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按照父母的意願,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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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過完年回來大家聚會,我們這個年紀的人說得最多的,可能就是在家被父母逼婚的經歷了。

相親最多的一位小姐姐,家是蘇北農村的,回家了十天被相了三十多次親,相親對象從在家務農到外出務工、做生意的不等。

其中最小的一個男孩兒才上大二,放假回來也被父母逼著趕集似的相親,看著可憐又可笑。

大家紛紛吐槽完之後驚奇的發現,天下的媽可能都是一個媽生的,父母那一輩的愛情觀驚人的相似:感情都是虛的,財產才是實得。

沒有感情可以生活在一起之後慢慢培養,只要家境富足就一定能給女孩兒幸福;趁年輕要趕緊挑,年齡大的只能被挑。

女人早生兒子早幸福,晚生兒子也算幸福,不生兒子不幸福,因為老來沒有依靠。

我小時候有個鄰居,比我大三歲,我都喊她林子姐。

林子姐家就是非常傳統的家庭,父親在法院工作養家,母親在家當全職太太,照顧著林子姐和她弟弟。

和我們在一個院裡從小玩兒到大的,還有一個小哥哥,當時我小不太懂,現在想想,他和林子姐應該算是青梅竹馬吧。

後來林子姐和小哥哥確實在一起了,但是這段感情遭到了林子姐父母的強烈反對。

chapter 02

原來小哥哥的父親因為在單位挪用公款被判了十二年,從監獄出來也沒有什麼好的單位願意用他,他只能去賣些力氣掙錢,一家人收入微薄,而且住過監獄這件事,讓他在大家面前很難抬起頭。

林子姐的爸爸當然不會同意家裡跟這種人家結親,於是逼著小林姐跟小哥哥分了手,嫁給了他們法院一個副院長的兒子。

中間的過程我不是太清楚,後來小哥哥聽說是去了上海了,總之我沒見他再回過家。

結婚之後林子姐不太經常回家來,不過聽說過得很不錯,結婚後她就不再出去工作了,也在家做了全職太太,家裡住著豪宅出入配著保姆。

沒過幾年又添了兩個可愛的小兒子,簡直成了父母嘴裡的驕傲,見誰都夸自己女兒過得好主要是父母給選得這門親事好。

一次在我們公司樓下的咖啡廳偶遇林子姐,她一個人坐在角落的位置帶著墨鏡流眼淚。

我認出她以後趕緊上前安慰,問她怎麼了,出什麼事了,她告訴我,現在她想找個能哭出聲的地方都找不到了。

chapter 03

林子姐嫁給現在的老公之後,雖然衣食無憂,但婆家根本瞧不上他們家人,她自己也天天感覺低人一等。

生了兩個孩子之後,在孩子的教育和撫養理念上,又一直和婆婆有衝突,天天被婆婆訓斥。

老公也不管,即使說話也是幫著婆婆,畢竟老公自己就是被婆婆養大的。

這些她都可以容忍,但是從她懷孕以後,丈夫回家就越來越晚,有時回來也不回臥室睡。

她晚上偷偷跟著丈夫出去,發現丈夫勾著一個女人的肩膀上了車。

林子姐把這件事給自己的父母說了,沒想到父母竟然責怪她沒本事,連個男人都看不住,並且不讓她離婚,她父母覺得女人不能離婚,離婚說明品行不好。

他們讓林子姐熬到年齡大了,丈夫自然就不出去鬼混了。

我問林子姐準備怎麼辦?林子姐說她要離婚,她前面一半的人生都被父母安排了,她不想另一半也這樣過。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見過林子姐,希望她現在已經過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我們結婚是為生活的更好,但不是只有結婚了才能生活的更好,不是早結婚就一定能白頭到老,也不是晚結婚就一定是沒有人要。

人生已經如此艱難,怎麼能還不體驗一次讓人心動的愛情。

父母的愛情觀是那個特定時代的產物,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說全都不好,但不能適應這個社會人們對婚姻與愛情的要求顯然是真的。

但願有天我們能足夠自由,娶到幸福,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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