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有罪,相親無罪?這樣的愛情,誰最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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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很多人在畢業後,就開始面對來自父母長輩、親朋好友的善意逼迫。
-「誒呀,你不知道,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一個好人家!」
-「那XX跟你年紀差不多大,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
-「那邊那戶人家的女孩兒嫁了個好老公,光禮金就十幾萬,房子車子啊都是現的!」
-「我跟你說,我那三姑的丈夫的大婆的孫子的朋友條件特別好,要不介紹你倆認識認識~」
……
然後,很多姑娘(小伙子)迫於種種壓力,選擇了一個家人介紹的見過沒幾次面的相對順眼的她(他),急急忙忙地成了婚。
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
接下來的境況更是恐怖——一群在家閒得無聊急需一個孩子來逗樂的,慣常於家長里短的中年婦女們,會發揮出120分的能力。
從社會輿論、家庭期待、個人責任、愛情結晶等方面出發,給剛成婚的小兩口施壓,要求儘快製造出屬於兩個家庭的下一代。
美其名曰:「趁著我們還沒老可以給你們帶帶孩子,以後可得自己辛勞了。
」
這種情況下,無甚主見的小夫妻還正處於相互熟悉了解的階段,大部分還沒有產生熱戀愛情,卻不得不為了滿足兩家老人或者說社會傳統呼聲,而開始忙於造人大計。
於我看來,這樣的勉強結合或許能帶來一時的美滿,卻並非人人皆可長久。
「自由」的呼聲,從文藝復興時期,甚至更早以前,便已有之,但演變至今,如此境況同古時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有什麼兩樣呢?愛情至此,何其無辜。
02.
誠然,不能否認傳統觀念經千年流傳而不衰,亦有其道理;但我寧願活在當下,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相親而相親。
這一切發生的前提應該是「愛情」!
這些對於一個從未談過戀愛的人來說,或許有些誇誇其談。
會有人說,「你又沒有經歷過,怎麼知道兩個人相親結婚不會幸福!」
是啊,所以我說的只是個人觀點,也沒有排除那部分過得幸福的人啊。
很現實的問題:兩個沒什麼感情基礎的人在一起和兩個相愛多年感情堅固的情侶在一起,那種多年來磨合而出的默契與氣場,真的羨慕不來。
03.
「現在這樣講,是因為你還年輕,還沒有被『相親』;真的等到了那個時候,就不會有這些言論了,你是沒有嘗過孤獨的滋味。
」
正因為我二十多年來的獨來獨往,才更知道一個人的幸福
——不用費心記著另外一個人的生日,每每熬到凌晨12點第一個發祝福;不用逢年過節地給他買禮物,還要擔心這禮物不夠心意討不得人家歡喜;不用疑神疑鬼地猜測;不用為了人家一句話而躲在被窩裡整晚地流淚;可以好好賴床想到幾點到幾點;可以穿得隨隨便便只要自己舒適;可以挽著許多朋友的手軋馬路;可以瘋狂地大笑大鬧……你看啊,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可若是兩個人,想來太過善解人意的一方便是要吃些苦頭了。
04.
自然,也有些朋友就喜歡這樣地操心勞力,說是能給她一種充實的感覺。
我尊重每個人的選擇。
有一些姑娘(小伙兒)因為生理或是心理等方面的原因,急切地想擺脫單身。
匆匆忙忙地接受了一個自己並不是十分喜歡的人(有些時候,這類人存在在我們的身邊,叫做備胎)。
心安理得地享受著她(他)對自己的付出,包括物質和感情,拼了命地從他們身上汲取溫暖來試圖掩蓋自己內心深處的孤寂。
但是稍微過段時間自己冷靜下來後,又會對他們產生無盡的愧疚。
這個時候,一般可以作兩種選擇:一是在內心的譴責聲中結束這段戀情,這樣一來雖然會對對方造成短時間的傷害,但及時終止了一段畸形的感情。
日後兩人相見或許還可以釋然一笑,你還會是她(他)記憶里那個美好的存在;
二是在內心的譴責聲中繼續下去(因為捨不得這樣的溫暖)最終結婚,但如此得來的婚姻擺脫不了負罪感。
別把別人當成傻子,任誰一直地付出卻得不到應有的回應都會憤怒。
漸漸地,他們會將你視作貪得無厭的小人,看透你一切虛偽的假裝,在羞憤的心情中與你糾纏不休。
然後兩個人記憶中的美好漸漸被爭吵矛盾所取代,最後形同路人。
那這樣的愛情,到底誰才無辜?
這樣將就,得來的感情,我寧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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