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七年我找她要「名分」,甘願掏錢為她治病,誰知她堅持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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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不在乎我讓我成為工作狂
  我是一個很喜歡讓女人管著的男人,我希望我的妻子愛我,可偏偏我的妻子是個不在乎我的女人。

她不僅不曾為我買雙襪子、買件衣服,我在外幹什麼她都不關心,只要我能每個月把工資上交給她就行。

我就是在外過夜了,她也不問。

偏偏我這個人又不會玩,時下玩得風行的麻將、鬥地主、撲克雙升,還有網上遊戲等,我一概不會。

我只喜歡看書旅遊攝影,喜歡浪漫有激情的生活。

妻子不僅對我不在乎,對我的父母也不太尊重,每年只去一次,在吃年飯的時候。



  我父母都是離休幹部,我又是大兒子,大兒媳這種態度,自然很傷兩位老人的心。

雖然過得不開心,但為了兒子,我們沒有離婚。

為了逃避這種鬱悶的家庭生活,我把許多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台里同事叫我「拚命三郎」。



她客串主持人工作中我們關係曖昧

  1999年11月份,我在某報看到一則報導,非常感人,就想做成專題節目,於是找到采寫這篇報導的記者付琳,她很主動,不僅願意為我改寫稿子,還說如果需要她幫忙,她可以幫我打點小工。

放下電話我就有想立刻見到她的慾望。

電話中她那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小鳥般清脆悅耳,讓我懷疑她曾經做過電台主持人。



  第二天,我們見面了,這一見讓我大吃一驚,她有著女人少有的高挑個子——1.75米,人不算很漂亮,但卻十分有味道,氣質相當好。

交談工作時,我隨口說,你又漂亮,又有氣質,普通話也好,對這個選題又熟,乾脆這個專題節目就讓你來客串當主持人算了。

她一聽,「行啊!托你的福露個臉吧。



  正好,當時台里人手少,忙不過來,我跟台長說了此事,台長同意了。

於是在一個星期的合作中,我們的節目非常成功,我們成了好朋友,並且好得有些曖昧。



  結婚紀念日她投進我懷抱

  我們每天打電話、發信息問候,三兩天見見面,吃餐飯坐一坐。

有一天,我倆剛分手,我心裡就生出戀戀不捨的煩躁,於是發了個信息給她,「我想你!」。

她回信息,「別這樣,我是有老公和家的人。



  我心裡一陣燥熱一陣鬱悶一陣煩。

沒再理她。

幾天過去了,她打電話質問我:「為什麼不給我打電話了?」我沉默不語,簡單應酬了她幾句就掛電話了。

我真的好喜歡她,可是我們的確都沒有再愛的權利了。

我矛盾,也很壓抑,那幾天,我整天提不起神,同事問我是不是生病了。



  有一天,我在喝酒,突然收到她的簡訊,「為了我,請你保重身體!」我大喜!心想,有門啊!

  2000年元旦一過,我們就找了個機會出差。

在賓館裡,她問我:為什麼不理她?沒等我回答她就撲進我懷裡哭起來了,「我好想你!」我一下子緊緊地擁抱著她。

我好激動,也好感動。

那一天晚上,我真是太幸福了!我得到了這輩子夢寐以求的浪漫愛情。



  快到凌晨時,她才依依不捨地離開我,回家了。



  第二天,她給我打來電話說,昨天是她和老公的結婚紀念日。



  她上門做了我父母的「乾女兒」

  春節臨近了,她向我要求,要上我家看望我父母。

我說不行,老人家是老幹部,他們的生活觀念跟我們不一樣,我們都是有家的人。

而她執意要見。




  年飯過後,我就帶付琳看我父母。

我給父母介紹說是同事。

而她一見面就叫,媽媽!爸爸!還一一地親吻擁抱兩位老人,老人家先是一陣高興,過一會兒看陣勢,似乎明白過來,拉我到一邊說:「兒子,這樣可不行!……」儘管我爸媽不喜歡我媳婦,但我這樣做,他們還是反對。



  那一天,付琳跟父母聊天,讓兩位老人很開心。

付琳說,她要經常來看望媽媽爸爸。

母親也喜歡上她,只好說收她做乾女兒,還送了她一枚金戒指。



  就這樣,付琳以「乾女兒」的身份在我媽家進進出出七年,我爸爸生病住院時,她去看得特別勤,每次去從不嫌棄老人,先親親我爸的臉,左邊一下,右邊一下,然後拉著我爸的手說,爸!您要乖,多吃啊!聽醫生的話啊!

  我爸爸特別聽她的話。

有她在,爸爸真的很能配合醫生治療。



  其實她什麼家務活也不會幹,但她特別細心體貼,每次去我家都要買些水果點心之類的東西,雖然是我掏錢,但她有這個心尊重孝敬我爸媽,我真的好感激。



為這份浪漫的愛情我離婚

  自從有了付琳,我覺得生活的每一天都是燦爛的,付琳的愛成為我離婚的催化劑。

我想,既然我與付琳相愛,我就背叛了妻子,那怕她再不愛我。

總是我不忠在先,我要給她留一份尊嚴。

在我與付琳相愛三年後,我向妻子提出離婚。

當時,她不明白,她那麼優秀我為什麼會離開她?她是教師,漂亮,忠誠,有一份不錯的收入。

可她不愛我不在乎我不管我。

這就是我要離開她的理由。



離婚
幾乎沒有太多麻煩就辦成了,兒子判給我。


  離婚後,我得到付琳的承諾。

她說,給她一點時間,她會離開那個家,和我一起天長地久。



  付琳告訴我,其實她老公在性方面比我棒得多,但她就是喜歡我。

她說我這個人很透明,看得清,不像她老公,生活這麼久了,也不知他想些什麼。

她無法了解他的心。

而和我只相處短短的時間,就能知心知情。

我們每次在一起後,第二天我就不敢去游泳館,因為我的身上都被她吻啊咬呀留下不少紅印痕。



  七年來,我們只要在一起,總是手牽著手。

有一天,我們剛剛分手,她就打來電話,電話里她哭泣地喊:「我想你!我捨不得離開你!……」我們是那麼地相親相愛(艾雷輕輕地哽咽起來,似乎講不下去了,低下頭,右手托住前額,左手擦眼淚)。



  她有病我全家還是願意接納她

  自從有了付琳,我穿的衣服就有了品牌有了質地。

我所有的衣服襪子皮鞋全是她一手操辦。

因為腳大,皮鞋不好買,但只要遇上合適的,她一口氣給我買兩雙,當然錢由我付。

但我高興呀。

因為我前妻從來不管我,雖然我成家多年,但我從來沒有享受過女人給予的這份關愛。



  付琳儼然是我家的一員,經常出入我爸媽家。

每年吃年飯,她都是我家最受歡迎的「親人」,我爸媽對她的愛,讓我妹妹都吃醋了。



  七年來,我爸媽一方面愛著這個有夫之婦的「媳婦」,一方面不斷地嘮叨:要麼她離婚嫁了你,要麼你們分手。



  付琳很會為人,不僅我爸媽喜歡她,連弟妹也喜歡她。

每次去我爸媽家,一進門她就擁抱我爸我媽,她已和我家裡人建立了親密無間的親情。

她和我及我的兒子的合影,拿給任何一個人看,誰也看不出來,這是個在上不被認可的三口之家。



  我給她買衣服、手機,做飯,帶她出去玩。

我為她做任何事都覺得是幸福的。

她除了每天晚上必須回家以外,我們幾乎過著一家人的生活。



  七年了,我等待著她實現給我的承諾——離婚,我的爸媽也在等啊!等待這個好媳婦從意義上真正「進門」,我的弟妹也在等啊,等待這個好嫂嫂完完全全屬於他們的哥哥。

我的兒子也滿懷著期望,爸爸深愛的這個女人,真正成為這個家的主婦。



  我對付琳付出的愛情,我一家人對付琳付出的親情,真是難以用語言道盡。

兩年前付琳就查出有子宮瘤,我媽是從醫的,力勸她做手術。

我也勸她,可她說:這病得在女人身上,痛在男人心裡。

她說堅持保守治療。

結果,兩年後終於病變成癌,還是做了手術。

即便這樣,我和全家人還是願意接納她。

她身上有三種病,每月需要吃兩三千元的藥,而她的工資才兩千。

我媽說,只要她離了嫁給你,我和你爸拿一個人的工資出來給她吃藥;我弟說,只要她嫁給你,我給你們30萬。

我流淚了,我的親人啊!他們都是為了成全我的愛情。



逼離婚結果逼走了她

  七年來,我們沒有因別的什麼事慪氣,就是總為是分是合慪氣。

催她離,她總是能找暫時不離的理由,我說,你不離,我們就分手。

她又不干,七年間,我有心離開她找別的女人成家,可她知道我跟別的女人約會後,就和我大鬧,而且搶我的電話告訴別人,她是我的女人,讓別人不要糾纏我。



她不讓我離開她,也不讓我重新再選擇,我愛她,卻不能完全擁有她。

我想堂堂正正地做個男人啊!

  我爸媽都是80多歲的老人了,身體狀況也大不如從前,他們希望在他們有生之年,能看到我幸福地走進婚姻,跟付琳堂堂正正地做夫婦。

在他們的嘮叨不絕的教訓下,我又開始和付琳談判,結果不愉快。

我煩了,決定豁出去了。



  我直接找到某機關當公務員的付琳的老公,告訴他,我和付琳相愛七年,付琳愛我。

我以為,我將事情挑明,這個男人就會因為受不了戴了七年的「綠帽子」非跟付琳離婚不可。

誰知事與願違。

他對付琳說:可以原諒她,條件是她必須和我分手。



  付琳後來告訴我:她不離婚。

理由有三:丈夫原諒她讓她好感動;她當幹部的老父老母,從小對她管教就嚴,她不願讓父母傷心,認為她是個壞女兒;因為她是養女,所以兒子是她唯一清楚有血緣關係的人,如果離婚她會失去兒子。



  天啦!那她與我相愛七年,我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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