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法出新規定了,看完這個,你還敢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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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每一個人的頭等大事,在決定結婚的時候,大家都是奔著一輩子去的,可是結婚後,難免會因為生活中的瑣事而吵鬧,還有些因為性格,家庭等因素最終選擇離婚,特別是八零後,九零後的小青年,都是秉著一種不將就的婚姻觀,所以,現在不管農村還是城市,離婚率都居高不下。
現在很多夫妻離婚時為了爭奪財產打得頭破血流,最終鬧上法庭。
對此,2018年婚姻法出新規定了,看完這個,你還敢結婚嗎?
1,不管婚前還是婚後,只要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屋,且登記在男方名下,法律就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不得要求分割。
2,男方婚前購買的車子,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也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分割。
3,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增值,增值部分也與女方無關。
4,婚前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款,離婚時,只需要將還款部分給對方進行補償,房屋不需要平分。
5,父母的財產在沒有遺囑聲明的情況下,一律認定為繼承者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平分的。
現在社會中有很多人都是看中了別人財產才結婚,過一段時間就提出了離婚,這樣就能分得一大筆錢財。
這條規定出台以後,以後再有人想通過騙婚來獲取錢財就行不通了。
6,女方的嫁妝,彩禮都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候,不需要平分,但是,如果因為彩禮導致男方家裡困難的,男方有權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羅列的以上這幾點,我相信很多女性朋友都對婚姻產生了恐懼,甚至萌發了不婚的念頭。
對於婚姻法的變更,很多女性都表明了自己觀點,認為這一新規定,雖然保障了一些老實人的權益,但是,對女人來說極度不公平。
因為女性懷孕生孩子就沒了事業,沒了婚後財產,這樣離婚時,女性等於凈身出戶。
如果女人可以不生孩子,和男性同工同籌,這就算是公平的。
不管怎樣,女人在婚後一定要有自己的事業,切不可抱著被人養的心態,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相互付出。
看了以上幾點,你有什麼看法,還敢結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