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鬼吃燈》,只是「鬼纏身」!愛一個人真的需要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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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人們都在追尋這個問題的答案,可就如「鬼纏身」一般,終不可得。

其實, 這是一個很經典但始終爭論不休的話題,我們每個人估計都有自己的看法,但答案不外乎兩種:一是需要;二是不需要。

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會問: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呢?如果你細心發現,你就會知道很多人認為,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是毫無理由的,而是有一定原因的。

雖然,很多人可以第一次見到一個人就愛上他(她),這個叫「一見鍾情」。

就是不可思議的莫名其妙的愛上一個人,所以愛不需要理由,正像信仰也不需要理由一樣。

也許他們會問:如果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則這裡面已經少不了權衡利弊,少不了個人利益上精打細算左思右想,這種充滿功利的計較的愛還能叫作愛麼?其實這樣理解是有點片面的。

「一見鍾情」的愛其實不是愛,只是瞬間的一種感覺而已。

如果上升到愛的話,必定要在一起談戀愛。

如果讓你「一見鍾情」的那個人,在和你接觸的過程中,身上有你特別討厭的毛病,那麼你還會繼續愛他麼?所以說「一見鍾情」的愛,成功的幾率很小。

這種愛建立在自己的幻想之中,還不夠成熟。

事實上,愛上一個人後的態度是無條件的,而不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愛上一個人。

作家張小嫻曾寫過一篇《愛,總是有條件的》文章,裡面有一句這樣寫道:「你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是你要他愛你,這難道不是條件嗎?」是啊!多麼貼切的一句話,我們任何人都不可能不需要任何理由,無條件的愛上一個人。

如果他沒有才華沒有出息也沒有錢,也許你會愛上他;如果她長的很醜性格又很差,也許你會愛上她;也許他(她)是個罪犯,你也許會愛上他(她)。

但是,他(她)身上肯定有其他的閃光點!就是因為他們身上有這些閃光點,我們才會無條件的死心踏地的愛上他(她)。

他沒有錢沒有出息,也許他長的很帥;她很醜性格也很差,也許她的心地很善良。

所以,愛一個人總是需要理由的,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閃光點,我們就是被他(她)身上的那點閃光點所吸引住,所以才會莫名其妙地愛上他們!

喜歡一個人的理由是多而複雜的!

首先,是外貌吸引。

在我們沒有條件對對方進行深入了解的情況下,往往會先從一個人的外表作出我們的判斷,比如,對方的長相,身材等等。

那些長得漂亮或帥氣的異性總是能夠得到更多人的關注,所以,那些在身體上有吸引力的人更容易獲得異性的垂愛。

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外表的吸引力並不是我們選擇戀愛對象的唯一條件。

一般情況下,我們在選擇戀愛對象時,都會選擇那些在外貌的吸引力上和自己條件相當的人,因為這樣,成功的可能性就會大一點。

事實上,沒有哪一個人不希望和那些在身體上有吸引力的人戀愛,比如男性都喜歡那些長得漂亮,身體苗條,體態豐滿的女性,而女性喜歡那些長得帥氣,體格健壯的男性,但是除非自己的條件同樣出色,不然被拒絕的可能性會很大。

其次是價值觀、興趣,愛好相近。

在尋找戀愛伴侶的過程中,我們通常很容易對那些和自己很相似的人產生好感。

對方的價值觀,行為模式等的相似性越高,就越容易對對方產生好感。

比如,對於那些都喜歡體育運動的情侶來說,如果他們各自喜歡的體育項目不同的話,最終步入婚姻殿堂的可能性就小得多。

雙方相似性比較多的話,就很容易找到共同的話題,隨著了解的不斷深入,也就很容易產生好感。

但是,差異同樣也可以產生愛情。

人有時候也很容易對自己存在差異的異性產生好感,他們能從對方身上感受到一種異樣的東西,而正是這種異樣的東西能使人保持對愛情的新鮮感。

第三,性格互補。

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希望找到一位性格好的人作為伴侶。

但是,究竟哪一種性格好呢?對於這一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對性格的具體要求也就不一樣了。

另外,自己的心理狀態,能否理解對方的心情,環境等因素同樣影響著我們對伴侶的選擇。

當自己處於良好的情緒狀態時,面對一個可愛,漂亮的異性時,就會有想和她談戀愛的衝動,如果心情比較煩躁,這種衝動就會迅速下降,在戀愛過程中,如果能夠及時了解彼此心情的起伏和所思所想,對戀情的順利發展很有幫助,如果身邊的朋友都戀愛了,在這樣的一種環境下,受到從眾效應的營銷,你就會降低對戀愛對象的標準,很容易就戀愛了。

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愛一個人總是需要理由的,也許愛對方的錢,也許是愛對方的性格,也許愛對方的才華,也許愛對方的貌,等等這一切。

無論任何一個理由,就可以讓你莫名其妙的愛上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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