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該不該在婚姻中留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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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在婚姻中該不該留一手?

我是一名90後,說到90後好像聽起來還蠻年輕的,其實我們90後最大的都已經26了,馬上就要奔三了。

在我們這個年紀的男人女人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還都已經有了孩子,正準備生第二胎呢!

在這個時代,社會發展,物質更新換代太快了,人與人之間仿佛不會再像七八十年代那樣慢慢了解逐漸深入最後才能談婚論嫁結成連理。

再加上父母的擔憂和催促,在這樣快節奏的生活下,人們往往糊裡糊塗的就把自己交給了對方。

搭夥過日子不會像愛情里的蜜糖,每天換著花樣來,年輕小夫妻別說七年之癢,恐怕一年相處下來就要感覺厭倦,爭吵也隨之而來。

性格互補是愛情,性格相似才能共同生活。

我的性格是小女人,我很願意依賴對方,如果我百分百認同一個人,我會把他當成我的天,像崇拜神一樣崇拜他有點誇張,但是在我心裡他就是最棒的。

我老公的性格是大男人,儘管有時候還是有些幼稚不成熟,大事做不了主小事還是很可靠。

我婆婆是個強勢的女人所以我老公受她影響有些沒主見,不能獨立承擔。

但我還是把我的丈夫擺在第一位!他媽給不了他認同感我給他。

我覺得婚姻中男人需要一個認同他的妻子,對方需要他他才會盡心盡力的守護家庭。

我們結婚三年吵過兩次架,很嚴重,我每次都動了要和他離婚的念頭,並且特彆強烈特別堅定,並且通知了雙方父母我要離婚!最後這一次我甚至都去了法院諮詢離婚的事宜。

我還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把我們倆銀行卡里的錢全部轉到我自己的卡上,因為這些錢原本就是我父母給我的嫁妝,加上他家當時給的六萬彩禮一共十六萬。

全部轉入了我自己的卡里。

當時做這個決定我沒有任何多餘的考慮,我就覺得如果離婚這筆錢是我私人財產,在我銀行卡里我說了算。

房子是他父母的二層樓房我無權分享,車子是婚前買的。

還有孩子,肯定是跟我啊,還沒斷奶。

這一切我都打理好了,諮詢法院後起訴書我都寫好了。

然後過了三天,我父母來了我家,還有我舅舅和叔叔,來了之後,經過調解,就是小事,都當笑話來說,我在一旁聽著也就氣消了。

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後來老公又是哄我又是認錯的,也就算了。

老公問我卡里的錢我怎麼取出來了。

我說你怎麼知道我取出來了?他說當時辦卡綁定的他的手機號,有簡訊。

我說你辦的卡不好,利息少,我自己又辦了一個定期存款的卡,利息高一點,這錢咱得有個計劃。

我老公不說話了,看了我一眼,笑了。

我問他你笑什麼,他說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

離了婚我一分錢撈不著連孩子也沒有。

我說你怎麼這麼想,我沒這意思。

他沒再和我計較,把我抱在懷裡,對我說,錢你拿著,是你的錢,你願意怎麼存就怎麼存,以後咱倆別吵了,沒意思。

我低下頭,快要哭出來,我點點頭說好。

婚姻中的不信任才會讓女人留一手。

我不確定是否能跟眼前這個男人過一輩子我才會把我們共同的財產轉移到自己的手裡以防後患,我不信任眼前的這個男人能否給我幸福疼愛我照顧我所以我脫口而出提離婚,甩了他我照樣找個更好的。

我不信任他可是我卻結婚了,所以我要留一手,以免離了婚,沒有退路。

好多女人都說就算是結婚了也得有自己的小金庫,要不離了婚一分錢沒有苦的是自己!我覺得婚姻是不可逆的,結婚了過得不舒服不可能重新回過頭去再做選擇。

覺得眼前的男人太讓自己失望就要離婚絕不回頭,為自己以後做好一切打算決不能讓自己吃虧。

我想說,既然當初那麼堅定的要嫁給這個男人,不顧父母的反對不顧姐妹的奉勸,嫁給了他,就一定有非要嫁給他的道理,就要學著接受一切,如果動不動就提離婚,那這樣的生活又有什麼意義?當然,前提是這個男人愛你,養家,不出軌不家暴。

這就夠了。

慶幸的是我找了一個性格相似又互補的男人,生活中的小事,我們都緊著對方好,相互原諒,相互信任。

婚姻是相互信任,並不是互相留一手。

閃婚閃離不再是潮流,我們90後,要過好日子,好好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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