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最好的結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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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的同學娟子和前夫經過了兩年多的死纏爛打,終於離了婚,女兒判給了她。
為了恢復自由身,和那個她認為「今生最好」的男人結婚,娟子可謂耗盡了精力,好在兩個人也算求愛得愛,有情人終成了眷屬。
記得有一次逛商場,我正看到娟子和她再婚老公,兩個人親親熱熱的手拉手,儼然一對熱戀中的小情侶,旁若無人地或是說笑,或是深情凝視。
這些公眾場合的甜膩舉動,在一對年輕情侶身上很正常,可在兩個三十幾歲人身上,畫面多少有些違和感。
我偷偷在他們身後笑。
作為感情的過來人,這種濃烈,我懂得。
那次分開後,我們好久沒有再見,也沒有聯繫,還是在一次小型的同學聚會上,聽有個同學說,娟子早就又離婚了。
我大吃一驚,怎麼可能?當時兩人好得簡直是山無棱天地合才敢與君訣,怎麼會離了呢?
有知情的同學說了他們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孩子。
娟子帶著女兒,那個男人帶著兒子,組成了一個四口之家。
貌似兒女雙全,但這種組合相處起來比原裝家庭複雜困難多了。
最初的時候,兩個人對各自的孩子還能保持著表面的公平,可到了後來,要麼是媽媽偷偷給自己的女兒買東西,要不就是爸爸偷偷給自己的兒子買東西。
孩子們可精明著呢,對方多了什麼東西都會知道,然後和自己的父母說。
再有,孩子們對彼此都有敵意,便會借勢添油加醋說繼父母一頓壞話。
時間久了,再好的感情也低擋不住這些細碎的唇槍舌劍。
再接下去,便各懷心腹事地過日子,你工資不告訴我,我小金庫藏起來。
兩顆心有了距離,兩個人之間便出現了各種罅隙。
漸漸矛盾叢生,衝突不斷,為之努力了兩年的一份感情,走進婚姻不到兩年,便以離婚結束。
更多「成功」的婚外情,都是這樣,開始轟轟烈烈,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和那個人在一起,而等到真的到了一起,彼此最初自帶粉色濾鏡的光芒便不見了,被一個個細碎的小石子打得落花流水,潰不成軍。
就像,《我的前半生》中的陳俊生和凌玲,衝破千難萬阻走到一起,也是在圍城裡被那些細碎的小事打得節節敗退,最後,陳俊生痛哭流涕:我想回到從前,從前的從前。
這個,並沒有什麼魔咒,只關人性。
英國著名小說家奧斯丁說:愛情太容易,要愛情延續一生一世,太難太難。
如果,開始兩個相愛的人之間,漸漸沒有了信任的支撐,局面會很快坍塌,走不下去。
第一次婚姻,建立信任是自然而然的事,而再婚的家庭,如果夾雜了很多私心,信任便難以建立,最終,黯然收場是很正常的結果。
我一位男同事,在十多年前,有妻有子的情況下愛上了一個姑娘,那真叫情也濃濃,愛也洶洶。
他果斷選擇凈身出戶,把房子孩子存款都給了前妻,只要一個自由身。
然後,和那位姑娘走進婚姻的殿堂。
婚後不到一年,女兒出生,一家三口真是幸福得不要不要的。
可是,去年有一次這位同事和我們一起吃飯時,那天他喝得或許有一點多,話逐漸密了起來,跟飯桌上的幾個年輕人說:人啊,跟誰過日子都一樣,剛開始都是一樣的激情,時間久了,你娶個天仙也就那樣。
看好一個人,結婚就好好過日子,千萬別瞎折騰!
他是我這些年來一直認為最好的家庭重組結合,這話,從他嘴裡說出來,我不由愣了半天。
有人做過一個研究,說一場婚姻里,荷爾蒙的燃燒時間是18個月。
有了孩子後,親情可以燃燒兩年。
接下來,還有兩年責任心和良心,然後,就到了七年之癢。
這個時候,如果夫妻間的靈魂沒有共鳴,圍城中就難有動人的風景了。
這是腦部發育不足的人類,永恆的哲學命題。
最終,打敗愛情的,都是人性。
事實上,無論是元配夫妻,還是重組夫妻,感情發展的定律都有著普世的道理。
只是人們更願意,把失敗的重組家庭拿出來吊打,妖魔化這種感情。
01
前幾天,有人在我那篇《婚後,遇到兩情相悅的人怎麼辦》底下留言:蘇心,我也在婚後遇見了真愛,但絕不會為了自己的快樂,去傷害可愛的孩子。
可是,我們真的好相愛,為什麼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婚外情最好的結果是什麼?
這兩個問題,問得情真,意切。
好吧,我先來回答第一個問題。
相愛當然可以在一起,但是要有前提條件,如果男未婚,女未嫁,不在一起還等著過年嗎?
可是,那些已經各自有著婚姻的人呢,他們又遇到了心意相通的那個人,愛得死去活來,該怎麼辦?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
02
五年前,我的同學娟子和前夫經過了兩年多的死纏爛打,終於離了婚,女兒判給了她。
為了恢復自由身,和那個她認為「今生最好」的男人結婚,娟子可謂耗盡了精力,好在兩個人也算求愛得愛,有情人終成了眷屬。
記得有一次逛商場,我正看到娟子和她再婚老公,兩個人親親熱熱的手拉手,儼然一對熱戀中的小情侶,旁若無人地或是說笑,或是深情凝視。
這些公眾場合的甜膩舉動,在一對年輕情侶身上很正常,可在兩個三十幾歲人身上,畫面多少有些違和感。
我偷偷在他們身後笑。
作為感情的過來人,這種濃烈,我懂得。
那次分開後,我們好久沒有再見,也沒有聯繫,還是在一次小型的同學聚會上,聽有個同學說,娟子早就又離婚了。
我大吃一驚,怎麼可能?當時兩人好得簡直是山無棱天地合才敢與君訣,怎麼會離了呢?
有知情的同學說了他們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孩子。
娟子帶著女兒,那個男人帶著兒子,組成了一個四口之家。
貌似兒女雙全,但這種組合相處起來比原裝家庭複雜困難多了。
最初的時候,兩個人對各自的孩子還能保持著表面的公平,可到了後來,要麼是媽媽偷偷給自己的女兒買東西,要不就是爸爸偷偷給自己的兒子買東西。
孩子們可精明著呢,對方多了什麼東西都會知道,然後和自己的父母說。
再有,孩子們對彼此都有敵意,便會借勢添油加醋說繼父母一頓壞話。
時間久了,再好的感情也低擋不住這些細碎的唇槍舌劍。
再接下去,便各懷心腹事地過日子,你工資不告訴我,我小金庫藏起來。
兩顆心有了距離,兩個人之間便出現了各種罅隙。
漸漸矛盾叢生,衝突不斷,為之努力了兩年的一份感情,走進婚姻不到兩年,便以離婚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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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功」的婚外情,都是這樣,開始轟轟烈烈,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和那個人在一起,而等到真的到了一起,彼此最初自帶粉色濾鏡的光芒便不見了,被一個個細碎的小石子打得落花流水,潰不成軍。
就像,我的前半生中的陳俊生和凌玲,衝破千難萬阻走到一起,也是在圍城裡被那些細碎的小事打得節節敗退,最後,陳俊生痛哭流涕:我想回到從前,從前的從前。
這個,並沒有什麼魔咒,只關人性。
英國著名小說家奧斯丁說:愛情太容易,要愛情延續一生一世,太難太難。
如果,開始兩個相愛的人之間,漸漸沒有了信任的支撐,局面會很快坍塌,走不下去。
第一次婚姻,建立信任是自然而然的事,而再婚的家庭,如果夾雜了很多私心,信任便難以建立,最終,黯然收場是很正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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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位男同事,在十多年前,有妻有子的情況下愛上了一個姑娘,那真叫情也濃濃,愛也洶洶。
他果斷選擇凈身出戶,把房子孩子存款都給了前妻,只要一個自由身。
然後,和那位姑娘走進婚姻的殿堂。
婚後不到一年,女兒出生,一家三口真是幸福得不要不要的。
可是,去年有一次這位同事和我們一起吃飯時,那天他喝得或許有一點多,話逐漸密了起來,跟飯桌上的幾個年輕人說:人啊,跟誰過日子都一樣,剛開始都是一樣的激情,時間久了,你娶個天仙也就那樣。
看好一個人,結婚就好好過日子,千萬別瞎折騰!
他是我這些年來一直認為最好的家庭重組結合,這話,從他嘴裡說出來,我不由愣了半天。
有人做過一個研究,說一場婚姻里,荷爾蒙的燃燒時間是18個月。
有了孩子後,親情可以燃燒兩年。
接下來,還有兩年責任心和良心,然後,就到了七年之癢。
這個時候,如果夫妻間的靈魂沒有共鳴,圍城中就難有動人的風景了。
這是腦部發育不足的人類,永恆的哲學命題。
最終,打敗愛情的,都是人性。
事實上,無論是元配夫妻,還是重組夫妻,感情發展的定律都有著普世的道理。
只是人們更願意,把失敗的重組家庭拿出來吊打,妖魔化這種感情。
05
下面,我來回答第二個問題。
愛情,只是一念之間,有時很難用道德來約束。
你可以約束住身,卻難約束住那顆心。
在這種情況面前,我從不拉出道德的大旗,存天理,滅人慾。
有人的地方就有感情,或許只是一次愉悅的共進午餐,兩個本來毫無防備的人,就會因為對方口吐一個金句而意亂情迷。
人生難免在婚姻之外遇見讓你怦然心動的人,但不是每一次心動就要有行動,如果每一次都離了再結,到最後,你會發現,人生好疲憊,愛情無味,直恨當初,何必相逢。
這也是人性問題,得到就是失去。
真的,沒有什麼深情不渝,能繞得過人性。
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的見異思遷,始亂終棄了。
那麼,婚外情最好的結局是什麼?
我認為,就是兩個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最後為了責任,女人沒有跟男人一起走。
其實,愛情最好的模樣,從來都不是只有牽手白頭。
另外一種,就是把你們曾彼此呼應彼此照亮的瞬間保存下來,埋在心底,當你在茫茫人海中感到孤獨寂寞冷時,它會,給你莫大的信心和勇氣。
而茶道里有個詞,叫一得永得,當你把它放進心底的那一刻,你便,永遠得到了這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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