默契,工作上也是旗鼓相當。
風平浪靜時兩人燒一兩碟小菜,享受生活。
面臨困境時,妻子默默支持,充當給力的賢內助。
基於情感的婚姻,與摻雜著利益的婚姻相比,往往要純粹得多,其婚姻的未來也會顯得愈發明朗。
這種感情在螢屏上是很罕見的,在現實生活中當然也寥寥無幾。
「每個人對婚姻的看法是不相同的,這源於個人家庭所帶來的潛意識以及後天因素,對婚姻的要求不一。
如何做到婚姻生活琴瑟和鳴,達到雙方關係平衡才能更加完善牢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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