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湊合過」的婚姻,還能走多遠?能到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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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遇到相識,到相知,到相守,由戀愛變成夫妻真的太難了,更別說找到自己生命中的那個人,茫茫人海,找個完全適合自己的人幾乎沒有可能,也許有那麼一位,卻需要你等到40多歲才能碰到,你能等嗎?大部分人不得不在二三十歲結婚,所以能找到的最多是基本滿意的人,100分滿分的話,找到60分以上的對象就很幸運了,結婚後生活了很多年,又碰上中意的一個,可惜晚了,少部分離婚,少部分出軌,大部分還是選擇了湊合!

很多夫妻並不會因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婚姻,就會選擇離婚。

特別是一些中年夫妻,畢竟在一起過了那麼久,就算愛情變淡了,甚至沒有愛情可言,就算再怎麼看不順眼對方,無奈此時已是兒女成群,家庭事業也已落地生根,為了孩子,或者為了雙方的家庭,以及父母親朋的面子,於是很多人都會選擇湊合到底,默默地承受內心的孤寂與失落,即使湊合著過,也不會選擇走離婚這條路。

我們經常聽到:「要不是因為孩子,我早就離婚了。

」一直以來,多少父母借著「為了孩子」而不離婚,希望能給他(她)一個完整的家,可是你有想過,家雖然是完整的,但是這個家幸福嗎?結婚是你們的選擇,生養孩子是你們的選擇,孩子沒權利選擇,如果這個家只是一個空殼的架子,沒有一點點溫度,孩子不會選擇來到這個家。


有多少人為了不讓孩子成為單親,正迫不得已地選擇湊合,有多少人為了世俗壓力,正勉為其難地選擇了貌合神離的將就。

他們厭倦了婚姻的冷酷冰涼,畏懼了伴侶的種種惡習,寧肯獨自煎熬,也不再掏心掏肺地向對方傾訴任何,當時那無動於衷的表情至今仍記憶猶新;寧肯獨自忍受屈辱,也不願再給對方冷嘲熱諷自己的把柄,那張冷漠扭曲的臉仿佛就是昨天再現!冷暖自知,苦樂獨撐,不再奢望擋風遮雨的臂膀,不再期盼愛人的共度難關,獨自承受已成習慣。

離婚雖然是一件傷筋動骨的事,但有一種比離婚更折磨人的婚姻,就是沒有愛的湊合,兩個人把生活過得越來越陌生,把兩個人之間的關係過的越來越冰冷,他們只是共同生活在一間屋子裡的兩個人,你過你的,我過我的,對方的一舉一動,都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情緒。

或者說,對方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不過問,不干預,也不感興趣。

說白了就是,兩個人各過各的生活,沒有任何交集,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麼,為了婚姻,應不應該湊合婚姻?

  1. 湊合的婚姻,受傷的不僅僅是三個人

    兩個人湊合的婚姻,雙方加孩子,每次遇到問題都會牽扯到兩家人,不僅僅讓兩家人為了夫妻焦慮,更讓孩子和家人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2. 湊合的婚姻終將名存實亡

    總是以孩子小為藉口湊合,等孩子長大了,再離婚,人生苦短,孩子長大了就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到時候自己的婚姻名存實亡,如何選擇都是錯。

  3. 孩子是否幸福與父母的婚姻沒有必然聯繫

    很多人誤以為孩子生活在單親的家庭,以後勢必不會幸福,其實,單親家的孩子走向幸福婚姻的有很多,重點在於培養孩子如何有一個正確的婚姻觀,而不是為了孩子湊合婚姻。

    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最可怕的不是那些離婚或者一直單身這種表面上不幸的女人,而是那些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假裝幸福的女人。

    跟一個不合適或者已經不相愛的伴侶一起生活,日日夜夜不過是苟且。

    正如前面所說,比晚年和諧更重要的是前面漫長的大半輩子。

    共同成長,相互陪伴,做彼此的知心人,才是最浪漫的事。

    沒有這一層,白頭偕老值得羨慕嗎?很多人不過是熬到白頭罷了。

    人生苦短,匆匆幾十年,當然是怎麼高興怎麼活。

    沒有人可以把你打垮,每個女人都應該堅硬地活著。

    永遠記住:越勇敢的女人,越幸運。

常常安慰自己,等孩子的大了就可以毫不猶豫的放下糾結,事實是孩子大了,自己也老樹枯柴了,豆蔻已遠逝,韶華不待人,除了唏噓,除了感嘆,早已沒有資格再去做任何選擇。

某一天的黃昏,拄著拐仗跟同病相憐的老同學或老同事嘮嘮嗑,末了,仍舊重複那句豪言壯志:下輩子堅決不過這樣的生活!

只是可惜,下輩子永不再來!

張博士從業多年以來,具體事件具體看待,對於心靈療愈自有一套經歷經驗,對於兒童心理,情感困擾也是自成一套,幫助近萬例的家庭和男女成功收穫幸福。

如果您有困擾,可以加我(yixintang52199),一定要及時採取有效方式方法來及時調整,不要自己鑽牛角尖被困住走不出來讓情緒毀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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