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離世第2個月,老公提出了離婚,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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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世第2個月,老公提出了離婚,我笑了」

(1)

我知道他肯定會這樣做,果然不出我的意料。

我父親在2個月前離世了,父親離世前告訴我,讓我要保護好自己。

說他的遺囑里會寫明白,那些財產都屬於我。

老公是上門女婿,他一直覺得我父母對他不好。

我父母開了個小公司,經濟權利一直都在我父親手裡。

我父親離世前找到我,說若在他離世1年內,老公沒有提出離婚,那麼就給與他一些財產。

若他那麼急,就讓他凈身出戶。

我父親的遺囑,全部受益人是我。

父親知道我會好好照顧母親的。

而老公並不知道,他以為父親離世了,財產按照相關規定就是我們共同的了。

這樣的話,他能得到一部分錢。

故而他提出了離婚。

(2)

我笑著答應了。

離婚後,他馬上就後悔了。

我不會顧慮太多,反正現在孩子也跟著我。

法院判決給了我,因為老公自己本身也是在婚內出軌,是過錯的一方。

我也沒有再去計較他和那個女人有個孩子的事實。

若我把這個事也提出了,他肯定死得很難堪。

說實話,我父母對他已經很好了。

給他磨練,希望他能獨當一面。

而這些年,他一直都不成長。

但他對我還是不錯,所以我一直沒有忍心。

但後來才知道,他對我的好都是假裝的。

於是我只能選擇離婚。

這就是養不家的狼。

大家說,對於這樣的一個男人,還有什麼留戀的。

這樣的男人,算不算失敗?

(ps:圖片來源網絡,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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