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能太賢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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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粒粒

我認識兩位200% 的賢惠女性。

一個是我媽,一個是我嫂子。

先說我媽,雖然他們那個年月的人鮮有不苦不累的,但是我媽仍算得上能幹裡面的太能幹。

小時候,家裡有農田,平地里有,山坡上也有,我媽體格雖然不大,但是可以以一當十,挑擔鋤割,樣樣拿手,並且可以玩轉男人推的那種大木獨輪車。

印象中的母親,割麥子身手極快,一大幫男人都可以被她甩在身後,都快要趕上收割機了。

除此之外,她還可以掙錢,自學童衣加工,速度也在加工女工里算是快的。

這還不算,小時候家裡養豬,養雞,還養著我們仨,里里外外,一家人的吃喝拉撒基本全靠我媽撐著,尤其是有很多年父親在離家幾十里外的地方幹活,每個星期只有一次騎著大金鹿自行車回家,這樣一來,我媽更是一個人擔起來家庭的重擔。

我媽沒有一點壞心眼,從來也不懂得占別人便宜,見到生活悲苦的人就很同情,也從不會拒絕任何一個上門討口飯的可憐人。

我想,作為母親,她真的付出了全部體力,作為妻子她也是完全擔得起賢惠的名號。

即便如此,我也不想為這種賢惠歌功頌德。

人都是自私的動物,當你付出了超出自己可以承受範圍的努力後,你定會有些方面是虧欠的,不足的,甚至你會有更多的期待。

就好比我的媽媽,她太能幹,就導致她太在乎別人的肯定,一句讚美的話就可以燃盡她的體力;她太勤勞,就導致她認為女人就該像她一樣,里里外外一把手,所以我有很長一段時間也是和她一摸一樣的好強性格; 她太苦了,苦得根本不懂得心疼自己,結果原來的我一直認為女人就是應該是用苦逼的付出,去換取感情;她太強勢,導致我哥很不獨立,而我一直像個愣頭青一樣的,想摁都摁不住。

我愛我的媽媽,至今為止,她都是最令我心疼的那個人,同時也是令我心中最五味陳雜的那個人。

在有生之年,作為女兒,我會盡全力去盡孝;但也會盡全力去抵制這樣一種無底線的賢惠。

女人不能太賢惠,除非你天生喜歡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

而任何一種犧牲的背後,總會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散發到家庭之中,都是苦澀。

有時,自私未嘗不是一種自愛,而自愛的人才有能力去給他人寬容、平和和自信的愛。

其實說到底,母親仍算幸運的,因為我的父親也是一個敦厚的人,尤其後來,父親逐漸開始承擔很多家務活。

我知道,他心中完全明白媽媽的不容易,雖然至今,他仍舊頭疼媽媽因他一下棋就忘了買菜而嘮叨個不停。

但從本質上來說,他們是大多數那個年代那種夫妻的模式:經歷了最苦難的歲月,風雨里掙扎,談不上愛情,但也建立了最深厚的感情,餘下的人生就是互相陪伴了。

那麼,相對於我媽來說,我嫂子、這個和我同一時代的女性,也決對配的起賢惠的稱號。

她和我媽一樣能幹,她勤勞,既可以忙外面的活,也可以搞定家裡的一切。

她不會花言巧語,她心眼實在,她只會悶聲的忙碌著,伺候著家裡的兩個大爺:我哥和我侄子。

為此,我有很多次看不下去,對我哥舉旗反抗,指責他的懶惰。

我知道,他當然是我親哥,但我也心疼嫂子這個女人:這一生完全沒有了自己。

當然,我覺得她苦,她自己不一定覺得苦。

而我哥也不是沒有優點,他也是個忠厚的男人。

只是,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仍舊反對這樣一種賢惠,完全沒有了自己的生活,婚後就變成了他的老婆、他的媽媽,除了付出、還是付出。

賢惠,當然不能算是壞事,但任何事情都應該有個限度。

我也存在這樣一個疑問:賢惠,是多少男人安在女人頭上的緊箍咒,是多少男人對於女人的道德綁架。

女人,尤其是結了婚的女人,就該是賢惠的,就該為家付出一切、忘卻自我。

可是,憑什麼?女人,難道因為成了妻子和母親,就該忘了自己是個人嗎?

誠然,很多人是懂得感恩的,他們會在回憶生活歲月的時候,感動妻子的付出,知道應該好好照顧她,就像我的父親一樣。

但也有人,會變得依賴心理特別重,視這一切為理所當然,完全從家務中逃脫,就像我的哥哥。

其實,即便如此,他們都不算是「壞」 男人, 因為我爸年輕時候也很苦、很累,我哥對我嫂子也很忠誠。

這世上,還有太多男人一面要求女人賢惠,一面自己花天酒地;一面要求女人恪守婦道,一面自己外面拈花惹草;一面在家裡打壓老婆,一面在外面追捧小姐。

為什麼,同樣都是人,卻有著雙重的標準,而男人在高喊道德的同時,卻那麼寬鬆地要求自己?

或許你說,這是個別現象,不是普遍現象。

我不應該眼盯著幾個渣男,就否定了一切男人的忠誠。

我不反對這種說法,但個別就是應該縱然的嗎?有的人,就連臉上冒個粉刺,還要忐忑半天。

其實,雙重標準還不算惡劣。

最惡劣的是人性的貪婪。

感恩,是我們每天都在提倡的,而真的人人都會懂得感恩嗎? 有不少人的心理是這樣的:你越是付出,我越是不珍惜你;你越是辛苦,我越是不在乎你。

你付出一尺,我還想要一丈。

得寸進尺並不是空穴來風。

於是,辛苦付出的賢惠女人並沒有留住男人的心,卻因沒有時間愛護自己而失去了容顏身材。

到頭來,訴苦變成了唯一的武器,竟然沒有別的出路。

而糟糠之妻真的可以不下堂嗎,可以,但這也阻擋不住他視你為家裡的一個古董擺設,看一眼,都覺得費勁。

我並不是批判男人,其實反之,也是成立的。

愛美愛新,是人的本性。

而男人的本性,還有獵奇和挑戰。

當老婆變得完全沒有新意,就像家裡的保姆一般,愛嘮叨、愛訴苦,雖然忙得團團轉,但也絲毫吊不起男人追逐的慾望。

而今天的生活不同往昔,人們不用面朝土地背朝天,每天裡只求個溫飽就滿足了。

經濟發展了,生活富裕了,溫飽思淫慾, 活著,遠不是吃飽就能知足了,精神追求一下子提高了幾個檔次。

因此,如果女人此刻再不醒悟,一味地無止境地賢惠、就是自己為自己的婚姻埋雷。

它隨時會引爆,一旦引爆,就把自己的婚姻炸得粉碎。

如今已不是過去,大家走出婚姻的腳步比走進婚姻還要迅速,還要堅定。

或許,如今的女性面對離婚這件事已經有著相當強的承受能力了,只是任何人走進婚姻的目的都不是為了儘快走出來,而且,把自己在婚姻中的位置放的很低,一味地付出,最後失去的不只是婚姻,還有自己的尊嚴。

前段時間,修MOOC中國大學網絡課程,在《 溝通心理學》 這門課里,老師提到一個術語[ 內疚型強迫性重複], 他舉了一個例子去解釋這種現象。

他說,很多女人在家庭中拚命做家務,拚命付出,其目的就是為了通過這種強迫性重複去讓男人產生內疚感,這是綁架男人的一種方式,而不是真正的愛。

你瞧,心理學這樣來解釋一個女人的過度付出,而講課的男教授也一針見血,不為可憐的辛勞女性所動容。

他最後說了一句很值得思考和回味的話:愛是吸引,不是同情和綁架。

寫到這裡,想到了我很久以前的一個同事,她非常優秀,人活潑能幹,曾經作為交換生留學英國,說了一口流利地道的英語。

後來,她談了一個英國男朋友,兩人都是認真地愛著,我的同事一下子在這段關係里變得賢惠起來,又乖又懂事,下班就回家,回家就做飯,很少為自己著想,事事想著他,想著他們的未來。

同居了好久,男朋友都沒有求婚,並且某天,她聽聞男友在酒吧里喝多了,和另一個女孩公然調情。

傷心疊加羞辱,她把男友趕出家門,並且換了家裡的鎖。

分開之後,她做了冷靜地分析和思考:男友的行為固然是錯的,可是她自己也為男友犯錯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她太聽話,太賢惠,太卑微,原以為降到塵埃里就能等到愛情的果實,沒想到塵埃即微塵,只會讓男友踩在腳下。

因此,她決定改變,重新尋找自我,變回當初留學英倫,意氣風發的自己。

因為正是那個自己,吸引了自己的男友,令他們之間開出來愛情的花朵。

畢竟,他們之間是有感情基礎的。

她的男友清醒之後立即慌神,又在不同場合看到散發著自信魅力的她,更是悔不當初,然後一次次祈求她的原諒,並對她重新展開追求。

後來,她在感受到男友的真誠之後,就允許他回家,但是,她再也不是那個乖乖的女朋友了。

她看書、運動,和朋友相聚,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豐富多彩,雖然在一個屋檐下生活,男友卻被她的多姿多彩閃耀的目不暇接,馬上,他開始有危機感,他怕她飛了。

就開始百般地討好她,變著花樣愛她,並且安排了最浪漫的方式去求婚,用婚戒去套住自己心中的女神。

如今,他們已經走過七年之癢,定居在倫敦,育有一兒一女。

每次看到她的狀態更新,都是臉上閃著自信的笑容,她仍是忙碌著自己,愛著自己,不卑微,不過度付出。

倒是她老公看她的眼神,有幾分諂媚,滿眼滿眼都是愛之不盡的欣賞。

我收到過好多留言,好多媽媽在婚姻里越來越迷茫,好似迷霧裡航行的船,找不到方向。

我知道,每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我們都有自己的小幸福,也都有自己的小遺憾,當然生活也總是帶來了這樣、那樣的苦惱和麻煩。

毛姆說過:世界上沒有一本一勞永逸的書。

同理,每個人的問題都不可能只存在一個解答方法。

但是,我相信一個道理:我們沒有辦法改變他人,只能改變自己; 遇到問題,與其向外找原因,不如向內找原因。

張德芬老師說:親愛的,外面沒有別人,只有自己。

我想說的是:學會愛自己,才是愛他人和贏得他人之愛的根本所在。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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