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愛,女人的情(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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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楊映月
有人說「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
其實,就我個人而言,對於這個觀點是持反對意見的。
我認為這是對於女性的一種「文化枷鎖」和「道德灌輸」所致的意識結果。
既然講「愛」和「性」,那麼就離不開愛情。
不論是一見鍾情的愛情,還是日久生情的愛情,最初的目的,無一不是荷爾蒙在作怪,其本質都是一種性的吸引——我們每一個人,最初所謂的愛情,在剛剛認識階段,我們哪裡來的多少情,本身就是一種性的魅力所致!
再說的赤裸一點,即使連情感發展到需要一份安全感,需要一個歸宿的時候,也就是我們需要用婚姻來固定這種一對一的異性關係的時候——婚姻,其實這種本質也沒有改變半分。
婚姻的本質——除了愛慕的吸引之外,其本質上也是簽有一紙契約的固定的性伴侶。
我們人類只是在動物鏈中排序比別的動物相對高級一點而已,但並沒有脫離了動物的本質,只是我們人類的文明進化程度要遠遠高於其他動物而已。
動物的性行為叫做性交,而我們人類美其名曰叫做「做愛」。
但,無論我們怎樣美化這個行為,其本質是不變的。
只是,在傳統的文化薰陶之下,在道德文化潛引默化的薰染之下,我們的女性自古以來都較男性矜持,在生理方面,女性也比男性相對反映慢了半拍,因此,我們就自以為的認為是「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這個本位意識其實是五千年的中華文化的精髓影響所致,也是女性自身的生理特點所決定。
照此推論,婚姻,其實是有情感的兩個異性為了尋找一個固定的性夥伴而做出的選擇。
所以,不論男女,我們尋求的愛情也好,婚姻也罷,其目的都是性,而不是「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
如果有人非要把男人與女人的性行為區分為「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那麼,我只能說要麼是女性的矜持心態作怪,要麼就是我們人類從原始社會就開始知道實用的「羞澀」心理作祟,給自己找一塊遮羞布而已。
情感陶醉屬於「上層建築」
忠貞型的愛情:是指違背了宗教禮法,並在現實中無以生存之愛,它以至死不渝、刻骨相思的執著苦戀為背景,其感受是痛苦多於歡樂,失望多於希冀。表現了困境中不屈服、不懈怠的追求,以及相互傾慕、相互奉獻的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