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3》:寧可吵著愛,也不要擰巴著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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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欣欣熳

1.

《前任3》里孟雲和林佳,余飛和丁點兩對情侶,均因某種原因鬧分手。

而他們鬧分手的架勢卻不盡相同。

先說余飛和丁點吧,糾纏互懟全交待,借著吵架的殼,撒著思念的嬌。

一次「了斷局」不夠,就來兩次,兩次不夠,就三次,以致最後余飛說,再這樣身體要吃不消了。

(每次「了斷局」「分手酒」過後就是滾床單。

這兩個人,分個手,也沒個正經的。

你看,孟雲和林佳,人家分手就正經多了,推拉糾結零往來。

不解釋,不見面,不妥協。

沉默到底!

幹得漂亮吧?

你看,她在他面前連續拿了三個行李箱,他都沒有上前說一句,不走好不好?

你看,她給了他新的地址,他就是不去找她;

你看,他們寧可錯過,也不願意屈服。

擰巴吧?

最後,她去了一個沒有他的城市;

最後,他們都找了一個不那麼愛的人;

最後,她仍是他的軟肋,他卻不再是她的鎧甲。

看完,有種落寞湧上心頭。

相愛的人啊,可不可以寧可吵著愛,也不要這樣擰巴著分開?

2.

為什麼有些人明明相愛著,最終卻還是分開了?

大抵是以為對方放手了,不愛了,自己已沒有了堅持下去的理由。

門口處王鑫的鞋, 咖啡屋裡王梓無所畏懼的眼光,都像針一樣刺痛著對方。

好痛啊,該放手了。

他們寧可自以為是地揣測著對方的心意,也不願意好好坐下來,聽一句解釋;

他們寧可讓對方無端地誤會,也不願意認真地說一句「我是真的愛你!」

或許,因為太愛了,無法忍受感情里的任何瑕疵。

可為什麼在我的眼裡,五年的感情,不是敗給了那雙鞋,也不是敗給了那道目光,而是敗給了擰巴呢。

幸福的兩性關係里,誰不是一邊鬧著,一邊笑著,溫暖過一生?

而擰巴,只能讓愛的人各奔東西。

3.

多想,孟雲和林佳最後重歸於好;多想,一年後守在林佳和孩子身邊的,是那個她守候了五年的男人。

但,編劇沒有這樣安排。

或許,這才是多數人真正的生活:與最愛的人擦肩,與不那麼愛的人了此一生。

有時候會想,如果我們很多人不這樣擰巴著,婚姻也好,愛情也罷,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想起小潔的男朋友周峰是典型的獅子座,霸氣,死要面子。

在認識小潔之前,周峰有過幾任女朋友。

因為性格強勢,相處往往不到一年就分手了。

好幾次吵架,小潔也是被氣得說不出話來。

明明是他的錯,卻振振有詞,用氣勢壓倒對方。

好幾次,小潔想一走了之,就像林佳那樣。

可想起平日裡周峰對自己的好,她還是不忍,畢竟他們是在乎對方的。

「我們立個約定吧,以後要是吵架,誰先道歉,誰就得到對方的200元紅包,然後拿去作為兩人的餐飲基金。

不論對錯,不道歉者發紅包。

獅子座周峰寧可發紅包吃飯,也不會願意道歉的。

所以,每次吵架,無論對錯,道歉的一定是小潔。

上個月,小潔收到紅包總共600元。

聽說,過完元旦,從200漲到300了。

周峰脾氣不好,有些固執,但還算大方;小潔相對節約,但是個「吃貨」。

所以,每次吵完架,兩個人總能找到給自己台階下的地方,也能找到讓對方下台階的地方。

4.

其實,在愛情里,如果還愛著對方,哪有那麼多下不了的台階,服不了的軟?

沒有台階,也要給自己找個台階啊!

明明知道她的新地址,你就不能把自己當作快遞員,送個東西,再給她一個擁抱?

明明知道她換季容易感冒,你就不能自己親自去送個藥?

明明擔心她,就不能讓她知道你就在KTV,默默關心著她?

一定要用快遞寄給她?

一定要讓別人把藥轉交給她?

一定要看著別的男人默默地把她接走?

擰巴!

或許就像電影台詞里說的那樣:紫霞離開至尊寶後,至尊寶才能真正成長為孫悟空。

就像,孟雲說的,如果可以重來,他一定會好好對待林佳......

可是啊,人生沒有如果。

愛著的人啊,總是走著走著就散了。

就像,戲外的我們,笑著笑著,都哭了。

以後的我們,寧可吵著愛,也不擰巴著分開,可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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