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沒有贏家,為自己的感情找一個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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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這是徐志摩對感情追求的宣言,為此他經歷了兩段婚姻,與張幼儀離婚,是為追求理想的愛情。

張幼儀在離婚後的三十年里遊覽歐美、涉足商界、經歷炮火、豐富了人生,沉澱了性情,脫胎成一位個性鮮明又不失內斂的女人。

「爾在美國,我在香港,相隔萬里,晨昏誰奉,母擬出嫁,兒意云何」這是她選擇再婚時徵求兒子意見的文字。

可見在徐志摩死後她一直以遺孀自居,對前一段婚姻她的深情被辜負,對感情卻沒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迂腐,最終她與蘇紀之再婚,並一同到過「康橋」悼念徐志摩,此時的她已看淡亦從容。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婚禮被社會名流所關注,成為一時新聞,引起社會轟動。

徐志摩找到了靈魂的伴侶,陸小曼也得到了詩人的真情,二人的生活卻他四處奔波講學,為了延續理想中的浪漫;她依如從前穿梭在各大社交場所。

他愛她的琴棋書畫、聰明活潑;她愛他的多情浪漫、才華橫溢。

隨著徐志摩的死,一切都煙消雲散,往昔幸福時光不在。

詩人為理想放棄婚姻,又因理想走進婚姻,他只遵從自己感情的追求;陸小曼因浪漫與詩人走到一起,許是感情的悸動,許是真摯的纏綿,等她醒來時,只能在詩里重溫舊夢;張幼儀事業上的成就被後人誤認為是徐志摩再也高攀不起,事實卻並非如此,她愛了徐志摩一輩子,為他的付出只因沒有回應,才在另一個領域去拼搏,以此減輕感情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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