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男人的忠告,別再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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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離婚半年了了,離婚前是滿面愁容,每天都無精打采,家也不願意回,聚會也不去,可是離婚後卻想換了一個人,沒事就跑步,健身,要不就找個咖啡館看看書,甚至還有時間出去旅遊了兩次,這讓我們這些沒結婚的人對婚姻是一點也不嚮往了,難道婚後的生活就這麼難?


朋友以過來人的身份好好地給我們上了一課。

第一、兩個人一定是在充分了解對方的情況下才能結婚。

這一點太重要了,我們兩個就是因為家庭的壓力才閃婚,只認識了不到三個月,一塊單獨吃飯的次數兩隻手都數的過來,這樣怎麼可能相互理解,對方的性格,愛好,脾氣秉性,沒有一個長時間的接觸,誰能知道,而且現在的人都喜歡裝,根本不會在陌生人面前發脾氣,正是因為這樣,婚後的生活才會從滿了爭吵,以至於走到這種地步。


第二、我們兩個人沒有感情。

也許是一時的激情,我看她長得漂亮才結婚,可是漂亮不能當飯吃,感情才是維持一段婚姻的基礎,兩個沒有感情的人是不可能長遠的,人們都愛情最終還是要成為親情,可我們連親情都沒有了,是熟悉的陌生人,家庭不過是個睡覺的地方,家的溫暖一點也感受不到,誰也不願意多干一點家務,誰也不肯多掏一點錢,每天都為雞毛蒜皮的事吵架,你說怎麼能長遠。


第三、兩個人三觀不合。

三觀的形成跟一個人的成長經歷太重要了,不同家庭、教育塑造的三觀簡直是天壤之別,我家是農村的,從小父母就給我灌輸的思想是男人是家裡的頂樑柱,而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品,女人只是用來生孩子和照顧老人的,雖然現在我覺得父母說的不對,但是畢竟是我的父母,我還是要考慮老人的感受,我希望我的妻子能在老人眼前表現的孝順點,聽著我點,回家後怎麼都好說,可就這樣前妻還不同意,在我面前頤指氣使,跟我母親吵架,對我父母不尊重,難道她在家裡也這麼跟她父母說話?


第四、要孩子一定要慎重。

本來我們計劃要孩子的,後來發現,兩個人實在是沒有辦法生活到一塊,才打消了這個念頭,如果我們有了孩子,估計就不會離婚了,但是,也不過是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塊,如果有了孩子再離婚,生活會更艱難,對男人來說還好一點,可對一般的女人,很難再帶著孩子開始第二段婚姻。

所以兩個人如果從結婚就一直很不和諧,對於孩子的問題一定要慎重。

沒有爭吵的夫妻生活是不存在的,但是爭吵只是生活的調味劑,並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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