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有利於分手離婚 那麼怎樣在同居期間把自己嫁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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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情侶覺得婚前同居是避免離婚的最好方法,試婚可以為夫妻打好婚姻基礎,比如了解各自的生活習慣,尤其是性生活,如果性生活不和諧結婚了也是會離婚的。
許多研究顯示,試婚的行為對婚姻的殺傷力極大。
如有100對婚前同居的情侶,有40對在沒結婚的時候就分手了,另外結婚的60對,有35對以離婚收場,只剩下25對熬過來了.此時看到這組數據的人可能會說「我們不會的,我們就是那25對熬過來的人」。
但諷刺的是,話說的最大聲的人,往往就是那些以失敗收場的人。
同居不同於結婚
結婚和同居是兩碼事,不可一概而論。
同居考慮更多的可能是自己,而不是對方,尤其發生衝突的時候,內心總會有種僥倖心理「幸好還沒有結婚,不必陷入這種麻煩中」。
同居不會讓你們發展更親密的關係,只會滋生更多的問題:誰去買菜、誰收拾屋子、誰煮飯等等。
你們一隻腳踩進這段關係中,另一隻腳卻在外面徘徊。
金錢是試婚的試金石,當你們住在一起的時候,金錢是一道過不去的坎。
對方用了我的錢可以要回來嗎?房租,水電,柴米油鹽,禮物衣服鞋子怎麼分攤等等,尤其是一方發生債務的時候更是五雷轟頂、一刀切的節奏,因為這是同居的遊戲規則,並不是婚姻的遊戲規則。
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們會發現自己身處漩渦之中,既不想單身,因為怕孤單;更不想結婚,因為怕麻煩。
雖然你沒有結婚,但是卻沒有機會去培養其他的親密關係;雖然你不是單身,但你們也沒有結婚,無法建立更親密的契約關係。
這真真是無比尷尬的境地!
為什麼要同居
同居對於男女來說都比較方便。
女人和男人住在一起,是希望被照顧,並滿足她們的被需求感。
男人和女人住在一起,是為了方便,性,乾淨的衣服,整潔的家。
他們的出發點完全不一樣。
尤其在一線城市同居可以節省一大筆房租費用。
此外,對男人而言,身體的親密總比感情來的快,女人對她的交往對象總是先有感情,才會發展出身體的親密。
這種差異造成了不可避免的衝突。
女人在和男人發生關係的時候是投入了感情的,她以為男人和她一樣也是投入了同樣的感情,當身體親密接觸之後,她就會期待進一步的親密關係——婚姻。
這樣的期待對女人是合情合理的,對男人而言可能嚇壞他了。
真正的親密需要時間來建立,需要時間來磨合彼此的差異,雙方在共同經歷一些事情之後,他們的關係會建立起信任感,然後建立起真正的親密感、忍耐度。
當然,在現代的戀愛中,速食愛情才是主流,等候之美德已經不流行了。
80後、90後一畢業即面臨著工作、婚姻的雙重壓力,大多數人的節奏都是快!快!快!同居兩年左右要面臨著兩種選擇:分手or結婚,非常現實且一點也不浪漫的抉擇。
愛神丘比特與美神維納斯
在2年愛情保鮮期內 嫁掉自己
美國科學家的一項研究成果表明,真愛的保鮮期是18~30個月。
研究指出,愛情其實是由大腦中的化學物質巴胺、苯乙胺和催產素組成的,類似一種「化學雞尾酒」,可它不是如老酒越陳越香,而是時間長了,人體便會對這種物質產生抗體,兩年左右就失效,之後男女要麼分手,要麼讓愛變成習慣。
最好是在兩年之內敲定婚姻的行程。
愛情是我們每個人的必修課,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愛情」,什麼樣的愛情更容易導致婚姻。
有人說「愛情是婚姻的墳墓」,也有人說「如果沒有婚姻你將死無葬身之地」。
美國心理協會主席羅伯特·斯滕伯格認為,愛情=親密感+激情+承諾。
親密感和激情和容易建立,也很容易退去,關鍵因素在於承諾。
揚·凡·艾克《阿爾諾芬尼夫婦像》畫里鏡子、鞋子、狗代表對婚姻的忠誠與承諾
承諾是一個人處於一段戀愛關係中,願意為這段關係貼上戀愛標籤,做出承諾來維持這段關係,至少持續一段時間。
斯滕伯格認為,如果你不稱這種感情為愛情,如果你沒有保持這段關係的慾望,那這種感情就不是愛情。
承諾是考驗對方對待婚姻的謹慎態度,體現了對自己的忠誠。
承諾不僅是對愛情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婚姻的保證,在西方叫「誓言」,在中國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當下誘惑如此之多,愛情保鮮期如此之短,再不來點承諾怎麼穩定你們的關係呢?
結尾:心理學數據統計表明,同居只有利於分手和離婚,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大踏步前進迫使男男女女走進了同居的大營中,我們只能通過「承諾」來抵制外來的誘惑了,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