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喜歡優秀的人,結果卻只能跟最糟糕的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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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承認不承認,處於感情中(尤其是婚姻中)的兩個人彼此總是相互嫌棄。

有時候表現的比較明顯,會以抱怨、指責的方式呈現;

有時候表現的比較隱晦,會以玩笑、沉默的方式呈現。

甚至有很多人無法開啟一段戀情或者婚姻,因為他們無法正確處理好對對方的嫌棄。

有時候我們會嫌棄:

對方不夠優秀、不夠主見、不夠勤奮、不夠豐富、不夠包容.....

伴侶是自己選擇的,對方的缺點並不是我們第一天接觸,先前的無所謂在日復一日之下,變成了赤裸裸的鄙視資本。

想想

1.假如,你找到了一個各方面都優秀的人。

開不開心。

開心過後,你會疑神疑鬼,質疑自己,他越強你就越覺得自己一事無成。

2.假如,你跟一個非常有主見的人在一起。

你會感覺自己的人生都在對方的掌控之中。

你們起衝突了,要麼死磕到底,要麼你退步;他喜歡發表意見卻不喜歡聽到你的異議;他討厭驚喜,所謂的驚喜就是意料之會,你們的生活會沒有任何驚喜可言。

3.假如,你跟一個非常勤勞的人在一起。

時間久了,你會變的慵懶。

因為拼勤勞你永遠拼不過他,你七點起,人家五點;你拖地八分乾淨,人家十二分。

那麼對比之後,要麼從此把一切交給對方,讓自己變得懶,要麼拚命更加勤快。

可是前者會讓你覺得痛苦,因為大部分人都不能心安理得地無回報地接受另一個人的好;後者會讓你痛苦,因為你不覺得自己有必要變得那麼勤勞。

4.假如跟人生閱歷豐富有品位的人一起生活呢。

人家跟你談貝多芬,你不感興趣;跟你談資本論,你睡著了;跟你談經濟周期,你聽不懂。

這樣的話,你還覺得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有意思嗎?

也許你需要的是這樣的一個人:

當你想要撒嬌當個小孩子的時候,對方能夠滿足你的安全感;

當你想當大女人的時候,對方能夠變成小狼狗滿足你的大女人心理。

不知道各位看官注意到沒有,生活中很多女性都是找了具有自己討厭特質的人結婚。

因為只有這樣自己才能跟自己討厭的特質作對比,突出自己的優勢。

當我們嫌棄一個人不夠聰明的時候,就能顯示出自己的聰明;當我們嫌棄一個人懶的時候,就能顯示自己的勤快;當我們嫌棄一個人沒有主見的時候,就能顯示出自己的掌控權......

總結起來就是,我們從糟糕的伴侶身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實現;在他們面前,我們才能找到自己的優勢。

這,是愛!

是愛自己的表現

藉由一個人,成為了喜歡的自己

跟一個比我們差勁的人在一起,在對方面前,我成為了優秀的自己;

跟一個比我們優秀的人在一起,在對方面前,我成為了糟糕的自己。

你說,你的潛意識會讓你選誰?

所以到最後,喜歡優秀的人的我們,選擇了自己嫌棄的那個人結婚。

通過上述分析,不知大家發現沒,所謂的嫌棄不過是用來跟自己作對比,也就是說,我們本質上也具備這種特性。

這種特性就像是被我們可以剝離出去丟掉的一樣。

我們嫌棄別人,是為了讓自己把這種糟糕甩給別人去體驗。

直到我們最終跟糟糕的自己和解,才能與不那麼優秀的另一半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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