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已破裂的婚姻該為了孩子而勉強維持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今天的案例分析也很常見,但人們的選擇卻總有極大差異。

我和丈夫相識結婚至今11年,育有一子近3歲了,前兩年因雙方個性不和加之對方出軌造成感情破裂,但對方堅持不願離婚,稱只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已不願和他繼續過這種有名無實的生活,但經濟上我無力單獨撫養這個孩子,獨自離開又難以割捨骨肉之情,這種狀態下和生活既矛盾又痛苦,請能指出一條明路。

凌霜降:

如果僅僅只是對方的一次出軌,而對方有改進的意願和行動,你可以選擇原諒和忘記,然後繼續過日子。

如果僅僅是個性不合,你們相識結婚都十一年了,真磨合不好也不至於走到結婚這一步,也沒有必要非離婚不可。

但這些都不是你實際上的問題,你實際上的問題是:你已無法繼續和丈夫一起生活,你的丈夫也對你沒有了感情只為了孩子才挽留你,你也是為了孩子才拖到現在。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孩子,你和丈夫都已經決意離婚。

你這種其實就是實在過不下去必需要離婚的婚姻。

兩個人都已經無法忠誠信任對方支持對方,僅僅只是為了一個孩子而維持。

堅持下去,這非常可怕。

你們堅持的最後,傷害的是不僅僅是三個人,甚至更多的人。

你的丈夫和你貌合神離,你們兩個人都免不了內心的滿目瘡痍,這樣的人生毫無意義。

你的孩子,終究會因為父母的不快樂而不快樂,在壓抑的不快樂的家庭中成長出來的孩子,消極,悲觀,甚至影響智力,長大後心理健康的幾率很低。

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所說的為了孩子才不離婚,其實是在殘害孩子。

父母雖然分開,但過得樂觀快活,父母離婚的傷痕會漸漸在孩子結疤而不會越來越深。

父母在一起開同行屍走肉,對孩子來說才是另一種地獄。

建議:

1,放棄孩子撫養權先離婚。

一心一意把自己的經濟搞起來,再回來爭取孩子。

2,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要求孩子父親支付撫養費。

孩子還小,你得到撫養權的可能性很大。

但存在的是父親支付撫養費的執行問題。

同時要更努力地工作和生活,要比在糟糕的婚姻里更充實更快樂。

3,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努力工作,好好生活是唯一必須堅持的原則。

其實,女方的經濟不好的情況下,我仍贊成離婚女人要孩子。

雖然單身母親帶孩子太辛苦,太吃虧,但是這是你做母親的責任。

最好能夠爭取離婚之後仍能共同撫養孩子。

實在不得已,也要努力建設好自己的經濟再去爭取孩子,畢竟在你們感情不好的情況下出生,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你不捨得讓孩子跟你顛沛流離地吃苦,你就捨得讓他在感情不多的父親與沒有感情的後母一起生活嗎?


更多狗血案例精彩問答盡在我的個人公眾號凌霜嬸兒的辣椒加冰(lajiaojiabingkuai),歡迎加入討論。

不怕嗆的話也可諮詢。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