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讓夫妻復婚的原因是什麼?真的是因為感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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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姻,錢鍾書先生有很精湛的解讀:「婚姻像一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不管是基於什麼原因想結婚,但終歸是因為想結婚了,才會步入婚姻的殿堂。

進去了發現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樣,或者呆久了呆膩了變又會想出來。

其中有些人不會僅僅將其停留在想上,而是會真的離婚,從此走出婚姻這座圍城。

經歷過一次了,已不存在對「城」里的好奇和期盼,明白其中的酸甜苦辣,這些離過婚的人大多不會輕易再結婚。

按照這個邏輯,離婚的人復婚的幾率應該很低,可是現實中卻確確實實存在一些離婚又復婚的情形,到底是什麼原因使他們復婚呢?

假離婚

作為律師,不得不說,在自己的法律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假離婚的案例。

夫妻倆為了某些經濟利益,例如買房避稅,過去還有為了生二胎規避計劃生育的政策,選擇了離婚,在想達到的目的達到後再復婚。

這種情況說起來很簡單,做起來程序上也很簡單,不簡單的則是這期間夫妻倆的心理狀態了。

這種事是對夫妻倆之間感情的極大考驗,若感情不夠深,這能不能復婚就難說了,就我有限的職業生涯來看,像電影《我不是潘金蓮》里類似的事情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幾率還是很高的。

假復婚

這種情況下一般發生在復婚可能會給雙方帶來一些經濟好處或者緩解一些家庭矛盾的情況。

比如像個別已離婚的拆遷戶,感覺因為離婚會使得自己的拆遷款減少有點虧,便會和前妻或前夫商量復婚。

還有的是因為某一方父母給的壓力太大,為了求得父母心安,便會商量在形式上進行復婚。

由於這種復婚是為了某種目的,雙方更像是平等主體間的契約關係,二者往往不會重新組建起真正的家庭,真正形成相互依附的夫妻關係,所以這種復婚個人認為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假復婚。

當雙方共同的目的已達到或不復存在時,雙方可能會馬上再次離婚。

衝動離婚後後悔

這類情況在年輕小夫妻中最常見,從戀愛到婚姻,很多人並沒有真正理解結婚意味著什麼。

每天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吵鬧、煩躁的情緒、後悔結婚的想法是不可避免的,衝動之下選擇了離婚。

離了婚,也就冷靜下來了,想想兩人的恩愛時光,後悔了。

這類情況,雙方在離婚後,往往都無法忘記對方,無法接受別人,更沒法新的開始,等都想明白了,互相捨不得了,便會選擇復婚。

這類情況,據不完全統計,在離婚後半年內,復婚的可能性最大。

為了孩子復婚

夫妻離婚,最無辜的就是孩子,而雙方最放不下的也都是孩子。

孩子是心頭肉,離婚後孩子只能跟一方生活,雖然夫妻雙方感覺沒感情了,但是看到孩子生活並不好,也不快樂,出於心疼孩子,選擇復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這也是孩子是父母情感的紐帶的體現。

老來找個伴

有些夫妻離婚後雙方都一直沒有找到更合適的,隨著年齡的增長都需要找個伴,分開一段時間後,覺得其實倆人也沒有什麼解不開的結,互相也熟悉對方的生活習慣,想想也能接收,便會復婚。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復婚的原因還有其他的千千萬。

不管基於什麼原因,復婚後能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多了一份經歷,復婚後的夫妻可能會更懂的珍惜。

離婚太草率。

現在80、90後的年輕夫妻,大多都是獨生子女,從小被父母嬌生慣養,或多或少存在著任性、惰性。

結婚成家後,夫妻稍有矛盾就不能隱忍,不能退讓,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雙方常把「離婚」掛在嘴邊,一而再再二三,就既成了事實。

事後冷靜想想,又不是什麼原則問題,鬧到分手的地步實不應該。

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很多東西擁有時不珍惜,失去了就覺得很寶貴。

尤其是原配夫妻的最好年華,如初識、初情、初吻、初夜等等生命中不可多得的美好。

另外,原配夫妻還有著相同的奮鬥經歷,從初婚的裸婚到完成財富積累,夫妻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在共同的奮鬥中有著深厚的感情。

離不開自己的孩子。

有很多夫妻復婚是為了孩子,眾所周知夫妻離婚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

孩子是無辜的,讓其從小失去父愛或母愛,生活在單親的家庭里,承受著一般家庭孩子所不能承受的孤獨、壓抑、自卑,將會影響其以後的婚姻和人生。

稍微有點良知的父母是不會輕易拋下孩子,而去追求所謂的「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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