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犯法嗎?離婚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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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的本意是語言和行為脫離了原則、超出界限。
現在,引申到社會婚姻學中來說明一種對婚姻不忠實的現象。
出軌行為包括一夜情、包「二奶」等情況。
婚內出軌行為不觸犯法律,屬於道德方面的範疇,但如果出軌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涉嫌構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偶爾出軌則僅屬於道德問題,但不構成犯罪,如因出軌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一、婚內出軌違法的具體分析如下:
1、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的,可構成重婚罪。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一夜情等偶然事件,屬於道德約束範圍,並不違法。
3、因一方的出軌行為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無過錯方可以向有過錯方索要離婚損害賠償。
二、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後果
1、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
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
2、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有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的行為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但是,一方出軌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是有真實案例可尋的。
3、出軌行為不影響子女撫養權的取得。
法律上會綜合考量比較雙方各方面的條件,以孩子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健康成長為原則。
大人的感情糾葛不是斷定孩子撫養權歸誰的必要條件,所以,出軌並不影響子女撫養權問題。
三、婚內出軌離婚怎麼判?
1、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叛離。
2、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
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
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3、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在判決時不會首先考慮是否出軌,而會首先考慮怎樣有利於孩子。
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由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婚內出軌行為是否犯法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我們需要將「出軌」進行細化。
在婚姻存續期間,除以夫妻名義與第三人進行同居外,一般是屬於道德約束的範疇,並不是違法行為。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