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女人的離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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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幾個月前,去老家參加一個侄子的婚禮,這是他第二次舉辦婚禮了。

幾年前的第一個婚姻只持續了不到一年就結束了,那時的妻子是廣西來的外地人,兩個人是在打工時認識的,雖然家裡嫌女孩家遠,不那麼樂意,但也沒能把兩人分開。

結婚後,侄子去天津打工,一個禮拜回來一次,他妻子沒事呆在家裡,天天就是上網,從早到晚在網上聊天打發時間。

後來據說,有個在北京打工的老鄉邀她過去,說呆在家裡沒意思,還不如出來賺點錢。

就這樣,家在漢沽鄉下的兩個人,一個在天津,一個在北京,連一個月都難以見上一面了。

這樣的兩地分居生活,對夫妻是一種考驗,首先他們之間的聯繫越來越不密切,後來是感情也越來越淡化,再加上各種矛盾,最終走向了離婚。

這個侄子離婚時25歲,因為農村青年結婚都早,而且現在越來越早了。

去年再婚時他已32歲了,還算是非常幸運地結束了單身漢生活。

因為現在女性少於男性,農村有很多人三四十歲了,因個人與家庭條件還在打著光棍,甚至有的不得不接受一輩子光棍下去的命運。

侄子這第二個妻子是個離婚女人,雖然已離過兩次婚了,人卻只有27歲。

第一次婚姻給她留下了一個6歲的閨女,但第二次婚姻中男人和男人的家庭對她閨女不好,為了不讓孩子受罪,她才再次離的婚。

對這第三次婚姻,從接觸到成親也只有三個月的時間,好在他們都是本鄉本土的人,住的不太遠,還算彼此放心,彩禮也沒多要,女方家庭提出來的是六萬,男方忙不迭地就奉上了。

現在女人太少,光棍遍地,真的是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二 、

前一陣子,有人寫的東北及江西某地的農村現狀與回鄉紀實,談到農村生活的單調、貧困和婚姻問題,其實是符合現實的,確實有極少的農村富裕地區不這樣,但還是窮的地方更多,別以為農村是趙本山《鄉村愛情》中表現的那個樣子,那是為方便編排故事而勾畫的,現在的農村也不是八十年代初的樣子,是只有親自去看才知道的那種樣子。

以前農村女人離婚是多麼謹慎和無奈啊,現在根本不當回事。

以前離婚女人有誰愛搭理呀,現在哪怕帶兩個孩子都成了香餑餑。

在老家跟鄉親們交談的過程中,情不自禁地被震撼了,但不是輕鬆歡快的,而且沉重壓抑的,就像天空中始終沒有風來吹散的霧霾,讓你悲觀和窒息。

不要說這人口一兩千人的村莊出了多少死亡事件,僅僅最近幾年間就有多少人因車禍致死致殘,他們超載開快車沒有安全意識,有時發生多人死傷的重大車禍,而且死的都是家中的重勞力,使妻子孩子及父母一下子陷入生存困境。

還有老人自殺事件,也發生了多起。

人們談起來都不再唏噓感嘆了,早就麻木了。

當然也不會去想,有一天,說不定什麼時候自己就成了同樣的悲劇中的男主角或女主角,那多不吉利,主要是現在還沒到那麼一步。

那些老人自殺的原因,無非是孩子不孝順,生活困窘,自身疾病折磨看不起病,即使有低保,一個月那幾十塊錢也根本活不下來。

也許還有別的原因,但他們都選擇了喝農藥或是上吊的方式,悄然與這個世界進行了徹底的告別。

尤為可怕的還是癌症,這些年死於癌症的人都要以群來論了,光是侄子他們這一條街就有七八個了,還有剛發現的兩三個,只有一個因為家裡有錢,挺到了第四年,現在還活著呢。

絕大多數家庭發現這個病之後,都走向了傾家蕩產,重返赤貧。

有的孩子因此而輟學,十幾歲就開始去外面打工了。

更有甚者,家裡有三個絕症患者依次被發現,真是世界末日來了。

最後他們也想開了,反正是活一天是一天,死了拉倒。

這個家庭從金錢到成員都徹底破產了。

三、

但我聽到最多的,還是關於女人主動提出來的,層出不窮的離婚事件。

老人都埋怨現在離個婚也太容易了,他們希望增加離婚難度,以減少離婚現象的發生。

在過去,哪怕七八年前,這種事還很少見。

現在經濟不景氣,附近的廠子接連倒閉關門,本來不必遠走外地去打工的他們,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邁出了家門,不得不背井離鄉了。

近的,也有到天津的,比如現在是春天,天津市的綠化活兒特別多,他們就被某些人組織起來天天去天津種樹。

可以一天去一天回來,村裡有人專門接送,來賺這個運費錢。

但這就難免超載,以前就出過車禍,死了三個人,開車的司機也完全把家敗了。

當然也有去更遠地方的,一年才回來一趟。

這就給家庭生活帶來了一些變化。

如果丈夫出遠門去賺錢了,是妻子一個人留在家裡。

有的則是妻子外出,丈夫留在家裡。

總之,夫妻是分開的。

這就讓女人有了去接觸其他男人的機會,哪怕是去天津綠化的呢,才一百里地遠,也有女人在幹活時,結識了東北來的單身漢。

男的能說會道,與女的一塊工作,朝夕相處,天長日久產生了感情。

女的回來後,迅速與丈夫離了婚,跟著東北人過日子去了。

但據說那裡更窮,日子更苦,可後悔也來不及了。

村裡的A結婚都七八年了,已經有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平常孩子都由老人看著。

為了多掙點錢,她去天津的建築工地給建築工人做飯,一來二去的,就跟其中一個男人好上了。

女人都是認真的,喜歡這個就不能再接納原來那個了。

她回來不顧一切地同孩子們的爸爸離了婚,家裡怎麼勸,丈夫怎麼求,孩子怎麼哭,都不能挽回她那一顆追求新愛的心。

沒辦法離了,男孩歸了男方,女孩歸了女方。

女孩挺可憐,不得不馬上就學著去跟一個陌生男人叫父親。

至於A後來過得怎麼樣,就沒人知道了。

村裡的B,是丈夫長期出門在外,自己一個人守家,孩子才四五歲。

畢竟電腦和手機的普及度很高了,她也是愛上網聊天。

聊著聊著,認識了一個三四十歲的光棍男人,也不知著了什麼道兒,魂都被那個網上的男人忽悠走了。

從此,她變了,孩子也不知道好好管了,飯也懶得好好做了,公婆也愛搭不理了。

忽然的某一天,她就離家出走了,丟下幼小的孩子和一無所知的丈夫,推開哀求挽留她的公婆,毅然離開了雖不富裕,起碼還曾經完整的家庭。

後來,她的娘家人也同她失去了聯繫,對她也絕望了。

村裡的C,娘家就是這個村的。

剛結婚兩年不到,丈夫做的是個人包工隊里的瓦匠活,新手,掙得不多,也就一百塊一天。

她總嫌丈夫無能,掙不來大錢,還不夠她買好衣服好化妝品的,她對丈夫越來越不滿意。

剛好村裡有個四十多歲的能人,家裡有錢,在本地也算數得上的了。

他最近死了老婆,有兩個兒子都在外地,一個人挺孤單。

沒人知道他們是以何種方式,怎麼樣就搞上了。

女的圖錢,男的貪色,應當是般配的吧。

後來女人的丈夫回來發現了這件事,還把那個老男人狠狠打了一頓。

最後是,女人提出凈身離婚,再補償給男人一筆錢了事。

離完婚沒多久,這個女人就急匆匆地嫁了過去,但老男人的兩個兒子連回來都沒回來,父子之間的關係也因此而鬧僵了。

村裡的D,是兩個女孩的媽媽,兩個孩子一個五歲,一個三歲,日子本來挺平淡的,如果不是隨著大家也去外地打工認識了一個河南男人的話。

也許是她的丈夫很木訥,不會說話,不會討好女人。

自從見了那河南人,才知道原來人家是那麼風趣幽默,講段子一來一來的,可以讓人笑得閉不上嘴,跟電視上那小品演員差不多。

所以,她一下子就入了迷,堅決離婚,要嫁給那河南人。

兩個孩子她一個也沒要,都留給了前夫,由孩子的奶奶看著。

她嫁過去大概半年,就回來了,據說是逃回來的。

那個男人不但窮,還暴露本相,經常喝醉酒就家暴。

她受不了,也後悔萬分,來哀求前夫復婚,但前夫沒有答應她,現在正跟一個沒孩子的離婚女人交流感情呢。

哪還顧得上她!人們都說她當初拋下孩子不管,比後媽都要狠,說不定還不如心善的後媽好呢。

她腸子都悔青了。

村裡的E,跟D的情況差不多。

也是嫌棄丈夫不能掙大錢,不能在鎮子裡買樓房滿足自己的願望。

覺得丈夫這輩子發財沒戲了,一賭氣就立刻離婚了。

當時孩子還不滿一周歲。

離婚後丈夫花錢求人去了日本打工,就是在日本種菜當菜農。

幾年後回來了,真的發了點財,在農村看來相當不錯了,也在他們鎮上買了樓房,可謂衣錦還鄉了。

女的離婚後也沒找到合適的,聽說男人發了,也來要求復婚,說是好歹孩子可以跟親媽在一起了,不至於像新聞上那樣被後媽虐待致殘致死……還說了一大套話,可男人沒聽這套,既然有錢了,什麼樣的找不到,比你好比你年輕的有的是。

果然,沒多久,男的就結婚了,找的是一個剛剛二十歲的姑娘。

後來這個女的瘋了,到處走,見人就說:「我要住樓房!」

也許最慘的應該是F,她結婚十來年了,丈夫一直吃喝嫖賭,不學好,她受盡了苦難和來自旁人的嘲笑。

為了躲避這個,她也去了外地打工。

在那裡,她結識了一個外縣的男人,聽說志同道合的。

就回來費盡了一番周折,同不成器的丈夫離了婚。

在村裡,她也分得了一所宅子,作為離婚後分割的財產。

很快她就去鄰縣同那個男人住到了一起。

可惜的是好景不長,她被查出得了癌症,中晚期。

這下男人變了,不再談笑風生了,也不體貼關懷了。

男方的家庭,更是從慶幸兒子得了個媳婦,變成了唯恐躲之不及的厭惡模樣。

她被他們趕出家門,無處可去。

也不敢去打擾本不富裕的娘家人,只能又回到這個村裡,回到屬於她的那個宅子裡,孤獨地等死。

沒過多久,她就在家上了吊,葬禮也是村裡好心人幫著辦理的。

誰曾料到,一個大活人的命運是這樣的?死的時候她還不到36歲。

不知道老舍筆下的駱駝祥子,最愛的女人小福子,死的時候有多大…………

四 、

好久都沒回老家了,聽到的居然都是這樣陰沉憂鬱的故事。

看來鄉親們都習慣了,講完了也沒有什麼感傷的表情。

也許對於農民來說尤其如此。

幾千年來,他們與幸福都保持著相等的距離,並沒有因時代的發展,而有明顯的變化。

雖然人人都渴望著幸福,幸福卻是那麼難以得到,得到了,又是那麼難以維持,維持起來,即使小心翼翼,卻還是那麼難以長久。

這不禁讓人懷疑,難道人活著僅僅是為了追求幸福嗎?反而覺得,被幸福目標綁架的人生,越來越不幸福了。

尤其是他們對幸福的理解還那麼單一狹隘的時候。

獲得幸福是有前提的,幸福是一種境界。

群體的幸福其實離不開現實環境和社會風氣的引導與優化。

也許人活著的第一要義,並不是為了追求幸福,而僅僅是為了自我保存和發展。

如果認識到活著本身就是萬幸,其他問題是不是可以迎刃而解?

在農村,某些方面依然傳統得厲害,某些方面卻又很開化。

但他們還是忽略了真正意義上的與時俱進,最起碼,追求婚姻美滿的同時,應當包含一些自我的提高。

一個更好的自己,才更配得上更好的幸福。

不過他們最大的進步就是,越來越多的女人不那麼湊合了。

獲得真正的幸福之路,依然艱深漫長。

幸福通常與美麗和智慧的心靈作伴。

幸福到來之前,至少可以有點自我、尊嚴與和諧吧。

不要為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而不顧一切了。

但這似乎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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