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婚姻法》出台, 全天下的女人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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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婚姻法》出新規了,有人歡喜有人愁,這個看似很平等的《婚姻法》為什麼迎來這麼多人的不滿?

新《婚姻法》主要在婚姻變更上的財產分配有了更多的改變。

那麼如果離婚,夫妻雙方財產該如何分配呢?夫妻財產分為兩部分:

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依法或依當事人約定,夫妻婚後各自保留的一定範圍內的個人所有財產。

一般包括法定個人財產與約定個人財產,具體而言,包括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婚前財產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婚前購買的房子如果只歸一方名下不是夫妻共有財產,而是歸個人所有。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

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婚後一方父母給自己子女買的房子歸在自己子女名下,歸個人所有。

隨著社會的日益發展和不斷進步,我們可以明顯的感覺到身邊不少的人結婚離婚,結婚再離婚,在婚姻的道路上可謂是跌宕起伏,所以在離婚這個過程中很多人也是為了財產歸屬這塊拼得個你死我活,昔日同床故人變今日分外眼紅的仇人!

所以2018年婚姻法新規的出台,讓大家對婚姻中的共有財產有了更清晰的定義;對離婚後財產的歸屬也制定出了明文規定。

2018年婚姻法出了新規:離婚時,這四類財產不再平分。

1、以下情況彩禮要歸還

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

③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如果上述符合任一條,離婚法律支持返還彩禮。

如對方拒絕,可以告上法庭。

這個《婚姻法》一出台,很多網友都坐不住了。

網友一:女,27,生娃前月薪5000,老公3500,懷孕三個月辭職,在家待產,胖了20斤,懷孕期間全身水腫,每晚夜不能寐,肚子大的,壓的我喘不過氣,累,沒睡過好覺,生孩子時,在手術時,疼的跟狗一樣,嗷嗷叫,跟豬一樣被等著宰,一點尊嚴也沒有,拋婦產,出病房,下體插導尿管,倆天,半夜奶疼的,漲得,孩子現在八個月,沒添過一件新衣服,沒摸過50塊錢以上的護膚品,請問一下,這些男人你懂嗎?這些事情用錢來算的話,你覺得給多少合適

網友二:我就想問,如果女人也在婚前貸款買一套房,婚後還貸款,那男人同意嗎?注意,這房子是婚前財產,同樣不屬於男人。

如果男人同意,那麼這些我們女人也都可以認同

網友三:反正以後離婚多了結婚少了出軌多了 不一定要生孩子了 因為 生了孩子要在家付出 沒有收入 男方出軌房子也不是女方的 中國人口不用擔心了 因為女人沒有安全保障不會生孩子了 不錯 不錯這新婚法把中國的人口問題解決了

網友四:現實是大部分男人婚前買房婚後一起按揭還貸,男的可以一個人賣了,一起還貸升值不分也沒女方的份,這不是赤裸裸的讓女人白白為男的房子付出麼?女人們看清楚了,婚前自己買房吧,按揭買房的男人不如沒房的!

網友五:我會掙錢我會買房我會做家務我想要孩子找人生自己養。

還跟自己姓。

花點錢就上戶口。

我為什麼還要弄個大爺回來伺候

網友六:一概而論,這法律不健全,男的女的都有不好的,關鍵是女的要嫁到男方去生男育女,如果按著這法律來,男的再外越干越有錢越上升,女的做了全職太太放下高職工作,一但男的出了軌這婚姻法怎樣保障女人合法權益,不想多說我呸!女的們都不結婚算了。

網友七:我是女性,看到這個真的不舒服,越是已開發國家對於女性的保護更多!所以說女人啊!任何人都靠不住,一定要有說走就走的底氣!男人出軌的代價太低了!以前還有過錯方得到的少這一說,現在是不是過錯方沒有關係了,真悲哀!

網友八:但現實就是幾乎所有兒女雙全的家庭中,父母會優先給兒子買房,甚至不少家庭哪怕有幾套房子也只給兒子不會給女兒。

作為女兒,自己跟兄弟得不到一樣的待遇在法律上卻是一樣的贍養責任。

沒有得到父母資助的房子,女兒如果不自己努力掙錢買房根本沒有屬於自己的地盤,萬一離婚無家可歸,而作為兒子根本沒有這個擔憂,因為家裡不管有錢沒錢都會優先給自己買房,婚前買房,哪怕離婚了房子還是自己的。

相對來說,男人因為得到原生家庭更多的經濟支持而比女性更有底氣。

再加上女性要懷孕生孩子休產假,在找工作和升職加薪會比男性更難。

這個社會在逼迫女性回歸家庭,但卻沒有給女性實在的安全感,所以女性才覺得看似公平的法律實際上並不公平

網友九:女人要自強起來啊,以後結不結婚,生不生孩子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讓自己過得好,不要沒了男人什麼都做不了!想要孩子了就形婚然後領養一個,自己生風險辣麼大還疼,沒有付出輕易得到的東西別人是不會心疼的,有時候不是因為要得到某樣東西,而是某樣東西在我手裡,對方不敢輕易背叛,假如有人為了我忍受十月懷胎,孕吐,長時間分娩疼痛,剖腹產,教育孩子,不用其他,單單就這些,我立馬把現在兩套房子分她一套!

網友十:錢財分的這麼清,哪裡還有愛情?婚姻法分清了財產,瓦解了婚姻。

誰還願意住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房子裡,奉獻著自己的精力、能力,日夜辛苦,無怨無悔的抄持著別人家的事?

網友十一:特別是有人說其父母買的房子女方憑什麼要,照這樣子,女人真的白給人生孩子白給人做家務照顧一家大小,到頭來房子是男方爸媽的,什麼都是男方爸媽買的,那這個女人若被男人拋棄就只剩一具行屍走肉了,靈魂也被糟蹋完了,嫁給這樣人家可謂是非常的可悲

網友十二:200萬的房子,男人婚前只要首40萬,剩下的160萬全部按揭,月供將高達1萬多,房子寫在自己名下,男人的工資全部用於還貸。

這事他就可以以自己有房的名義去找個老婆了。

結婚之後,男人的工資全部還貸,一家人的吃喝用住,包括養活這個男人,這個男人的孩子及父母,全部花女人的工資。

很不幸的是,貸款沒有還完之前,不能加女人的名字。

20年之後貸款還完了,男人可以果斷離婚,因為這個房子和他老婆沒有一毛錢的關係,房子婚前買的,在他名下,女人沒有還貸記錄,升值部分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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