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來,我不要愛,只要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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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微頭條看到一個陌生姑娘說自己要結婚了,和對象從高中到現在,分分合合,七年愛情馬拉松,自己終於嫁給了愛情,下面配了一張美膩兒的婚紗照。
我連忙給她點了一個贊,並在評論里留下了祝福——說愛簡單,陪伴最難,願愛常伴你左右。
看著她美美的婚紗照,我仿佛看到了一對小情侶的愛情長跑:從小心試探,到甜蜜熱戀,再到感情低谷,最後到堅定彼此。
我時常在想,究竟什麼樣的愛情才是最好的呢?
秦觀說,愛情是「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
泰戈爾說,愛情是「眼睛為她下著雨,心卻為她打著傘,這就是愛情。
」
王小波說,愛情是「見不到李銀河的日子裡,我就難過得像害了牙疼,像旗杆上弔死的貓,要每天49小時跟她在一起才好。
」
……
這些都是主人公在見過並經歷過許多愛情的跌宕起伏之後,提煉出來的最符合自己所處的那個時代、那對人兒的最精彩的部分。
也因此最能打動人心,旁人讀了都不自覺地有一種置身愛情的錯覺,更有甚者,一邊抹著眼淚,嘴裡一邊念叨著:這說的不就是我嗎?
我也常常問自己,我期待的愛情到底是什麼模樣?是希望對方把我常掛嘴上?心上?還是無論我怎麼使性子、耍脾氣,他都能無條件的包容我,依舊對我疼愛如初、陪伴在側?
若在以前,我一定會選擇一個每天在我耳邊有說不完情話的人,每天都要說一句『我愛你』才肯罷休,我認為這樣才是真的愛我。
但是現在,恰恰相反。
比起那些整天把甜言蜜語掛在嘴邊的男生,我更動心的是一直默默陪在我左右的人。
或許,他永遠不會對你說『愛』,也不會經常打擾你,但一旦你有難處、需要幫助的時候,無論多遠,他都會第一時間出現在你面前。
如果你的生命中曾出現過這樣的人,請一定要記得珍惜。
因為,說愛太簡單,最難是陪伴。
一個人能陪一個人走多久、多遠?真愛是一生,直到老、到死。
那麼一個人能為愛等待多久?誰都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
或許三年、五年、十年,也許……一輩子。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讀過《霍亂時期的愛情》這本小說,講述的是一個三個人的愛情故事,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一個人的愛情等待史。
主人公阿里薩為愛等待了五十一年九個月零四天,直到杖圍之年,他才算是等到了自己心愛的女人。
為什麼說才算是呢?因為70歲的牽手,彼此不說愛,只是默默陪伴。
他們不畏將來,不念過去,只想平靜地享受此刻簡單的幸福,攜手相持,走完餘生。
還有張愛玲筆下的《紅玫瑰與白玫瑰》,講述的就是這樣一個「說愛簡單,陪伴最難」的故事。
即便沒看過這本書,我想你也一定聽過這段話: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在我看來,這段話主要表達了兩層意思:一是說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肆無恐;二是說愛情一開始都是一團火,但終究歸於平淡,最後大多數都敗給了日復一日的柴米油鹽醬茶醋。
是啊,說『愛』只需要我們動動上下嘴唇就好,誰都可以做到。
可是說『愛』的那個人是否真心實意,還得放到生活中,畢竟,長長久久的陪伴才最真。
面對愛情,女人為什麼永遠輸給男人,看完我才懂了!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張愛玲筆下的《紅玫瑰與白玫瑰》,你更偏愛哪一個?
也許每一個男人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牆上的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昨天公交車路過一間...
執筆為念《她》守流年
轉載@友梅從雲我是一個對感情充滿了敬畏的人,最能打動我的莫過於張愛玲對愛情的細膩描寫和艾米?揚(Amy Yang)對愛情的柔情詮釋。眾所周知,張愛玲曾寫下這樣的話"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