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不到24小時火速再婚,前夫大鬧婚禮現場:「我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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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比天嬌原創,抄襲必究。

無愛的婚姻,即使勉強捆綁在一起,彼此也不會有快樂可言。

與其如此,不如早點放開對方的手,讓自己和對方都有個新的情感出口。

很多人覺得既然結了婚,就要走到最後的那一刻,可是如果婚姻進行中,你們倆都得不到幸福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為了父母、孩子、名聲等等考慮,可是你想過沒有,你的年華就在你的種種猶豫中悄悄溜走了,在你遲疑的這段時間,可能你就錯過了很多能讓你你重新獲得幸福的機會。

甚至,有些人竟然會有這種想法:你和我結了婚,耽誤了我,都是因為你我才過得不好,所以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抱有這種想法的人損人不利己,兩敗俱傷。

婚姻豈是兒戲,錯了還有機會彌補,但是人為的傷害卻是再也彌補不了的。

與其在無愛的婚姻里煎熬,不如雙方都給彼此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在最後的時刻起碼還能給對方留有好印象,做不成夫妻也能給自己留點體面和尊嚴。

有些人在離婚後多少還會心有不甘,這種心理跟有沒有愛的殘留其實沒多大關係,只是他不願意去面對曾經的失敗,因為婚姻的破碎讓他多少失去了顏面,而離婚的真正原因和教訓他卻無暇去花時間思考。

有位35歲的女子上周好不容易離了婚,但是就在她離完婚的24小時後,她選擇了火速的再婚,而她的前夫大鬧婚禮現場,並且解釋這種行為是:「我不甘心,我不好過,你憑啥過得好。

女子和這名男子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婚姻,她那時候剛過23歲,父母覺得前夫有個正式工作,能把女兒的戶口帶進城裡,以後過日子也有個穩定的靠山,就把女兒嫁給了這個大她12歲的男人。

也許是這門親事婚前缺乏了解,也許是女子本來就和前夫無緣,她嫁給他十幾年,從來沒有體會到婚姻的幸福。

這個男人確實是個顧家又能掙錢的人,但是他身上卻有個很讓女人崩潰的毛病,一旦喝了酒就對妻子打罵不休。

因為女子跟著他進了城,剛開始的時候不認識任何人,所以有苦也沒處說。

後來她走出家門自己找了份工作,眼界逐漸放寬,她才發現,世上不是只有蜷縮在婚姻里這一種活法,女人也可以不依靠男人生存下去。

她在前夫的又一次喝完酒撒酒瘋後,提出了離婚,她可以什麼都不要,只要把孩子帶走就可以了。

但是前夫不同意,他發誓說自己以後會改掉這個壞毛病。

但是事實上,他的這個承諾一直沒有兌現,反而愈演愈烈。

女子的家人都勸她,認了算了。

反正孩子都有了,也許等到老了,前夫就會悔改。

但是她早已經不再是原先逆來順受的那個她了。

看了外面的世界,她覺得男人不一定就是女人永遠的歸宿,女人也可以自己改變命運。

她和前夫離婚不成,就分居了3年。

這期間她通過網絡做起了自己的生意,把這段傷痛的回憶暫時放進了心底。

這時候,她的生意夥伴走進了她的心底。

阿傑是她的同齡人,知道她所有的往事,也願意接納她的孩子,她也漸漸對這個男人敞開了心扉。

3年間,前夫也來找過她,希望她能再給自己一個悔改的機會。

但是她堅決不回頭,非要和前夫離婚,並且她也聽說自己離開後不久前夫就已經和單位里的一個離異女人走到了一起。

既然如此,這段婚姻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呢?

她和前夫最後還是辦了離婚手續,她在拿到離婚證後的24小時內,火速和阿傑領了結婚證。

她今年已經35歲了,被蹉跎和辜負的那段歲月雖然不堪回首,但是她希望今後的風風雨雨都能有個真心對自己好的男人。

但是她卻沒有想到,前夫會在自己舉行婚禮的時候來鬧事。

前夫推開眾人的勸阻,衝到她和阿傑的面前,對她破口大罵,說她是個不守婦道的女人,說她在婚內對不起他。

她和阿傑婚前從來沒越過那道線,兩人早已心心相印卻不假。

前夫說的言之鑿鑿,惹得眾人竊竊私語,議論紛紛。

她問前夫:「早就不想和你在一起生活,你何必在離婚後繼續苦苦相逼呢?你在婚內從來沒有學會珍惜我,我們分居的這幾年,你的生活難道就是乾淨的嗎?」

前夫大言不慚的說:「甭管怎麼說,你半道上把我撇下,和這個小白臉怕是早就算計好了,我不甘心被你欺騙,你要給我個說法。

我過不好,你也別想好過。

雖然她的弟弟們後來把前夫拽走了,但是前夫那些侮辱的話還在她的耳邊嗡嗡作響。

她問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應該這麼快結婚?拖了這麼久才離的婚,為什麼自己就不能選擇何時追求自己的幸福呢?

其實這位女子的婚姻里,她和前夫的孰是孰非明眼人早已一目了然。

雖然現在不像過去那樣守舊,但是前夫的這種破壞蓄意別人幸福的做法卻著實讓人不恥。

本來因為婚內前夫的種種惡劣行為,女子早就在心裡厭棄了這段婚姻,她完全有權利選擇新的生活,但是因為前夫的拖延和故意,才導致了兩人無謂的消耗了許多年。

再加上前夫在他們分居後,並沒有對婚姻忠貞,所以也不必把自己說得那麼無辜。

不管離婚的過程怎樣,分開了,就放手吧。

再去糾結之前的種種往事又是何必。

如果這個女子不是對婚姻心如死灰,也不會選擇離婚後這麼快就再婚。

而他的前夫在分居的幾年間,一直不是一個人,更沒有立場去大鬧別人的婚禮。

雖然我不主張在婚內,沒有把和前任的關係理順之前有越軌行為,無論是精神上或者哪一方面,這都是對婚姻的不忠。

但是這位女子的情況實在很特殊,如果長久的把一個人時刻至於一段危險的婚姻關係里,是非常不人道的。

我們只能說,婚姻的失敗,真的要從自身找原因,一昧的怪責他人,你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究竟錯在哪裡。

婚姻里的對錯,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

但是離婚後,最好願賭服輸,繼續較勁和不甘心,只會讓自己顯得更加像個失敗者。

覆水難收,大概說的就是這種吧。

對於文中這名男子的做法,您怎麼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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