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不是骯髒邪惡的,即使在亂倫的時候也不是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最近,一位朋友向我推薦了一篇文章,標題是:「男人嘛,出軌很正常!」。

起初還沒太在意,當我細細讀完全文後,引起我的深思。

文章作者是一位女性(筆名甘北,專欄作家,自稱「大齡文藝女青年」),站在女性的視角委婉而有力地對「男人嘛,出軌很正常」這一論調進行了質疑和幾分嘲諷。

據說某星在爆出出軌事件之後,有一句話就流行了開來,那就是「男人嘛,出軌很正常」;有人還將這幾年來出軌的明星列了一長串的名字,戲稱之為「(明星)出軌隊」。

坊間也有對此現象的「美妙」解釋,即「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簡書上的一位作者這樣寫到:「習慣性出軌的男人,還有一種『蜜汁自信』,不是針對自己的,而是針對另一半的。

他們覺得,自己很厲害,撩妹技能爆棚,甚至,他們以睡了多少女人為吹牛的資本。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1)既然男人出軌很正常,那么女人(男人們的妻子)便不應該大驚小怪,應平常視之;(2)假若女人出軌呢,那麼持這類論調的人當然不能容忍,他們的看法是:女人出軌,絕不可原諒!(3)若是有婚內的男人對婚姻忠貞,專一不渝,這多半是由於這類男人無出軌的資本,大概算不上「真正的男人」的。

正如有人所寫的那樣:「自己是蒼蠅,還順便抹黑全天下的男人都是蒼蠅。

你要不是蒼蠅,只因為你還不是成功男人。

記得在知乎上曾有一個問題引起較大關注,其中的關鍵詞之一就是出軌。

問題是這樣的:「『婚外情』的本質是什麼?為什麼現代人的出軌行為會漸漸形成風氣?」有人說,出軌已成一種普遍現象。

我不知道,出軌是否已成普遍現象,但我們都清楚,今天人們在婚姻中的不忠誠行為確乎是在增加,出軌率在上升。

而對於從事婚姻輔導工作的我來說,對此的體會就更加真切。

我們每天都會面對遭遇此類事件的不同當事人,男男女女。

從我們的工作經驗來看,每一個家庭中的每一次出軌事件,都給被出軌的一方帶來莫大的痛苦,即使是出軌的一方,也會受到很大的良心上的譴責(女性更為多見)。

同時,也給雙方的婚姻帶來了極大的挑戰,是繼續還是分開,成為一種艱難的抉擇。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只要生活在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在婚姻中都希望對方對自己忠誠,都不容許伴侶背叛自己。

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在美國,男性最不能接受的伴侶行為就是背叛。

「在對未來配偶的67種潛在特徵進行評價時,美國男性把誠實和忠貞視為最重要的品質。

」而「妻子的背叛帶給男人的痛苦比其他任何情況都多。

正因為如此,在婚姻關係中,若有一方出軌,常常成為引發兩人分道揚鑣、婚姻破裂的直接導火索。

現在我們回到一開始的這個論調:「男人嘛,出軌很正常!」這就好比說「中國人嘛,闖紅燈很正常」、「學生考試嘛,作弊很正常」、「當官嘛,貪污受賄很正常」「女研究生嘛,被導師潛規則很正常」、「上醫院嘛,給醫生送紅包很正常」,等等,可以列出一長串來。

雖然說「人永遠不可能擺脫獸性」(馬克思語),何為獸性?飲食、男女之事,即為獸性。

但是,畢竟人類是向文明社會發展的。

人類並不會因為自己身上的獸性而犧牲了對文明的追求。

日本作家渡邊淳一在《男人這東西》一書中說:「毋庸置疑,夫妻平等是當代社會所追求的理想,也是一種極為理想的夫妻關係。

那些主張「男人嘛,出軌很正常」的人心中只要想想下面的情形,就會不攻自破:「你的妻子到外面出軌,你將如何?」「你的女兒嫁人後,她的丈夫出軌,你將如何?」無怪乎有人提出這樣的「建議」:

既然你認為「男人嘛,出軌很正常」,那麼,請在結婚之前,除了想到簽《婚前財產協議》外,順便簽個《婚內無忠誠義務協議》。

明確告知對方:我這個人就是對婚姻不忠誠的,我們有約定在先,你能接受咱們就結婚,不能接受咱們別結了。

當一種現象蔚然成風時,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的、不需要被改變的。

海靈格(德國享有盛名的心理治療師,家庭系統排列的創始人)說:「尊重一切如是。

」那主要是說一切發生的都是可以理解的、應該被允許的,從而可以被原諒的;以此種心態才能進行有效的工作,幫助人們找回幸福和快樂。

正是抱著這種初衷,我們每天接待的婚姻案例中,我們從來不會以指責的目光去看待當事人或他的挽回對象。

因為「批評和抱怨從來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露易絲·海語),相反,我們接納已經發生的一切,尊重命運,在此基礎上再來進行自由選擇,以把握當下及未來的命運。

讓我們想一想「出軌」一詞的原本含義。

它最早是指列車在行進過程中由於碰到了阻礙,離開了既定的軌道,翻車了。

在夫妻關係中,在哪些情形下會增加出軌的可能性呢?

(1)感情出現嚴重裂痕;

(2)性生活不和諧,或幾乎沒有;

(3)一方長期感到壓抑和不受重視、不被呵護等;

(4)夫妻分居,缺少溝通,同時一方缺乏自律;

(5)感情出了問題,選擇逃避者;

(6)念念不忘前男友或前女友。

(7)雙方婚史和戀愛史有較大懸殊,一方通過出軌在潛意識中尋求平衡。

以上是出軌的原因之分析。

「愛情博士」黃維仁在《窗外依然有藍天》一書中還總結了七種類型的外遇:其中有一夜情,拈花惹草型,修復型,長期情感外遇型,等等。

在此不再贅述。

如上所述,與「男人嘛,出軌很正常」相呼應的是,「出了軌的女人,絕不可原諒!」當妻子出軌後,男人最可能出現的態度是:一開始是暴怒,覺得受了奇恥大辱,嘴裡發誓「永遠不能原諒」,也有的採取了堅決離婚的舉動——「非離婚不可!」,等等。

我們可以假設另一種情形。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妻子不幸被強暴,他會不會選擇離開自己的妻子呢?雖未做調查,但是我想多半不會吧。

與出軌相比,其實結果是相同的:即他的妻子的身體被別的男人占有了,或玷污了,在他看來,不再貞潔。

那麼,為什麼男人們可以接受繼續生活在一起呢?

這多半是由於事件的性質不同。

在被強暴事件中,妻子是完全被動的;而在出軌中,妻子是自願選擇的。

在前一種情況中,妻子在道德上是無辜的;而後種情況,道德上是有污點的(違背了相互忠誠的基本要求)。

由此看來,男人們之所以不能輕易原諒妻子的出軌行為,更多的並非身體上的原因,而是心理上的因素。

海靈格曾說:「我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評論這有爭議的話題,性不是骯髒的,也不是邪惡的,即使在亂倫的時候也絕對不是。

由此看來,在出軌中,兩性的性交行為同樣不是骯髒的。

當然,人類的心理也難以做到如此純粹。

渡邊淳一曾這樣寫道:當丈夫遭遇妻子出軌後,即使他選擇了原諒,兩人和好;但是他「會在腦海里(反覆)描繪妻子與其他男人交合的場景,在他的想像中,一定是妻子與情敵在一起做得更好,她們會表現出同自己做愛時從未有過的愉悅感和種種媚態……越是這樣想像,就越容易產生自卑感,從而被未曾謀面的情敵擊垮。

」不僅如此,「一想到妻子被其他男人擁抱過、同其交合過,做丈夫的很自然地就會覺得妻子體內還殘存著其他男人的殘渣余漬,認為妻子骯髒不潔,於是對其的憎恨更有增無減。

當我在工作中遇到捲入出軌的困惑中不能自拔的委託人時,有時我會現身說法、挺身而說。

有一次,一個女委託人突然問我:如果你的妻子出軌了,你能原諒他嗎?我沒有迴避這個問題,反而有一種真實回答的勇氣。

我說:「我也會很痛苦,但是最終我會原諒我的妻子。

與此同時,我會反思自己身上的責任與過失。

在《維根斯坦傳》一書中,曾認真討論過這個問題。

我之所以有勇氣面對,實在是由於讀了這本書的影響。

在這本書中,記述了這樣一件事:

有一次,英國大哲學家羅素與他的學生維根斯坦有一場對話。

事由是對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的討論。

在討論中,兩人發生了分歧。

羅素問他(維根斯坦),如果他同一個女人結婚,而她跟另一個男人跑了,他的感覺會是怎樣?

維根斯坦說:「我不會感到憤怒或仇恨,只有完全的悲傷。

傳記作者對此作了深層的闡釋:在維根斯坦看來,如果一個人的靈魂是純粹的(對朋友不忠誠是一件令它不純的事情),那麼無論什麼事「從外部」發生在他身上——即便是妻子跟別的男人跑了——都不能動他的自我分毫。

(注7)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當今的出軌現象,可以說還有時代的原因。

人們對婚姻缺乏應有的敬畏。

比如,未婚同居時間的一再提前,新婚夫妻即以「老公」、「老婆」互稱,等等。

因為少了敬畏,自然少了自律,也少了出現問題時積極面對和解決的耐心。

這與另一個問題又密切相關,即人們在愛的意識和能力上相當缺乏,導致人們在婚姻中常常扮演了兩個不成熟的半人角色,就會傾向於以破壞性的方式解決問題。

由此看來,出軌這一現象的背後,折射了今天人們的生活態度、人生觀等深層問題。

為什麼哲學家維根斯坦早年就深入思考這個問題?我想,婚姻中的背叛行為,絕不是一個單純的社會現象,而是一個深刻的哲學命題。

如果我們在心理上類似於巨嬰,那麼我們就容易失去生活的重心,在生活的各個層面失序而不知所以然了。

本文由保愛出品 | 原創精品 | 轉載註明出處 內容推薦 投稿 新媒體商務合作 可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馬蓉不願離婚,背叛的婚姻還能原諒嗎?

曝宋喆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刑事拘留,有可能面臨5—15年有期徒刑。馬蓉和王寶強的離婚案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馬蓉不同意和王寶強離婚,說他們之間還有感情,那麼,王寶強會原諒她嗎?如果是你,你會原諒...

出軌後的婚姻還能幸福嗎?

其實這種問題還是蠻現實的,現在婚內出軌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了,近日我們的王寶強就一直在處理妻子出軌的事情!那麼問題來了出軌後的婚姻還能幸福嗎?出軌後還能在一起嗎?下面我們來一起介紹下!

婚內出軌的女人,打死都不能要!

經常有網友這樣問我:對於婚後出軌的女人,能否原諒她們一次,給她們一次機會呢?畢竟兩個人一路走來不容易,就這樣散了也未免也太可惜了。婚內出軌的女人,還能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