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真心喜歡我的人,才配得上我用心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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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想,喜歡到底是什麼?

塞林格寫過這樣一段話:「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萊斯特小姐。

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

愛這件事本應神聖又克制,對待喜歡的人無論如何都放肆不了。

可是現在的喜歡變得廉價又放肆,隨便聊了幾句就說喜歡。

隨便見了一面,就說愛上了,我想很多估姑娘都遇到過這樣的男孩。

我以前也遇到過一個這樣的男孩,我從不吃香菜蔥蒜這些調料,他約我吃飯的時候,每道菜都加了香菜,看到不動筷子的我,他才說對不起,不好意思。

我眼睛近視加散光,他約我看電影的時候,卻買最後一排。

我不喜歡爬山,他卻在我生日的時候,帶我去爬山,然後還炫耀說比我爬的快。

我沒忍住跟他說了這些事情,他說,不好意思,我是直男。

我也沒忍住吐槽,不用心就是不用心,幹嘛找藉口。

其實,愛一個人是本能,會本能地去捕捉可以取悅對方的時刻,知道怎麼做會讓對方開心,怎麼做對方不會。

他只是不想對你認真,不想花心思在你身上罷了。

所以,我們就不要相互欺騙了,所謂的不記得,不小心,不會,說到底都是不夠愛。

就像唐晶對賀函說,你不是不想結婚,只是不想和我結婚,你也不是不會愛護人,只是因為我不是你真心想去愛護的那個人。

講真的,越長大越發現很難喜歡一個人,也很難被一個人喜歡。

也覺得很少有人真心喜歡我,我聽到的喜歡都是敷衍又輕浮。

愛只有在真誠的時候才能打動人,只有真心喜歡我的人,才配得上我用心去愛啊。

我只想做唯一,而不是你的千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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