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以後,最好的結局是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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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還能做朋友嗎?事實是,能與不能都回不到從前了!

我想,很多人在離婚後都不會選擇再做朋友了,既然都離婚了,那就應該各自安好,保持一定的距離,不過多打擾,也不要走的太近,畢竟,你們都已經不再是一家人了。

要知道,離婚的兩個人,彼此都攢夠了失望,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怎麼可能再去做朋友?一般做朋友的夫妻,往往都有「復婚」的可能性,除非是你們還愛著,如果不是因為愛,那麼離婚後,再無做朋友的機會。

而且,有的夫妻離婚後,不但沒有做成朋友,反而還成為了仇人,見面就吵架,誰也不給誰留面子。

俗話說:愛到極致,一旦受了傷,便是痛到極致,恨到極致。

仔細想想,離婚成為仇人,無論男女,都不是最「明智」的選擇,只會讓自己深陷痛苦之中,而且,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好,只會讓孩子產生很大的心理負擔。

打個比方你就明白了,有的女人跟前夫離婚了,前夫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天天想著怎麼去報復前夫,還讓孩子不能跟前夫見面,當著孩子的面說對方的壞話,讓孩子去恨自己的父親,我想反問這樣做的女人,你真的是愛孩子嗎?

(二)

愛必須要有教育,教育的前提是冷靜和理性。

一個離婚眼裡全是仇恨的女人,怎麼能給孩子最好的愛和教育呢?與其每天仇恨,不如想著怎麼讓自己過得比前夫好,比前夫過得好,才是對前夫最好的報復。

所以,夫妻離婚後,要麼老死不相往來,要麼成為仇人,做朋友是幾乎不可能的事了,機率太低,就算做朋友了,你們也回不到從前,相處只會更尷尬,聊不到一塊去。

假如對方跟你離婚又二婚了,找的這個比你各方麵條件都好,到時候讓你去喝喜酒,你是去還是不去?

其實說到底,夫妻選擇離婚,目的就是為了結束不幸,然後去迎接新的開始。

當你有了新歡後,你還和前任撇不清關係,各種藕斷絲連,這對「現任」不尊重,換成任何人,都不能接受。

離婚後,就是除了孩子,跟前任再沒有任何可說的。

他家的事跟我沒關係,同樣,我家的事也不會去勞煩他,我們不是朋友,也不是仇人,上次他找我還想復婚,說他背叛我後悔了,離婚後才知道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但現在說這些都沒用了,我對他無愛無恨,情盡友盡,連問候都顯得多餘。

於是,我告訴他,不復婚了,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我們既然離婚了,你就別再走進我的生活了。

總之,夫妻離婚以後,最好的結局是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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