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昔日的愛人,為何彼此都成為了仇人?無非就是這兩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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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婚姻文化就是:不成愛人就成仇人。
你認同嗎?
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昔日的愛人,到了最後卻成為了彼此心中的肉中刺、眼中釘呢?
其實,這樣做的夫妻,非常的愚蠢和不理性,非得要爭個你死我活,撕逼得厲害!才肯罷休!
到最後誰也不得利,反而搞得兩敗俱傷,得不償失,這樣一來,不但連累了雙方之間的父母,最為重要的是在無形之中傷害了你們的孩子……實屬萬萬不該的啊。
那麼在婚姻中,到了分手了,還不肯放過對方,還把對方當成自己的仇人一樣看待和對待的離婚夫妻,在我看來無非就是以下這兩個原因,悟透徹了,我相信,即便是有再大的矛盾與恨,在結束夫妻關係的那一刻,都能把它化為最小化,直至深埋心底……
一、一方咄咄逼人,要求過分,雙方談不妥,雙方又不懂得妥協和退讓
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夫妻,幾乎都存在著難以修復的裂痕了,所以雙方或者有一方才會通過分手,來結束這些裂痕對自己的身體和感情造成的傷害,於是分手也就成為了必然。
然而,分手必定牽扯到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彼此唯一的重點除了孩子(若有孩子的話),那就是財產了,一方要求分割的財產過多或者對方根本無法給予的話,那麼,一旦談不妥的話,就很容易發生口角,矛盾也會再次升級,直至互相撕逼,謾罵也就發生了,得不到解決雙方又不懂得妥協和退讓,那麼,昔日的愛人便成為了仇人……
悲劇。
二、婚姻中,一方對另一方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由愛生恨
婚姻中,最大的傷害,排前三的順序是:背叛婚姻出軌、家暴、冷暴力,這三種傷害都是對對方,對婚姻產生巨大的傷害事件。
那些對婚姻不忠者、背叛婚姻,經常家暴,時不時總愛用冷暴力對待對方的話,若不及時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話,那麼勢必將對對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對於婚姻中受害者的這一方來說,無論是在精神上還是在心理上,都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和傷害,這種傷害有一次就是一輩子的傷害,很難癒合和去原諒對方的錯誤。
尤其是那些在婚姻中,出軌屢教不改,家暴經常犯的人,不可避免的是受害者這一方,一定會提出離婚的抗議,或者由愛生恨,繼而將會採取以報復的行為來對付那個傷害ta的人。
形成這種惡性循環的關係,原因在於一方對自己做的錯事無動於衷,另一方又極度渴望對方能改正,直到渴望到心死,仍舊無法改變,那麼就很容易由痛產生恨,到那時,矛盾也就徹底地惡化了。
在這裡,不得不說下,那些在婚姻中的受害者們,一定不要採用報復性的方式去對待那個負心的人,因為真心不值得,最理智的方式就是:果斷地離開ta,用不著讓自己也跟著去犯錯誤,因為人在氣頭上,是很難掌控報復的力度的,不恰當,容易造成悲劇的事件。
到那時,那就更得不償失了,告訴自己,自己惹不起,至少還躲得起吧?
真的沒必要把對方當成是仇人,哪怕ta對你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反正是分開了,一切都結束了,從此便眼不見為凈,耳不聽為清,心不念不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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