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新規,法律也會保障彩禮?這些規定你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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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這本來不屬於法律範圍,是有些地區的民風民俗。

婚禮之前男方給彩禮,結婚時女方準備嫁妝,這本是為了圖個喜慶。

但是彩禮往往不是一筆小數目,少則幾萬,多則幾十上百萬。

有的人就打起了彩禮的注意,悔婚時拒絕退還彩禮,這種行為真的在法律上被視為騙婚嗎?悔婚時女方是否應該退還彩禮呢?該怎麼還?還多少呢?其實這都是有規定的,一起來看看吧!

1、滿足以下條件的,法院會支持當事人的追回彩禮申請: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同居也不行)的;彩禮給付導致了給付人家庭生活困難的。

2、不管男方還是女方悔婚,只要滿足條件就應該退還,強行占有就是違法了。

3、彩禮不僅僅包括金錢,還包括實物。

所有以結婚為目的添置的東西和消費均可視為彩禮。

悔婚退還時,需要歸還的不僅有金錢,還有部分實物。

4、彩禮返還如果到了需要法院宣判的地步,那麼仍然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男方主張返還彩禮,就需要證明自己支付了多少,要出示憑證。

比如人證、彩禮名冊、轉帳記錄、交易存根等。

因為要求返還的不管是金錢還是物品,都不是便宜的,因此不能聽一面之詞,沒有舉證的返還項目很有可能是不被支持的。

5、彩禮本身只是一個風俗習慣,收彩禮也並不都是被認定為騙婚行為。

被認定為騙婚的「收彩禮」是指借訂立婚約為理由向對方索取財物,在騙取財物後立即提出解除婚約並不歸還全部彩禮的行為。

彩禮應該是為婚禮服務,保駕護航的,不應該成為斂財的工具,悔婚退還彩禮現在已經受法律保護,不再由某個地區所謂的「風俗」決定。

悔婚後拒絕歸還彩禮的行為,現在已經違法了,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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