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需要如何經營方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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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從法律上來講,婚姻,其實是一種經過婚姻登記並成功領取結婚證後固定下來的一種合法關係。

這夫妻從那一刻起便被國家承認了,因而受到法律的保護。

從生活的最基本的要素來說:「生活的內容無外乎是衣、食、住、行」。

從幸福角度來說:「人不可能結婚了,便都是幸福了,有許多結過婚的人為什麼又匆匆離婚?原因是夫妻雙方,婚後對於另一伴的缺點不包容、不容忍且與戀愛時的態度大不相同,戀愛的感覺是甜蜜的,但是婚姻後,彼此雙方就不再是戀人關係,而已由戀人變為親人的關係,換之而來的是雙方會以親人的標準來要求對方的說話與做事。

因而時常會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煩心事而吵鬧,久而久之,埋怨越積越多,終於有一天爆發了,雙方終於忍無可忍,你指責我不對,我指責你不應該。

這時,如果雙方都不包容,停息怒火,那麼,雙方的爭執遲早會像火山熔岩一樣爆發出來,於是便會造成離婚的局面,鬧得大家不歡而散。

其實,他們都沒有把婚姻的真諦看得很清楚,真正看得很清楚的人,完全可以避免此局面的發生,也斷然是不會為了此等小事,而去傷害自己的另一半,這樣子做法是愚蠢的行為。

其實,不管男人女人都會在身上存在著一些這樣那樣的缺點。

接近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

如果因為有缺點的存在,那人就不能為世人所接受,那這樣子能成為夫妻的兩個人可真是個奇蹟。

因此,如果不能容忍妻子(或者丈夫)的缺點,那麼就距離婚不遠了!大家知道夫妻在一起並不容易,如果單單為了一件小事,兩人嘔氣,也是不會發作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日久天長,彼此抱怨不斷,人的容忍度就會超過極限,那時,離婚就是最後的結果。

所以在大家結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婚姻到底是什麼?如何化解,成為一個值得思考的難題。

幸福的婚姻其實是:富足的日子固然能過,苦的日子也要能過,既能同甘也能共苦,夫妻同心,共同為營造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奮鬥才是關鍵,而不是去抱怨對方,這才是婚姻應該持有的態度。

婚姻不應該受物質的束縛,物質要有,但不一定要很多,只要能過就行,如果要求太高,就會心裡不平衡。

畢竟「人比人,氣死人。

」至於有人將婚姻比喻愛情的墳墓,這一說法:不準確。

因為婚姻和愛情並不衝突,婚姻與愛情也可以並存,這就要看婚後他們怎麼經營與維護;愛情,是一種男女雙方向相互仰慕並想得到對方的感情,這個感情是要維護的,並不是說:結婚了男人對女人的愛情就固定下來,婚姻是可以固定,但是愛情則是要用心去維護與經營的。

愛情如果不用心去經營,時間久了,便會被生活中的諸多事情所沖淡,如: 柴、米、油、鹽、醬、醋、茶還有照顧孩子的辛勞等所沖淡。

人生苦短,除了愛情我們還有許多其它的事情要處理(更多時候我們還要花時間與精力去忙於工作上的事情。

)所以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一說法不對,但也不能說它錯,總之,沒有固定的對與錯。

這個對與錯取決於兩個人對於婚姻與感情的態度,是重視還是不重視。

重視了並努力去經營與維護這份愛情,那麼婚姻就會與愛情長存;不重視,就會真的造成婚姻成了愛情的墳墓。

婚姻,不僅需要我們用心去維護、包容、關心,還更需要大家以戀愛的心來經營它,管理它,愛情之花才會常開不凋謝,才能給幸福的婚姻奠定堅實的基礎,才能充滿和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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