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和兒媳分娘家給的錢,兒媳說一席話,婆婆臉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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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在公司認識的,他很是照顧我,慢慢的我們產生了感情,很快我們就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媽沒有錢,就沒給陪嫁錢,婆婆給我們買了一套房子,房子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已經公證過了。

我們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親戚朋友們都沒有來,我覺得這些都無所謂。

那天婆婆找到我對我說:"你要是離婚了,你什麼你得不到,只能凈身出戶,我兒子的就是我兒子的,你的也是我兒子的。

"

我聽婆婆說的話,很是生氣,離婚之後,財產不是各一半的嗎?我婆婆說的話真是不講道理,但是我還是忍著不說話。

結婚兩個月之後,我媽來我家對我說:"老家拆遷了,拆遷款是102萬,還有兩套房子,我給你一套房子,我們自己留一套房子,還有那些錢,給你一半。

"我聽了我媽的話,我感動哭了,還好我有個疼我的媽。

我媽走後,我婆婆就過來了,我婆婆對我說:"你家拆遷了,你能分51萬,還有一套房子,別忘了把錢給你老公,還有你的房子也要加上你老公的名字。

"我婆婆怎麼這麼厚顏無恥呢,剛對我說完,這麼難聽的話,我怎麼可能會聽她的話呢。

婆婆又說:"這是你們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你要和你老公分一半,房子也要寫上你老公的名字。

"

我對我婆婆說:"當初是你說的,你兒子的錢就是他的錢,我的錢不就是我的錢了,我的房子不就是我的房子了,我也不會把房子寫上我老公的名字。

"我說完之後,我婆婆臉紅了,沒理我就跑出去了。

趣友們我做得過分嗎?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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