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應該遵守承諾和負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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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丈夫發生外遇時,怒不可遏的妻子會痛斥丈夫的惡劣行徑,但丈夫卻往往一臉無辜狀:「你認為一夫一妻制符合人類的本性嗎?」這就像在期中考試時,考得非常不理想的小孩兒被媽媽教訓了還反問:「媽媽,你認為我們國家的教育制度合理嗎?大學入學制度合理嗎?」難道成績好的孩子接受的是另外一種教育制度嗎?當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取得好成績,都能拿到第一名,做不到的人比比皆是。

可見,做不到不是制度問題,而是本人不夠勤奮。

同樣,發生外遇也可以歸結為本人的錯誤。

只與共同生活幾十年的人相愛並生活,的確是件不容易的事。

這個世上有無數異性,人的喜好也會隨著時間或者環境的變化而發生改變。

況且,婚姻制度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人類的慾望,它不可能使人對伴侶每天都產生強烈的愛戀之情。

更確切地說,一夫一妻制是一種能夠讓炙熱的愛情慢慢消失的制度。

但無論怎樣,人們還是選擇了結婚。

明知有種種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人們依然選擇了結婚,這是因為,他們深知結婚將帶給自己更多。

人之所以走入婚姻殿堂,做出只愛一個人、並與那個人共同承擔經濟負擔、相攜相伴的決定,是因為他深知自己需要這樣一個人,所以主動放棄了與其他異性相遇相愛的機會。

雖然一夫一妻制違反人類的本性,但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應該遵守承諾和負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適應不了這個制度,那也很簡單,不走入婚姻就是了。

婚姻本來就包含著愛與責任,結婚的本質並不會因一方有了外遇就會發生改變。

受害方的痛苦不會減輕,發生過外遇的事實也不會消失。

做出結婚的決定是被迫的嗎?當然不是,很少有人是因為受脅迫才結婚的。

對於控訴有外遇的男人的女人,要麼是情商不夠高,要麼就是沒有看清問題的本質。

原則是用來遵守的,問題就在於當事人的意志太過薄弱,為什麼埋怨原則過於苛刻呢?這是長不大的孩子才有的表現,只有孩子才無法接受用道德標準捆縛的原則。

還有人為此辯解說,愛情說來就來了,擋也擋不住,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雖然這樣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婚內這樣做卻無論如何不能被接受。

因為婚姻在法律上都有相應的義務,包括同居的義務、撫養的義務、相互忠誠和相互扶持的義務,這些都不是嚴格的道德標準,都是維繫社會所必需,破壞了就是違背了婚姻法所賦予的內涵。

現在的家庭除了是生育合作社、經濟聯合體外,還具有其他功能,尤其是心理文化功能明顯增強,人們希望從家庭中得到感情滿足與心理慰藉。

所以,人們都希望找到一個理想的精神伴侶,讓家庭充滿溫馨,使自己精神放鬆。

但是,家庭生活過得很一般怎麼辦?婚姻面臨危機了又怎麼辦呢?踏上離婚道路是最沒有辦法的事。

但就目前的社會狀況來說,很多做了母親的女人在離婚之後,生活都是比較艱難的,所以還是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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