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過婚還有個兒子,但我比未婚女差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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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當初遇見她時,她的丈夫在外面找了小三,而且那個女的還經常來家裡示威,我知道這件事情後覺得她被欺負了,索性就當成了她的護花使者,幫助她。
她身邊有一個三歲的女兒,跟丈夫離婚後肚子帶小孩確實很辛苦,我也是一個離過婚的,後來我們慢慢相互傾訴,慢慢地走進了彼此的生活。
我們之前在一起一年後,兩個人都想著再婚,我本來的意思是都是二婚,那麼結婚的彩禮還有嫁妝就不走這個形式了。
沒想到她不同意,說要給18萬的彩禮錢,而且要在市里辦結婚酒,這麼做也是做個前夫與小三看的,還說什麼要我把我之前那一套房子賣了,然後在她女兒上課的地方買一套房子。
我聽到後難以置信。
既然你已經離婚了,還帶著一個女娃,我沒嫌棄就不錯了,你居然還能提出這麼多的條件。
說實話,我自己也猶豫了一段時間,我和前妻在離婚的時候講過,我會找一個比她年輕漂亮沒結過婚的姑娘。
可是沒想到,喜歡上一個二婚的。
現在我們已經一起一年多了,分手也捨不得,所以只好先和她好好溝通。
看來她的態度還是很強硬,就要那樣不能別的,你們覺得,我要怎麼做?還有和她一起過的理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